最新提示☆ ◇002490 山东墨龙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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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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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68│ -0.0500│ 0.0820│ 0.2132│
│每股净资产(元) │ 0.6238│ 0.6170│ 0.6145│ 0.745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000│ -10.8700│ 14.3200│ 33.4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4161.36│ 54161.36│ 54161.74│ 54161.7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0.84│ 10.84│ 10.46│ 10.46│
│总股本(万股) │ 79784.84│ 79784.84│ 79784.84│ 797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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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7 19:18 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30 15:01 异动快报:山东墨龙(002490)7月30日14点55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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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7-08 预告业绩:业绩大幅下降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94.12%至-92.36%。扣 │
│非后净利润0.00万元至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00.00%-1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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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9139.22 同比增(%):50.51;净利润(万元):542.32 同比增(%):-9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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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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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4735,减少4.4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2-28,公司股东户数25874,增加1.8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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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山东墨龙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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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4-07-03累计质押股数:11435.56万股 占总股本比:14.33% 占其持股比:48│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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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从事能源装备行业所需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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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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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780│ 0.0550│ 0.0660│ 0.15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8351│ -1.8419│ -1.7052│ -1.573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280│ 1.2280│ 1.0883│ 1.0883│
│营业收入(万元) │ 29139.22│ 135634.67│ 100511.19│ 60462.79│
│利润总额(万元) │ 539.19│ -4759.31│ 6427.30│ 16895.6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42.32│ -4369.98│ 6539.60│ 17013.49│
│净利润增长率(%) │ -97.50│ 92.29│ 126.49│ 207.5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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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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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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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068│
│2024 │ -0.0500│ 0.0820│ 0.2132│ 0.2719│
│2023 │ -0.7100│ -0.3095│ -0.1983│ -0.1092│
│2022 │ -0.5300│ -0.3333│ -0.2165│ -0.0844│
│2021 │ -0.4600│ -0.1323│ -0.0855│ -0.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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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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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1,一年了,贵司去年此时同中国石油大学合作的氢能装备基地有什么成果么70MPa│
│ │高压输氢管和长距离复合管应用范围在哪些地方2,贵司出海基地目前选址,建设是否能透露一下进度,3.贵司成 │
│ │立投资公司是为收购网传的军工企业还是收购海外矿产,完善贵司产业链结构谢谢! │
│ │ │
│ │答:您好,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1、目前,公司已联合中国石油大学进行输氢环境下的模拟试验;公司相关产品 │
│ │在特定的掺氢环境下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目前正开拓应用市场;2、公司大力实施海外战略, │
│ │近期项目团队已赴海外考察建厂事宜,通过轻资产运营的方式,实现海外本地化生产,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占有率│
│ │;3、公司目前未披露有关收购计划及公告信息。后续如有相关事项,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
│ │务。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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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问:请问董秘,公司截止6月30号股东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股东人数会在定期报告中定期披露,请您届时关注。公│
│ │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
│ │支持公司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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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问:现在的股东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股东人数会在定期报告中定期披露,请您届时关注。公│
│ │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
│ │支持公司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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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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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18│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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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000 万元-1,300 万元 盈利:17,013.49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2.36%-94.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0 万元-300 万元 亏损:11,493.10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0.00%-102.6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25 元/股-0.0163 元/股 盈利:0.213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出售两家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订单充足,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产能利用率提升,产品毛利率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夯实基础管理,注重成本
管控,降本增效效果显著。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2571a7f8-babe-485a-90d6-cb9a048e6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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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4│山东墨龙(00249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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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采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两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其中,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执旺先生、蔡忠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唐庆斌先生代为述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振全先生、董绍华先生、张秉纲先生分别进行了年
度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97,848,400 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26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236,92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957%。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424 人,代表股份 1,20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11%。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5,72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9.5446%。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0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1
%。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425 人,代表股份 236,822,800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167%。
(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出席情况:
H 股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104,000 股,占公司 H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其中,第 1-9 项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第 10 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
计表》,内容如下: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宋广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黄炳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0.01 补选宋广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宋广杰先生当选。
10.02 补选黄炳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黄炳德先生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春桃、许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f9b54be3-1aac-41ec-80a2-09fdefaf2e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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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4│山东墨龙(00249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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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发表意见的前提是假定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名册、有关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委托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5 年 6 月 14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登载
《年度股东大会通告》,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登载《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告》。
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
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15:0
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和《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426 人(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6,926,8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957%。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25 人(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6,822,8
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27%;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30%。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孙源先生以及
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前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H 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
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H 股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
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
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五)《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六)《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1《补选宋广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2《补选黄炳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在上述议案中,第(一)至(九)项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该等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上述第(十)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第(十)项议案中
候选董事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 1/2 以上票数,该等议案已
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已单独计票。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其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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