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480 新筑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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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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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235│ -0.5319│ -0.3309│ -0.2373│
│每股净资产(元) │ 1.3030│ 1.3251│ 1.5131│ 1.613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7900│ -33.5100│ -19.6800│ -13.7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6771.65│ 76771.65│ 76771.79│ 76771.7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5.22│ 145.22│ 145.07│ 145.07│
│总股本(万股) │ 76916.87│ 76916.87│ 76916.87│ 769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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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5 19:44 新筑股份(00248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4 16:54 新筑股份:预计2025年1-6月归属净利润亏损5300万元至9300万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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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7-15 预告业绩:大幅减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00万元至-5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9.06%至70.97%。扣 │
│非后净利润-13950.00万元至-99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29.73%-49.88%。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3499.74 同比增(%):-27.63;净利润(万元):-1805.67 同比增(%):7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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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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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7-18,公司股东户数31089,减少1.6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10,公司股东户数31605,增加0.7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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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新筑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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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轨道交通业务及桥梁功能部件、新能源发电业务,包括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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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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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250│ 0.1280│ -0.3920│ -0.31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9995│ -1.9761│ -1.7751│ -1.681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2433│ 2.2433│ 2.2246│ 2.2246│
│营业收入(万元) │ 33499.74│ 248315.66│ 167671.45│ 112721.80│
│利润总额(万元) │ 1079.41│ -28781.33│ -18246.05│ -13042.3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805.67│ -40914.60│ -25455.53│ -18255.30│
│净利润增长率(%) │ 75.20│ -19.49│ -20.22│ -21.2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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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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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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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235│
│2024 │ -0.5319│ -0.3309│ -0.2373│ -0.0947│
│2023 │ -0.4452│ -0.2753│ -0.1957│ -0.1041│
│2022 │ -0.7357│ -0.2669│ -0.1539│ -0.0769│
│2021 │ -0.3036│ -0.1438│ -0.1427│ -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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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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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请问截止2025年7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1,089,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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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问: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提到要进行电网侧、负荷侧、电源侧的全方位储能布局,近期看到四川省能源局2024年首批│
│ │19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之一,彭州市永定桥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蜀香储能电站”正式并网的消息│
│ │,请问这个项目是蜀道清洁能源集团的项目吗 │
│ │ │
│ │答:您好,据了解,该项目为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所属的项目,谢谢。 │
├──────┼──────────────────────────────────────────────────┤
│07-21 │问:中国雅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大会近日在京举行,组建中国雅江集团有限公司是保障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顺│
│ │利建设运营的重要举措,对国家的能源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开信息,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蜀道清│
│ │洁能源集团也有部分水电站项目,请问分布在哪些流域 │
│ │ │
│ │答:您好,据了解,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投资的水电站项目主要分布在金沙江上游和大渡河流域,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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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问:请问董秘:7月9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印发《四川省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2025年度)》中,│
│ │规模最大的是成都市东部新区蜀道清洁能源300MW/2400MWh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请问这个项目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 │标的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投资的项目吗 │
│ │ │
│ │答:您好,据了解,该项目由蜀道清洁能源集团实施,谢谢。 │
├──────┼──────────────────────────────────────────────────┤
│07-14 │问:请问董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入的蜀道清洁能源集团的业务规划中,提到“交能融合”模式,请介绍一下│
│ │这个业务模式,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 │
│ │ │
│ │答:您好,蜀道清洁能源集团的 “交能融合” 模式,是依托蜀道集团主责主业与平台优势,以构建高比例新能源│
│ │、高比例电气化的新型陆路交通运输系统转型与新型交通能源服务保障网络为主要任务,赋能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
│ │周期增效降碳,全面提高高速公路绿电自给率、大幅降低交通沿线对传统电力与石化能源依赖,实现交通运输行业│
│ │能源电力“产输调配储售消”自主可控一体化发展的新模式,形成了独有的核心竞争力优势。通过交通与能源的深│
│ │度融合,蜀道清洁能源集团可以在蜀道集团交通基础设施附近布局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打造“零土地成本+内生消 │
│ │纳闭环”的能源开发新场景,将交通流量转化为稳定绿电收益,实现能源的就地消纳,减少输电损耗,为交通基础│
│ │设施提供绿色、可持续的能源供应。蜀道清洁能源集团官网有详实的案例可供参考,并且该模式正在不断复制推广│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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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问:请问截止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1,605,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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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问:四川是国家点名的战略腹地,用电需求大。清洁能源集团是蜀道实施交通+能源模式的实施主体,也是蜀道核 │
│ │心主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公司要抓住机遇,加快推进重组,改善基本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良好建议,公司正在按计划推进本次重组,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后续 │
│ │公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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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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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44│新筑股份(00248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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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 年 7月 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25日 9:15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区兴园 3路 99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 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1人,代表股份 82,152,29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07%。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53,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5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80,198,7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267%。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04人,代表股份 41,765,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
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发展(控股)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485,8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90%;反对 1,45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60%;弃权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292,1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727%;反对 1,454,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21%;弃权 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夏玉龙、贾秀英、张杨、杨丽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287,4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01%;反对 1,41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83%;弃权 45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罗楷燃律师、刘子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2c1f7228-28b5-4f3d-a4e0-effa62e801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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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44│新筑股份(00248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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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
律师出席了于 2025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7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下同)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5 年 7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
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
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股东大会通知》。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 路 99 号公司 324 会
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肖光辉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5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9:15 至 15: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
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53,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0,198,7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267%;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204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765,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99%;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2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152,2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07%。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视频或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
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
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向四川发展(控股)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0,485,8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90%;反对 1,45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60%;弃权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292,1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7
27%;反对 1,45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1%;弃权 18,9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
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夏玉龙、贾秀英、张杨、杨丽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
2. 《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0,287,4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01%;反对 1,41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83%;弃权 45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00,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3
51%;反对 1,41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98%;弃权 453,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1%。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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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04│新筑股份(0024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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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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