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397 梦洁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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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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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00│ 0.0300│ 0.0100│ 0.0300│
│每股净资产(元) │ 1.6177│ 1.6162│ 1.5960│ 1.582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2200│ 2.1200│ 0.8400│ 2.1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4786.21│ 64786.21│ 61263.75│ 61263.7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9991.93│ 9991.93│ 13514.40│ 13514.40│
│总股本(万股) │ 74778.14│ 74778.14│ 74778.14│ 747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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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27 00:33 梦洁股份(002397):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31 21:02 梦洁股份:10月30日高管涂云华减持股份合计33.06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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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09941.21 同比增(%):-7.97;净利润(万元):2651.76 同比增(%):2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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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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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31384,增加7.0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9307,减少6.3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8-11公告,总经理2025-09-01至2025-11-30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80.11万股,占总股本0.11% │
├─────────────────────────────────────────────────────────┤
│●股东大会:2025-11-18召开2025年11月18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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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床上用品等产品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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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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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690│ 0.1050│ -0.0690│ -0.01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3757│ -0.3772│ -0.3978│ -0.411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8522│ 0.8522│ 0.8522│ 0.8522│
│营业收入(万元) │ 109941.21│ 73384.73│ 33011.73│ 171486.93│
│利润总额(万元) │ 3172.31│ 3008.73│ 1381.91│ 4165.2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651.76│ 2541.50│ 1003.63│ 2487.85│
│净利润增长率(%) │ 28.69│ 26.27│ 13.87│ 10.9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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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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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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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400│ 0.0300│ 0.0100│
│2024 │ 0.0300│ 0.0300│ 0.0300│ 0.0100│
│2023 │ 0.0300│ 0.0400│ 0.0300│ 0.0100│
│2022 │ -0.5900│ -0.1300│ -0.0600│ -0.0100│
│2021 │ -0.2100│ 0.0400│ 0.06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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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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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33│梦洁股份(002397):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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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002397):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6fb6e932-2650-4ee1-bd90-9b52f6fcc6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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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33│梦洁股份(00239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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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
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
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
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
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
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
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由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悉可能涉及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后,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暂缓
或豁免披露的理由、依据及必要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申请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关流程中给予审批意见并
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核;
(三)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 对符合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条件的应当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
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
关登记材料报送湖南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有冲突或本制度未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5258f957-29eb-4530-b192-f9367fac04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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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33│梦洁股份(00239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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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00239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a7fdd12b-4e58-4b15-861a-d9012da32e87.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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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1:02│梦洁股份:10月30日高管涂云华减持股份合计33.0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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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002397)高管涂云华于2025年10月30日减持公司股份33.06万股,占总股本0.0442%,当日股价上涨2.03%,收报4.03元
。公司近半年内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增减持记录,最近90天内未有机构评级。信息来源于证券之星公开数据,AI生成,不构成
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3100047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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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21:11│梦洁股份:10月29日高管涂云华减持股份合计27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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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002397)高管涂云华于2025年10月29日减持公司股份27.0万股,占总股本0.0361%,当日股价收报3.95元,微跌0.25%。
公司近半年内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增减持记录,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信息源自市场公开数据,由AI整理生成,不构成投资
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3000042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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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21:01│梦洁股份:10月28日高管涂云华减持股份合计12.7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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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002397)高管涂云华于2025年10月28日减持公司股份12.72万股,占总股本0.017%,当日股价上涨0.51%,收报3.96元。
公司近半年内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增减持记录,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信息来源于市场公开数据及交易所披露,由AI整理生
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900042614.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7-02 信息类型:跌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涨跌幅(%):-10.05 成交量(万股):6817.56 成交额(万元):26578.17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1165.62│ 1192.14│
│机构专用 │ 434.85│ 583.16│
│机构专用 │ 368.66│ 538.7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劳动西路证券营业部 │ 339.79│ 21.4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证券营业部 │ 264.41│ 48.65│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1165.62│ 1192.1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 17.26│ 961.64│
│机构专用 │ 184.86│ 772.3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心北路证券营业部 │ 0.00│ 763.25│
│机构专用 │ 434.85│ 583.16│
└───────────────────────────────┴────────────┴────────────┘
●交易日期:2025-02-11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涨跌幅(%):9.94 成交量(万股):18495.01 成交额(万元):65640.7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名路证券营业部 │ 2373.02│ 5.02│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昌都两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 957.99│ 322.40│
│机构专用 │ 859.89│ 1407.6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 841.60│ 872.8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湾一路证券营业部 │ 809.36│ 4.03│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859.89│ 1407.68│
│机构专用 │ 464.67│ 939.3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332.34│ 890.1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 841.60│ 872.8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金江路证券营业部 │ 724.11│ 724.82│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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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3-11-06 │处罚披露日 │2024-03-13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李国富、刘彦茗、刘必安、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2022年6月29日,金森新能源经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
│ │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李国富持有金森新能源42.623%股权,刘彦茗持有金 │
│ │森新能源32.7869%股权,刘彦茗为金森新能源法定代表人。李国富与刘彦茗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李国富│
│ │实际可支配金森新能源75.4099%表决权,李国富为金森新能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经查,李国富于2022年6月21日与刘必安签署《代持股协议书》,《代持股协议书》载明刘必安委托李国 │
│ │富代为持有金森新能源股权,委托持股比例为42.62%。刘彦茗于2022年3月10日与刘必安签署《股权代持协议 │
│ │》《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为代持人,持有金森新能源32.78689│
│ │%股权;《法定代表人代持协议》载明刘必安系金森新能源实际法定代表人,刘必安委托刘彦茗作名义上的法 │
│ │定代表人。 │
│ │ 刘必安在询问笔录中承认设立金森新能源、筹措资金用于收购公司,并委托李国富、刘彦茗代其持有股权│
│ │,是金森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金森新能源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如实披露刘必安为金森新能源的实│
│ │际控制人,而是将代持股权的李国富为金森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因此,金森新能源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
│ │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
│ │ 以上事实,有公司公告、股权代持协议、当事人询问笔录、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证明。 │
├────────┼────────────────────────────────────────────────┤
│处罚决定 │综合考虑《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对市场造成的影响、当│
│ │事人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的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
│ │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南监管局拟决定对李国富给予警告,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刘彦茗给予 │
│ │警告,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刘必安给予警告,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金森新能源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
│ │150万元罚款。 │
└────────┴────────────────────────────────────────────────┘
┌────────┬───────────────────┬────────┬───────────────────┐
│立案日期 │2022-11-22 │处罚披露日 │2022-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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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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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经查明,梦洁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1、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
│ │ 2021年度,梦洁股份通过员工、供应商、设立基金等渠道,以转账、支付基金管理费、股权投资等方式,│
│ │由董事长姜天武(原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菁、董事会秘书李军、董事李建伟、原持股5%以上股东张爱纯│
│ │共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为11598万元。2022年一季度,梦洁股份通过员工、子公司资金周转 │
│ │等方式,由姜天武、李菁、李军、李建伟、张爱纯共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为1800万元。上述│
│ │资金占用构成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
│ │ 依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 │会令第182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梦洁股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信息,其未按规定及时 │
│ │披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
│ │ 对于梦洁股份的违法行为,梦洁股份原实际控制人姜天武组织指使从事违法行为,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指使"的违法行为。同时,姜天武作为公司董事长授│
│ │意实施资金占用行为,副董事长李菁、董事会秘书李军指使并实施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予以披露,│
│ │均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李建伟、原持股5%上股东张爱纯知悉、参与上述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 2、整改及配合调查情况 │
│ │ 公司主动汇报违法违规线索,责任人员能积极筹措归还占用资金。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违│
│ │法事实、提供相关材料,并对资金占用情况予以补充披露。截至2022年4月25日,对2021年度发生的非经营性 │
│ │资金占用8820万元、2022年度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00万元,相关责任人已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2022年│
│ │4月30日,梦洁股份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截至2022年7月,对2021年度发生的│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778万元,相关责任人已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2022年7月7日,梦洁股份对整改情况进行了│
│ │信息披露。 │
│ │ 以上事实,有银行流水资料、企业工商登记材料、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公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
│ │明,足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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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我局认为,相关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整│
│ │改及配合调查的情况,我局决定: │
│ │ (1)对梦洁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 │ (2)对姜天武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梦洁股份原实际控制人罚款70万元,作为直接负│
│ │责的主管人员罚款60万元; │
│ │ (3)对李菁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 │
│ │ (4)对李军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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