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324 普利特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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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7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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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1000│ 0.1284│ 0.1902│
│每股净资产(元) │ ---│ 3.9755│ 3.8691│ 3.952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2.4900│ 3.2800│ 4.7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7627.60│ 77627.60│ 77546.42│ 77522.9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3606.03│ 33727.23│ 33854.66│ 33880.91│
│总股本(万股) │ 111233.62│ 111354.83│ 111401.08│ 111403.8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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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18 16:55 普利特(002324):关于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23 17:15 普利特(002324):已与海外客户关于公司LCP薄膜在脑机接口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共同开发以及验证 │
│工作(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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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7-05 预告业绩:业绩大幅上升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2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38.88%至66.65%。扣 │
│非后净利润19500.00万元至23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9.77%-7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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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93408.04 同比增(%):-0.68;净利润(万元):10901.33 同比增(%):3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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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9 除权派息日:2025-06-10 │
│●分红:2024-06-30 10派0.20024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0-21 除权派息日: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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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29957,减少2.0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6167,增加20.7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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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普利特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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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周文 截至2025-06-14累计质押股数:102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9.17% 占其持股比:2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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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锂离子电池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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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5-27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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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2340│ -0.1770│ 0.20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1.7608│ 1.6622│ 1.772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0738│ 1.0764│ 1.0952│
│营业收入(万元) │ ---│ 193408.04│ 831353.69│ 573794.26│
│利润总额(万元) │ ---│ 13211.84│ 13548.36│ 20725.4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10901.33│ 14114.53│ 20915.15│
│净利润增长率(%) │ ---│ 38.95│ -69.86│ -47.9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股份回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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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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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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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000│
│2024 │ 0.1284│ 0.1902│ 0.1300│ 0.0700│
│2023 │ 0.4458│ 0.3645│ 0.2000│ 0.1000│
│2022 │ 0.2005│ 0.1373│ 0.0500│ 0.0200│
│2021 │ 0.0235│ 0.0832│ 0.09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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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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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问:请问公司有没有给小米汽车供货不要动不动就说给客户签了保密协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公司作为国内改性高分子材料解决方案的头部企业之一,在国内外主要新能源汽车主机 │
│ │厂中都是核心材料供应商。 随着国内汽车品牌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以及国产化速度的加快, 公司的汽车材料业务│
│ │也在快速稳定增长。由于商业保密原则,公司无法就相关客户的合作情况进行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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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问:请问公司lcp纤维织成布以后的用途在什么地方是否可以替换石英纤维和华为的专利排他期结束了吗能不能详 │
│ │细介绍一下,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LCP纤维具有非常低的介电常数(Dk)和介电损耗(Df)以及耐高温、耐水耐腐蚀 │
│ │、阻燃、尺寸稳定性等优异性能,在高频高速下信号传输损耗极低,能量损失极小,适合用于5.5G/6G毫米波以及A│
│ │I服务器等超高速场景下的PCB硬板,比如M8、M9覆铜板中。同时LCP纤维布与其他类型电子纤维布相比,具备成本 │
│ │和性能的优势,并且公司在LCP树脂以及纤维具备一系列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对接相关行业客户, │
│ │但还未形成批量订单,短时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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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公司在轻量化碳纤维有什么布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轻量化碳纤维改性材料可以用于汽车,低空飞行,机器人等相关领域,也在与下游│
│ │核心客户们进行对接和验证等工作,部分产品已实现批量,目前相关业务比例占公司总体业务量较小,感谢您对公│
│ │司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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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听说贵公司有供货给宇树机器人和智元机器人请问是否真实。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作为改性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高度重视材料在人形机器人产业中的应用,也在积极│
│ │与相关各个客户进行业务对接和验证,推进我司材料在机器人行业中的轻量化、功能化、规模化使用,具体客户信│
│ │息不方便披露,还请您理解,感谢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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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公司产品使用在人形机器人哪些地方,请详细说明!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产品中包括改性PEEK,改性PPS,改性PA、TPE等材料,可以用于人形机器人的关节│
│ │、轴承、齿轮、骨骼支撑件,皮肤等部件,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客户进行业务对接和验证,推进我司材料在人形机│
│ │器人行业中的使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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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请说明上海普利特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是否持有宇树科技股权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海普利特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未持有宇树科技股权,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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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问:请问公司有没有和华为合作开发柔性关节方案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产品可用于机器人相关零部件中,具体客户信息暂不便进行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
│ │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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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问:请问公司的产品是否有应用在机器人的身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产品中包括改性PEEK,改性PPS,改性PA、TPE等材料,均可以用于机器人等相关行│
│ │业,部分产品已在工业机器人上批量使用,但目前相关业务比例占公司总体业务量较小。公司作为改性材料领域的│
│ │领军企业,高度重视材料在人形机器人产业中的应用,也在积极与相关客户进行业务对接和验证,推进我司材料在│
│ │机器人行业中的轻量化、功能化、规模化使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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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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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55│普利特(002324):关于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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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钠星”)
引入战略投资者广州国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研壹号”),国研壹号将以现金方式新增海四达钠星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对应本次交易后海四达钠星的10%股权。海四达钠星的原股东将放弃本次海四达钠星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
后,海四达钠星的注册资本将由1,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
达电源”)持有海四达钠星的股权比例将由66.67%变更为60%,海四达钠星仍然为海四达电源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总经理权限内,无须提交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国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ENGNJ98P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储云街8号8楼809-1房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国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06-20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198 99%
2 广东国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 1%
关联关系:国研壹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国研壹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EFB1DD8Y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储云街8号808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03-24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
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
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25年3月份成立暂无主要财务指标。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认缴出资 持股比 认缴出资 持股
额(万元) 例 额(万元) 比例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1200 66.67% 1200 60%
南通聚钠壹号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 22.22% 400 20%
南通普利超钠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 11.11% 200 10%
广州国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00 10%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87.0392%的股权,间接持有海四达钠星58.0262%的股权。
海四达钠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海四达钠星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综合考虑到海四达钠星公司行业特点、市场定位、当前发展阶段、未来发展等诸多因素,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国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一: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乙方二:南通聚钠壹号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三:南通普利超钠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
国研壹号为“甲方”或“投资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为“乙方”或“现有股东”,其中乙方一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
东”。以上甲方/投资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丙方/标的公司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其中每一方或任何一方则称为“一方
”或其各自简称,视文义要求而定。
1、投资计划
(1)甲方以人民币200万元(“增资款”)投资标的公司,取得标的公司10%的股权。各方确认,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1,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
(2)标的公司现有股东通过签署本协议同意本次增资并同意放弃其根据适用中国法律、标的公司章程、任何之前签署的现有股东
之间的协议或任何其他事由就本协议所述本次增资可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限制本次增资任何权利。
2、目标公司治理结构
2.1股东会
2.1.1一般规定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所有关于公司股东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
约定为准。
2.1.2股东会职权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2董事
公司在成立之初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董事由海四达电源委派,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为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根据经
营发展需求而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人选与名额另行规定。
2.3监事
公司设立监事一人,由海四达电源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2.4总经理
2.4.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根据董事/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聚钠壹号提名,由董
事/董事会聘任。
2.5财务负责人
各方无条件同意,财务负责人将由海四达电源委派,且届时各方将无条件配合海四达电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相关股东会决议、工
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等)完成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及到岗开展工作。
3、承诺
聚钠壹号、普利超钠、海四达电源及国研壹号同意并承诺,完成本次工商变更后36个月内,未经聚钠壹号、普利超钠、海四达电源
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i)直接或者间接转让、出售、赠与、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的
股权,或在其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ii)签署转移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经济利益和风险的任何股权安排协议或类似协议
;或(iii)公布进行或实施上述第(i)或第(ii)项所述的任何该等交易的任何意向。
五、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孙公司海四达钠星本次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一方面优化了股权结构,借助广东省
政府投资平台优势资源,获取优质的产业资源,形成资本与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本次增资结合海四达钠星自身发展需要和资
本运作规划的综合考虑,有助于补充提供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加速在钠离子电池市场的开拓,符合公司及海四达钠星的长期战略发展目
标。后续双方也将持续围绕储能领域的钠电业务拓展、钠电产品的大规模应用等方面开展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随着公司钠离子电池更
多项目的逐渐落地和交付,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和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四达钠星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92d63e29-251a-4b6d-a509-6235cd4a4c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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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6:58│普利特(00232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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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事项。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蔡莹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4名,代表股份506,970,8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5771%。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491,840,6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2169%。
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351名,代表股份15,130,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602%。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352名,代表股份59,137,1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6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06,073,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9%;反对股数872,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721%;弃权股数25,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8,239,5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4822%;反对股数872,595股, 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4755%;弃权股数25,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4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项目投资进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06,052,9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0%;反对股数868,89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714%;弃权股数48,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8,219,2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4479%;反对股数868,895股, 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4693%;弃权股数48,97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82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郑江文律师、俞挺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3f40ee2d-8483-414f-a437-be084b6ce8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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