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315(焦点科技)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输入股票代码):

最新提示☆ ◇002315 焦点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1.3123│ 0.9291│ 0.3530│ 1.4242│ │每股净资产(元) │ 8.2539│ 8.3788│ 7.6564│ 7.916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5.8200│ 11.4000│ 4.3800│ 18.3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0231.53│ 20231.53│ 20210.31│ 20210.3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492.06│ 11492.06│ 11513.28│ 11513.28│ │总股本(万股) │ 31723.59│ 31723.59│ 31723.59│ 31723.59│ ├─────────────┴──────────┴──────────┴──────────┴──────────┤ │●最新公告:2025-10-27 16:52 焦点科技(002315):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29 06:28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三季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40273.60 同比增(%):16.20;净利润(万元):41631.57 同比增(%):16.3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5 除权派息日:2025-09-26 │ │●分红:2024-12-31 10派5.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4-10 除权派息日:2025-04-11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35707,增加5.0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3993,减少26.7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0-2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焦点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9-13公告,董事兼高级副总裁2025-10-14至2026-01-12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12.00万股,占总 │ │股本0.35% │ │●拟减持:2025-09-13公告,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2025-10-14至2026-01-12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634.47万│ │股,占总股本2.00%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沈锦华 截至2025-01-25累计质押股数:55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73% 占其持股比:3.74% │ ├─────────────────────────────────────────────────────────┤ │●股东大会:2025-11-18召开2025年11月18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外贸B2B电子商务平台及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互联网保险B2B/B2C电子商务平台及互联网保险综合服务、内贸B2B电子商务平台及企业采 购供应链管理服务,以及各类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相关的创新孵化业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3150│ 0.7550│ 0.0700│ 2.22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1573│ 2.3741│ 1.7980│ 1.995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9628│ 3.8677│ 3.8677│ 3.8677│ │营业收入(万元) │ 140273.60│ 91542.11│ 44120.00│ 166076.46│ │利润总额(万元) │ 44933.01│ 31354.27│ 12932.84│ 49598.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1631.57│ 29475.56│ 11197.32│ 45118.61│ │净利润增长率(%) │ 16.38│ 26.12│ 45.94│ 19.0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1.3123│ 0.9291│ 0.3530│ │2024 │ 1.4242│ 1.1297│ 0.7385│ 0.2424│ │2023 │ 1.2130│ 0.9554│ 0.6090│ 0.1561│ │2022 │ 0.9775│ 0.7775│ 0.4656│ 0.1325│ │2021 │ 0.8000│ 0.6300│ 0.4200│ 0.0600│ └─────────┴───────────┴───────────┴───────────┴───────────┘ 【2.互动问答】 ┌──────┬──────────────────────────────────────────────────┐ │10-28 │问:请问,目前公司的增长放缓很多,二季度扣非净利润同比仅12.5%增速,营收也仅16%增速,董事会有什么举措│ │ │做大做强促进公司更快的增长吗 │ │ │ │ │ │答:您好!公司聚焦跨境B2B赛道,深耕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业务,后续将通过三大方向协同提升持│ │ │续竞争力,促进公司业务增长:一是全球买家资源拓展,通过增加买家数量、提升买家粘性等举措促进平台规模的│ │ │壮大与发展,提升平台成交率;二是扩大付费卖家规模与粘性,吸引更多卖家入驻,丰富平台产品供给,带动业绩│ │ │增长;三是AI技术赋能,持续完善外贸领域的AI产品矩阵,实现对买卖双方的双向赋能,提升平台运营效率与转化│ │ │效果。 感谢您的关注! │ ├──────┼──────────────────────────────────────────────────┤ │10-09 │问:你好!请问截止10月5日股东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的股东人数。如您需查询其他时点的股东人数,请您将身份证明及持│ │ │股证明文件发送至zqb@focuschina.com,公司确认股东身份后邮件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10-27 16:52│焦点科技(002315):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发表了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妙道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5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317,235,86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元(含税 ),共计派发 190,341,521.40 元。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 ,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 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规则,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行权价格需调整。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为:29.04-0.6=28.44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同 意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五、律师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2、公司本次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在公司股 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事项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激励 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12e5c25-50db-4dcb-acf9-dba8ba700cee.PDF ─────────┬───────────────────────────────────────────────── 2025-10-27 16:50│焦点科技(00231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审核 │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监事会对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监事会同意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b4b2921-9a1d-439d-b610-eb7b52cba544.PDF ─────────┬───────────────────────────────────────────────── 2025-10-27 16:45│焦点科技(002315):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的委托 ,就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于2025年 4月 29日出具了《北京天 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因焦点科技拟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执业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声 明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一、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一切足以影响 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公司保证上述文件和证言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 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三、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 中涉及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 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及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 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基于上述证明,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如下: (一)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对《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二)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年 4月 30日至 2025年 5月 1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21日披露了《关 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7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 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股利人民币 6 元(含税),共计派发 190,341,521. 40 元。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 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 进行分配。 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 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规则,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行权价格需调整。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为:29.04-0.6=28.44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的影响 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说明,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三、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信息披露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等与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相关的必要文件。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 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2、公司本次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在公司股 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事项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激励 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伍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dd5d95d-a23b-4081-9f53-e9bd70551b1a.PDF 【4.最新报道】 ─────────┬───────────────────────────────────────────────── 2025-10-29 06:28│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三季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 ─────────┴───────────────────────────────────────────────── 焦点科技2025年三季报显示,营收与净利润同比双增,营业总收入14.09亿元,同比增长16.2%;归母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16 .38%。第三季度单季营收4.89亿元,同比增16.9%,但归母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下降1.98%,主因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3302.4万元。 毛利率79.52%,净利率29.52%,三费占比39.72%,同比下降2.1%。每股收益1.31元,同比增长16.16%。公司ROIC达15.8%,资本回报较 强,但历史中位数ROIC仅7.53%。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900009358.shtml ─────────┬───────────────────────────────────────────────── 2025-10-28 19:36│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10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介绍 答:先给大家简单介绍下今年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就三季度本期而言,营业收入 4.87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7.01%;归母净利润 1.22 亿元,相比较于去年同期下降了 1.9 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1.18 亿元,相比较于去年同期下降了 3.42%。2025 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归母净利润出现了同比下降,主 要系因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收入平稳增长的同时,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在当期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330 2.40 万元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