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243 力合科创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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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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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978│ -0.0171│ 0.2028│ 0.1119│
│每股净资产(元) │ 6.0049│ 5.9951│ 6.0141│ 5.925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6100│ -0.2800│ 3.4100│ 1.8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0414.23│ 120414.23│ 120414.23│ 120414.2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46.19│ 646.19│ 646.19│ 646.19│
│总股本(万股) │ 121060.42│ 121060.42│ 121060.42│ 1210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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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6 17:47 力合科创(002243):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5 19:54 力合科创(002243)2025年9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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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09407.46 同比增(%):4.40;净利润(万元):11839.46 同比增(%):4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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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7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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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8946,减少4.4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0760,减少3.6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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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力合科创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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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化妆品、日用品、保健品及食品塑料包装解决方案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提供,以及工艺装备及精密模具设计制造,高分子材料改性及
环保材料研发,化妆品的灌装及搅拌,信息化标签设计和制造,汽车轻量化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制造,物流配送,塑料包装废弃物循环
利用等。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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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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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60│ 0.0480│ -0.0780│ -0.25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0149│ 2.9700│ 2.9871│ 2.909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7752│ 1.8102│ 1.8109│ 1.8138│
│营业收入(万元) │ 109407.46│ 46695.63│ 232091.80│ 159437.50│
│利润总额(万元) │ 11821.87│ -3413.53│ 17405.50│ 8347.8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1839.46│ -2070.05│ 24546.18│ 13545.45│
│净利润增长率(%) │ 45.76│ 42.64│ -25.41│ -53.3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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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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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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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978│ -0.0171│
│2024 │ 0.2028│ 0.1119│ 0.0671│ -0.0298│
│2023 │ 0.2718│ 0.2397│ 0.1845│ 0.0414│
│2022 │ 0.3442│ 0.1531│ 0.0948│ 0.0288│
│2021 │ 0.5211│ 0.3053│ 0.1538│ 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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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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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问:请问董秘,在公司的公告和董秘的回复中说,今年贵公司参股的三家公司要在港交所上市,请问现在进展如何│
│ │,是否能够详细的说下,走到了哪一步了。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定期报告中所述三家参股企业的相关事项进展请以该企业官方信息及公开披露文件│
│ │为准,您可以通过该企业官网查阅更多详情。如涉及需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
│ │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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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是否间接参股宇树科技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投资宇树科技,公司信息请以公司指定信披媒体《证券时报》《上海│
│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您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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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建议贵公司早期并购深圳清力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力合厚浦有限公司、深圳瑞波光电电子│
│ │有限公司、芯波微、微度芯创等新兴产业、新材料高科技公司。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和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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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请问董秘,贵公司投资微见智能封装技术有限公司占比多少,微见智能主要业务是什么,他的强项主要在那些│
│ │方面。第二贵公司现在的新材料主要用在那些方面。第三贵公司在生物医疗和脑机接口都有投资,那有没有在创新│
│ │药方面有投资。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微见智能封装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企业,该企业专注于高精度复杂工艺芯片封装│
│ │设备研发和生产,主要产品为MV全系列高精度固晶装备,支持第三代半导体芯片(氮化镓、碳化硅)封装工艺需求│
│ │,是光通讯、5G射频、商业激光器、大功率IGBT器件、存储等领域核心芯片封装的关键装备。子公司丽星科技从事│
│ │日化包装材料制造业务,您可以查询公司定期报告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公司在创新药领域投资孵化了福沃药业、亦│
│ │诺微医药等代表性企业,福沃药业致力于肿瘤与自身免疫领域的突破性创新药研发;亦诺微医药致力于通过自主知│
│ │识产权精准基因工程化技术,利用药物天然递送机制,研发新一代复制和非复制型疱疹病毒载体及外泌体递送载体│
│ │。感谢您的关注。敬请您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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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中国经济处于“存量优化+增量创新”并行的关键阶段,推动并购重组具有产业升级加速器 │
│ │、科技突围新路径和政策效应凸显三重战略意义。一是通过横向整合和纵向整合,打破低效竞争,提升行业集中度│
│ │与供应链韧性。二是针对“卡脖子”领域,并购成为快速获取核心技术的捷径。三是“并购六条”简化审批流程、│
│ │放宽未盈利资产收购限制,形成“政策红利+资本杠杆”的双重催化。建议早期推行围绕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并购 │
│ │!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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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2025年深圳国资委进一步提出将资产证券化率提升至60%的目标,并推动旗下上市公司实 │
│ │质性整合。贵公司在近期对于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 │有何并购重组规划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持续积极把握并购重组新政机遇,推动产业协同发展。未来如有相关重大事项,│
│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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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问:请问董秘,贵公司的子公司有做液冷服务器相关的产品吗,如果有请问是否有持续性的订单。第二,子公司现│
│ │在是否涉足固态电池领域,如果有请问有持续性的订单吗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投资孵化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疗等“硬科技”│
│ │产业,暂未布局液冷服务器领域。公司在电池领域投资孵化了力合厚浦、清研电子、南科天润等代表性企业,其中│
│ │,力合厚浦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废弃锂电池正极材料循环利用;清研电│
│ │子致力于以自主研发的粉体成膜技术提供包括超级电容、锂电池在内的干法工艺解决方案;南科天润致力于固态电│
│ │池核心材料的研发及生产。上述企业均为公司的参股企业,您可以查询其企业官网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敬请您注意│
│ │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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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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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7:47│力合科创(002243):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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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光权先生(原定任期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
026 年 10 月 15 日)的辞职报告。吴光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吴光权先生辞
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吴光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吴光权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吴光权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吴光权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吴光权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add8add8-1008-4248-a729-bae5c00d84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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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4│力合科创(00224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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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一)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为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9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5 日 15:00。
2、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 1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十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臻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615,635,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5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08,472,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8 人,代表股份 7,163,0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9 人,代表股份 8,978,0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81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8 人,代表股份 7,163,0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97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8%;反对 5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60%;弃权 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18,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87%;反对 5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39%;弃权 6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6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5dc2a3a2-54bf-4ca2-98d4-6226e9c7a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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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4│力合科创(002243):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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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
接受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
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称“《董事会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
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其中《董事会公告》确定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下午2:30。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
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2:30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1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十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贺臻先生主持
。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达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进行核对与查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姓名、股东卡、居民身份证号码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
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具体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615,635,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85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08,472,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619%。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208人,代表股份7,163,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9人,代表股份8,978,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1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8人,
代表股份7,163,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7%。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
根据贵公司指定的监票代表对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公
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议
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信达律师认为:网络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和网络投票中不存在同时投票的情形,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均获通
过。具体为:
议案 1、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614,97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8%;反对 5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960%;弃权 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31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487%;反对 591,1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39%;弃权 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4%。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
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7f342f46-12c7-42c5-8eec-1de363444426.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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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54│力合科创(002243)2025年9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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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
位名称及人员有线上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贺臻先生,总经理徐安毕先生,独立董事
杨高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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