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226 江南化工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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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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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07│ 0.2860│ 0.2508│ 0.1611│ 0.0590│ 0.3489│
│每股净资产(元) │ 3.6620│ 3.6114│ 3.8711│ 3.6832│ 3.6433│ 3.572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3900│ 7.6400│ 6.7800│ 4.4200│ 1.5300│ 9.82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64891.81│ 264891.81│ 264886.94│ 264886.94│ 264888.17│ 264888.1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0.48│ 0.48│ 5.35│ 5.35│ 4.12│ 4.12│
│总股本(万股) │ 264892.29│ 264892.29│ 264892.29│ 264892.29│ 264892.29│ 2648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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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7-24 16:42 江南化工(002226):关于2026年1-6月份日常经营合同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7-24 16:54 江南化工(002226):1-6月新签或开始执行的合同金额合计58.68亿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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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218211.94 同比增(%):2.60;净利润(万元):13436.75 同比增(%):-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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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8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7-03 除权派息日:2026-07-06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64869,减少7.13%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67886,增加4.6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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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江南化工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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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民爆产品、工程施工服务、矿山经营管理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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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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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340│ 0.4480│ 0.3460│ 0.1570│ 0.0150│ 0.40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9871│ 1.9364│ 1.9494│ 1.8050│ 1.7639│ 1.708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4741│ 0.4699│ 0.7377│ 0.6964│ 0.7035│ 0.6962│
│营业收入(万元) │ 218211.94│ 998160.51│ 688491.52│ 461416.45│ 201283.12│ 948072.17│
│利润总额(万元) │ 22408.64│ 134162.86│ 105841.65│ 71115.89│ 24884.77│ 140842.5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3436.75│ 75754.86│ 66428.93│ 42683.57│ 14591.74│ 89103.10│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7.92│ -14.98│ -11.40│ 2.17│ -6.60│ -3.5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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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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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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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507│
│2025 │ 0.2860│ 0.2508│ 0.1611│ 0.0590│
│2024 │ 0.3489│ 0.2830│ 0.1577│ 0.0546│
│2023 │ 0.2918│ 0.2643│ 0.1922│ 0.0421│
│2022 │ 0.1807│ 0.3254│ 0.2193│ 0.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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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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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问:董秘,您好。公司从2021年定增收购相关资产后,股价始终在底部横盘长达几年,现在控股权又即将转让,等│
│ │于之前对投资者的承诺即将成为一张“空头支票,在现行奥信未注入公司之前,控股权如果发生转变,控股公司是 │
│ │否需继续履行承诺后续将奥信注入其中。请予以回答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截至目前,公司除5月19日接到兵器工业集团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 │
│ │的通知外,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
│ │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及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表现,努力推动上市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积│
│ │极维护股东权益,以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为核心,促进市值稳定增长为目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投资者│
│ │关系管理工作,争取以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来回报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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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问:董秘,您好!公司在控股股东方案未公布之前,从中小投资者保护权益角度出发,是否应该向深交所提交停牌 │
│ │申请。从而避免股价产生巨幅波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以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截至目前│
│ │,公司除5月19日接到兵器工业集团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的通知外,没有其他应披露而 │
│ │未披露事项。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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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问:董秘您好,请问一下什么时候公布25年分红日期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
│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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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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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6:42│江南化工(002226):关于2026年1-6月份日常经营合同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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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江南化工”、“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1-6月新签或开始执行的爆破
服务工程类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58.68亿元。
其中,新签或开始执行的单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工程施工类日常经营合同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合同签订主体 项目(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1 重庆顺能建设工程 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钻孔及爆破综合 1.03
有限公司 施工作业项目
2 北方爆破科技有限 华新水泥(黄石)有限公司矿山生产穿爆一体化承包 1.03
公司 合同
3 新疆天河爆破工程 乌鲁木齐鼎鑫圣泰矿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石人沟7 1.26
有限公司 号(柴窝堡)石灰岩矿露天采矿工程
4 四川宇泰特种工程 德阳昊华清平磷矿井巷及采矿工程 1.37
技术有限公司
5 安徽江南爆破工程 石台县创亿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开采加工总承包项目 1.50
有限公司
6 新疆天河爆破工程 和布克赛尔县华鸿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阿尔木强铜矿矿 1.64
有限公司 山总承包施工合同
7 河南华通爆破工程 郏县黄道镇高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爆破作业项目 1.90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8 新疆天河爆破工程 新疆克州乌恰县乌拉根铅锌矿区露天爆破项目 2.00
有限公司
9 西安鹏程爆破工程 2026 温明矿业卡布其煤矿钻爆一体爆破施工合同 3.00
有限公司
10 西安鹏程爆破工程 骆驼山煤矿与白音乌素煤矿相邻夹缝处火点治理项目 3.00
有限公司
11 新疆江阳工程爆破 伊吾广汇矿业白石湖煤矿爆破施工合同 4.50
拆迁建设有限公司
12 北方矿业科技服务 湖山铀矿 1号坑采矿一体化项目 17.77
(纳米比亚)有限
公司
注:1、上述项目中,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钻孔及爆破综合施工作业项目服务期限为 5年;华新水泥(黄石)有
限公司矿山生产穿爆一体化承包合同服务期限为 1年;乌鲁木齐鼎鑫圣泰矿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石人沟7号(柴窝堡)石灰岩矿露天
采矿工程服务期限为 5.5 年;德阳昊华清平磷矿井巷及采矿工程服务期限为 1年;石台县创亿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开采加工总承包项目
服务期限为 2年;和布克赛尔县华鸿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阿尔木强铜矿矿山总承包施工合同服务期限为 2.5 年;郏县黄道镇高坡建筑石
料用灰岩矿开采爆破作业项目服务期限为 16 年;新疆克州乌恰县乌拉根铅锌矿区露天爆破项目服务期限为 1 年;2026 温明矿业卡布
其煤矿钻爆一体爆破施工合同服务期限为 3 年;骆驼山煤矿与白音乌素煤矿相邻夹缝处火点治理项目服务期限为 2年;伊吾广汇矿业
白石湖煤矿爆破施工合同服务期限为 1年;湖山铀矿 1号坑采矿一体化项目服务期限为 8年。
2、上述部分“合同金额”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期限等测算得出的数据,合计金额 58.68 亿元爆破服务工程类项目均已经
签署相关业务合作合同。
3、以上合同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最终确认收入的金额及确认期间将以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29ead3e6-1568-40d6-b3c6-ae1ee01cd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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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34│江南化工(002226):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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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变更或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杨世泽先生
6、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24)。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2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678,132,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5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89,104,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399%。
3、网络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89,027,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16%。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2,705,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48
%。
5、在本次会议中,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2,214,71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74%;5,058,7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0.3014%;858,5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1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及章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489725e1-4842-47a3-9b95-3fbf649292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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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34│江南化工(0022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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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 2026 第 0326 号
二〇二六年七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 2026 第 0326 号
致: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
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
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
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如
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由第七届董事会召集。
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上公告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网络投
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权登记日及登记方式、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
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13日。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7日 14点 30分在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
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H2号楼)召开。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6年 7月 17日的上午 9
: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7日上午 9
: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公告的《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为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989,104,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39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1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689,027,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116%。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41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12,705,74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48%。
4、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根据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相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验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均已按《股东会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登记手续;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验证,本次会议履行了以下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代表以及本
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2、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的统计结果。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
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表决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并对相关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表决结果。
3、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经合法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未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就《股东会通知》载明的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非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2,214,7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4%;5,058,78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4%;858,5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经验证,本次会议以上表决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不存在股东提出超出上述议案以外新议案的情形,未出现对
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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