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108 沧州明珠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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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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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290│ 0.0930│ 0.0831│ 0.0528│
│每股净资产(元) │ 3.0818│ 3.0925│ 3.0366│ 3.029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400│ 3.0300│ 2.7100│ 1.7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64836.37│ 164836.37│ 164836.37│ 164836.3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703.09│ 1703.09│ 2433.41│ 2433.41│
│总股本(万股) │ 166539.46│ 166539.46│ 167269.78│ 1672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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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04 17:54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23 15:35 沧州明珠(002108):暂无管道产品用于水电站项目(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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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7896.95 同比增(%):13.63;净利润(万元):4829.99 同比增(%):-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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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6 除权派息日:2025-05-27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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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82065,减少1.0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79138,减少3.5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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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沧州明珠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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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02-20累计质押股数:242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4.53% 占其 │
│持股比:7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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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PE管道、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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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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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30│ 0.0290│ -0.0760│ -0.01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2375│ 1.2085│ 1.2046│ 1.174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235│ 0.6235│ 0.6208│ 0.6502│
│营业收入(万元) │ 57896.95│ 274804.23│ 196241.49│ 123453.16│
│利润总额(万元) │ 5313.10│ 17584.78│ 14401.14│ 9142.4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829.99│ 15474.49│ 13840.15│ 8823.51│
│净利润增长率(%) │ -19.32│ -43.23│ -43.02│ -46.7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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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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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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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290│
│2024 │ 0.0930│ 0.0831│ 0.0528│ 0.0363│
│2023 │ 0.1639│ 0.1455│ 0.0991│ 0.0495│
│2022 │ 0.1844│ 0.1754│ 0.1138│ 0.0412│
│2021 │ 0.2581│ 0.2417│ 0.1641│ 0.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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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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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问:董秘您好,公司是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行业反内卷,进行产品的提质增效,控制产品价格下行趋势,扩大中东│
│ │地区的业绩拓展 │
│ │ │
│ │答:您好!反内卷的目的是优化竞争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
│ │,通过深化成本管控、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工艺技术改造等举措不断提质增效,提升产品盈利水平。公司会在立足│
│ │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的开拓市场向外延伸,希望能把产品销售到更多的地方。谢谢! │
├──────┼──────────────────────────────────────────────────┤
│07-29 │问:请问董秘:1、芜湖新投产的簿膜和隔膜目前的产能情况如何与一季度相比,成本下降多少2、沧州扩产的隔膜│
│ │产能是否能按预期投产3、沧州新增的1600毫米大口径管道目前是否投产并销售4、油田用管道上半年销量如何。请│
│ │回复,谢谢。 │
│ │ │
│ │答:您好!目前芜湖扩建项目已投产的有年产3.8万吨BOPA薄膜项目以及年产2亿平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目│
│ │前产线生产稳定,今年上半年RTP管道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相关具体财务数据请您届时关注公司半年度报告 │
│ │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司在沧州投资建设的湿法隔膜扩产项目和干法隔膜扩产项目均在建设实施中,后续上述项目│
│ │会陆续试车投产,如相关项目投产公司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请您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沧州新增的1600毫│
│ │米大口径管道截至目前尚未生产销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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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最近雅下水电站项目开工,该项目采取隧洞输水发电,请问公司管道产品是否可应用于隧洞水利发电工程项目│
│ │,公司的特大口径管道产品主要用于什么类型项目 │
│ │ │
│ │答:您好!公司PE管道产品主要为燃气、给水管材、管件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给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同│
│ │时也有可适用于核电项目,用于核电厂冷却水及一般用途的压力输水的聚乙烯核电用PE管材等,还有公司在PE管道│
│ │产品基础上自主研发的RTP管(热塑性增强塑料管),该产品能够用于油田地面集输,油田注水和采油,高压注醇 │
│ │,矿浆输送,中深层地热能开采,化工介质及卤水输送等领域。目前公司没有管道产品用于水电项目。公司大口径│
│ │管材主要是大口径的给水及核电用管材。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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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问:公司的管道产品是否可以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
│ │ │
│ │答:您好!公司PE管道产品主要为燃气、给水管材、管件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给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同│
│ │时也有可适用于核电项目,用于核电厂冷却水及一般用途的压力输水的聚乙烯核电用PE管材等,还有公司在PE管道│
│ │产品基础上自主研发的RTP管(热塑性增强塑料管),该产品能够用于油田地面集输,油田注水和采油,高压注醇 │
│ │,矿浆输送,中深层地热能开采,化工介质及卤水输送等领域。目前公司没有管道产品用于水电项目。谢谢! │
├──────┼──────────────────────────────────────────────────┤
│07-22 │问:董秘您好,贵司是管道龙头企业,也有极端情况耐用的管道,中国电建承建雅江水电站,贵司有没有计划和中国电│
│ │建合作,提供优质管道用于水电站建设呢 │
│ │ │
│ │答: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和中国电建合作的计划。非常感谢您为公司的发展谋献策,公司也会积极的拓展业务│
│ │,继续围绕现有主业积极布局并寻求利润增长点。谢谢! │
├──────┼──────────────────────────────────────────────────┤
│07-22 │问:董秘你好,贵司是管道的龙头企业,现在那么大规模的雅江水电站开工,你们的管道能满足雅江水电站的要求吗 │
│ │,可以用在雅江水电站的建设中吗,有没有争取这么大的蛋糕呢 │
│ │ │
│ │答:您好!公司PE管道产品主要为燃气、给水管材、管件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给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同│
│ │时也有可适用于核电项目,用于核电厂冷却水及一般用途的压力输水的聚乙烯核电用PE管材等,还有公司在PE管道│
│ │产品基础上自主研发的RTP管(热塑性增强塑料管),该产品能够用于油田地面集输,油田注水和采油,高压注醇 │
│ │,矿浆输送,中深层地热能开采,化工介质及卤水输送等领域。目前公司没有管道产品用于水电站项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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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雅鲁藏布江重大水电工程开工,请问公司产品能不能用在这个工程建设上的,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PE管道产品主要为燃气、给水管材、管件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给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同│
│ │时也有可适用于核电项目,用于核电厂冷却水及一般用途的压力输水的聚乙烯核电用PE管材等,还有公司在PE管道│
│ │产品基础上自主研发的RTP管(热塑性增强塑料管)。目前公司暂无管道产品用于水电站项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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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问:请问贵司在铝电池隔膜进展怎样有没涉及固态电池业务 │
│ │ │
│ │答:您好!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锂电池、3C类锂离子电池│
│ │、电动两轮车、储能及家用电器等。公司年产5亿平方米干法隔膜和年产12亿平方米湿法隔膜项目一期目前均尚在 │
│ │建设实施中,如上述项目有投产等信息公司将及时进行项目进展情况的披露,请您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隔膜产│
│ │品可用于半固态电池,因为半固态电池依然需要隔膜,全固态电池不需要隔膜产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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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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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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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8月 4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8月 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增胜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8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4,447,21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 2
3.69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0,421,4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 22.8
5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025,73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 0.842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384名(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38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0,534,3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股权登记日)的 4.8379%。
(三)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 1.00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18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68%;反对 1,162,25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7%;弃权 1,098,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27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23%;反对 1
,16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2%;弃权 1,098,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4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持有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提案 2.00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库存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412,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42%;反对 1,129,06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2%;弃权 905,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499,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35%;反对 1
,12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20%;弃权 905,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持有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提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2,536,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反对 99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2%;弃权 915,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8,623,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276%;反对 99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1%;弃权 915,9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84,873,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28%;反对 8,579,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50%;弃权 994,7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5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960,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118%;反对 8,579,3
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31%;弃权 994,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修订《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391,882,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7%;反对 1,601,78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1%;弃权963,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969,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49%;反对 1
,60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9%;弃权 963,3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6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1%。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名单中的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钟茹雪、张晓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31432122-4c03-4ef7-8c73-9993d75783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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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4│沧州明珠(00210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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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9日在《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
、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在贵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于增胜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合计385人,代表股份394,447,21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95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 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392,186,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268%;
反对1,162,2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947%;
弃权1,098,9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786%。
持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股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2.00 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库存股的议案》
同意392,412,5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842%;
反对1,129,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862%;
弃权905,6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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