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107 沃华医药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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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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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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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800│ 0.0400│ 0.0600│ 0.04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856│ 1.2478│ 1.2082│ 1.184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2100│ 3.2300│ 4.9200│ 3.0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6961.67│ 56961.67│ 56961.67│ 56961.6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59.30│ 759.30│ 759.30│ 759.30│
│总股本(万股) │ 57720.96│ 57720.96│ 57720.96│ 577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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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1 20:04 沃华医药(00210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23 06:02 沃华医药(002107)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盈利能力上升(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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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42535.85 同比增(%):7.64;净利润(万元):4467.64 同比增(%):3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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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2元(含税)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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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4990,增加1.4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4476,减少1.7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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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8-12召开2025年8月12日召开3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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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纯天然植物类心脑血管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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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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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300│ 0.0830│ 0.1590│ 0.11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2054│ 0.1676│ 0.1280│ 0.108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 ---│ ---│
│营业收入(万元) │ 42535.85│ 21783.68│ 76379.34│ 57667.87│
│利润总额(万元) │ 4702.63│ 2609.50│ 4264.74│ 2517.1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467.64│ 2285.98│ 3640.34│ 2290.96│
│净利润增长率(%) │ 303.16│ 136.47│ -38.05│ -60.0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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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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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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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800│ 0.0400│
│2024 │ 0.0600│ 0.0400│ 0.0200│ 0.0200│
│2023 │ 0.1000│ 0.1000│ 0.0600│ 0.0400│
│2022 │ 0.1900│ 0.1400│ 0.1000│ 0.0500│
│2021 │ 0.2800│ 0.2400│ 0.18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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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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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20:04│沃华医药(00210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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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 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15:
00 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 号公司会议室;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彩霞女士;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8 人,代表股份 303,585,5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00,498,8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6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3 人,代表股份 3,086,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外的其他股东)354 人,代表股份 3,315,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03,181,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0%;反对 37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弃权 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11,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209%;反对 37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716%;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75%。
(二)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03,164,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反对 367,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2%;弃权 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9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961%;反对 367,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62%;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03,165,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8%;反对 366,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7%;弃权 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95,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413%;反对 366,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09%;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03,171,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5%;反对 36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7%;弃权 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900,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12%;反对 366,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40%;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柳伟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山
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f2dc1b91-3941-4fae-ac4d-b27df2f47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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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20:04│沃华医药(00210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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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集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14:00 开始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12日 9:15—9:25, 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2 日 9:15 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 15:00 的
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5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00《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2 日刊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资料。
(三)有关说明: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
3.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得用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7 日 9: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张戈
联系电话:0536-8553373
传 真:0536-8553373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 3517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26120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80222650-60ba-41c9-8f33-6ac60002ac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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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20:04│沃华医药(00210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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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全部过程,并对与本次会议召开有关的文件
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文件,随其他应当公告的文件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发表的
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开的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就
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5 年 6 月 27 日,贵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7月 21 日召集本次会议。
2025 年 7 月 1 日,贵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发布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
记方法等内容。
2025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4:00 时,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副董事长赵彩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并见证
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过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与公告的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股东登记表,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300,498,89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2.0606%。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有其身份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与截止 2025 年 7 月 14 日当天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有关内容一致。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353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为 3,086,6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347%。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资格,有权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结果
根据贵公司发布的《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
对所有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列入审议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在由本次会议推举的监票人和计票人的监督下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亦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股票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为特别决议
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见证,下列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3,18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 37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弃权 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1,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209%;反对 370,36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716%;弃权 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075%。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164,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3%;反对 367,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2%;弃权 5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4,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961%;反对 367,86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62%;弃权 5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165,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8%;反对 366,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7%;弃权 5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5,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413%;反对 366,36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09%;弃权 5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171,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5%;反对 366,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7%;弃权 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0,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12%;反对 366,46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40%;弃权 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9%。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fb987067-9cd2-468e-9770-f63995a8e7c3.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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