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080 中材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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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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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024│ 1.0832│ 0.8818│ 0.5951│ 0.2158│ 0.5315│
│每股净资产(元) │ 12.1856│ 11.8652│ 11.6893│ 11.4041│ 11.2496│ 11.032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5100│ 9.4900│ 7.7500│ 5.2700│ 1.9400│ 4.82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67812.36│ 167812.36│ 167812.36│ 167812.36│ 167812.36│ 167812.3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 ---│
│总股本(万股) │ 167812.36│ 167812.36│ 167812.36│ 167812.36│ 167812.36│ 1678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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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22 17:12 中材科技(00208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22 17:11 中材科技(0020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利4.34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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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685434.94 同比增(%):24.50;净利润(万元):50747.25 同比增(%):4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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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4.34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28 除权派息日:2026-05-29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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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02905,增加16.12%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2-28,公司股东户数88616,减少4.6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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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中材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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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5-29召开2026年5月29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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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玻璃纤维、风电叶片、锂电池隔膜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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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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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1.2000│ 3.2190│ 2.1580│ 1.1830│ -0.1720│ 2.14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7.4447│ 7.1423│ 6.9409│ 6.6542│ 6.4999│ 6.284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0106│ 3.0106│ 3.0353│ 3.0353│ 3.0353│ 3.0353│
│营业收入(万元) │ 685434.94│ 3019548.77│ 2170061.81│ 1333144.13│ 550559.89│ 2398385.00│
│利润总额(万元) │ 68391.89│ 234600.72│ 198751.39│ 132652.95│ 49823.53│ 122094.3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50747.25│ 181777.68│ 147978.91│ 99867.16│ 36209.84│ 89186.72│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0.15│ 103.82│ 143.24│ 114.92│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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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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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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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3024│
│2025 │ 1.0832│ 0.8818│ 0.5951│ 0.2158│
│2024 │ 0.5315│ 0.3625│ 0.2769│ 0.1282│
│2023 │ 1.3249│ 1.0172│ 0.8290│ 0.2462│
│2022 │ 2.1300│ 1.4573│ 1.1240│ 0.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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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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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问:请问公司在手订单有多少订单排到什么时候了 │
│ │ │
│ │答:您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数据请以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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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问:根据最新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现在对于对标20家企业的roe和复合扣非利润增长率的75分位进行提问解答,75 │
│ │分位是20家前5位 还是倒数第5名的成绩。如果解读75分位含义。 │
│ │ │
│ │答:您好,75分位值即按数值从低到高排序后,位于第75%位置的数值,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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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问:激励措施获批和同业竞争问题延期,对公司高管层来讲是一个定心丸,希望管理层励精图治,把业绩做优,不│
│ │负集团和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另有两个问题:目前同行业公司都在上马新电子布项目,到2027年陆续扩产出来后是│
│ │否又走回内卷的老路邹城一期3500万米特种玻纤布项目能否加快进度、提前投产 │
│ │ │
│ │答:您好,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与行业协会的"反内卷"号召,努力推进产业链上下游高质量发展。公司特种纤维布第│
│ │一期3,500万米项目进展顺利,正在努力加快投产,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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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问:电子布又要涨价了 │
│ │ │
│ │答:您好,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制定科学合理的定价策略,产品价格会充分考虑市场供需、原材料及人工成本│
│ │等因素,确保核心竞争优势,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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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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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2│中材科技(00208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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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6年 4月 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权益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8,123,5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34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90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6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34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630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号院 7号楼
咨询联系人:何思成、金闻
咨询电话:010-88437909
传真电话:010-88437712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124505b-7006-4a30-ac99-ad7cdb0744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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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04│中材科技(0020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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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版详
见附件二),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号院 7号楼 12层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竞争承诺的议案
2.00 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过。
第 1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第 2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 3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第 4项议案详见《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第 5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第 6项议案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第 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第 2项-第 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5日、2026年 5月 26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
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26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思成、金闻
联系电话:010-88437909
传真:010-88437712
电子邮箱:sinoma@sinomatech.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号院 7号楼 12层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097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87b0267-b834-4757-8487-5edb04327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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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04│中材科技(002080):中材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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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2.专职、兼职的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管理”是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等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活动,包括薪酬确定与调整
、薪酬考核与监督等内容。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强
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权责大小相符。
(三)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考核密切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
薪酬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
(六)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协调。
(七)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结构
第十条 公司在国资委有关政策要求指引下、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管理应当与公司经济效益、劳动
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和工资支付能力相适应。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1.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六十。
(1)基本薪酬为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应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挂钩,按年考核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具体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或方
案执行。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公司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专职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4.公司兼职的外部董事领取工作补贴,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5.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第十二条 除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福利性待遇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参考或参照以下依据: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同职位的薪资增幅水平和同地区可比公司同职位的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以及薪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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