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1205 盛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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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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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883│ 0.2017│ 0.7947│ 0.8034│
│每股净资产(元) │ 10.9726│ 11.0087│ 10.8039│ 10.217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5900│ 1.8200│ 7.5800│ 7.6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5941.88│ 15941.88│ 15033.66│ 13201.1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858.43│ 2858.43│ 3766.47│ 3766.47│
│总股本(万股) │ 18800.31│ 18800.31│ 18800.13│ 169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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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6 18:1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1 20:00 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9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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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71324.13 同比增(%):0.67;净利润(万元):5420.24 同比增(%):-4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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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1.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5 除权派息日:2025-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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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4921,增加0.8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4800,增加18.4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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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盛航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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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7-04累计质押股数:1520.04万股 占总股本比:8.09% 占其持股比:70.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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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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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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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4300│ 0.4010│ 2.3490│ 1.66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3406│ 4.3724│ 4.1707│ 4.685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3613│ 5.3613│ 5.3612│ 4.3245│
│营业收入(万元) │ 71324.13│ 37243.34│ 149961.24│ 113077.30│
│利润总额(万元) │ 6641.46│ 4714.98│ 19725.25│ 18190.8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5420.24│ 3792.47│ 13715.12│ 13473.79│
│净利润增长率(%) │ -44.18│ -19.83│ -24.67│ 15.6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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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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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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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2883│ 0.2017│
│2024 │ 0.7947│ 0.8034│ 0.5726│ 0.2803│
│2023 │ 1.0794│ 0.6913│ 0.5122│ 0.2640│
│2022 │ 1.0029│ 0.7987│ 0.5348│ 0.2330│
│2021 │ 0.8616│ 0.9609│ 0.6602│ 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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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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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问:请问公司在二级市场的反响为什么严重低于市场整体情况市场不认可公司价值可能有具体原因,未来不打算出│
│ │台政策维护自身形象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行业周期变化、资│
│ │本市场情绪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坚持自身价值创造,持续聚│
│ │焦主业,并不断增强在内外贸危化品水路运输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能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公司稳健│
│ │经营,推动公司内在价值的提升。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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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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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1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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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向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浩源”)2025 年度申请信
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营需
要时,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6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盛航浩源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人民币 5,0
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邮储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小企业保证合同》。公司本次为盛航浩源银行贷款提
供的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3,916.58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盛航浩源的担保余额为 4,977.69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
额度为 26,083.4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邮储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订的《小企业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3,916.58万元。
2、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自 2025年 9月 15日至 2028年 9月 14日。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
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4、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1,061.11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
的总余额(含本次)为6,579.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
的担保总余额为 1,60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邮储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小企业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c6926fc4-8ce5-4845-a944-2f130d548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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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7│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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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8月 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近日,公司已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登记通知书》。
2、《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8d5ce563-48cc-4b08-97e9-e90bcbdff4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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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9│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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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下称
“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有效表决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
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为任何其
他目的而依赖、使用或引用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依法
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提供如下意见: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5 年 8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网站上刊登《南京
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对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
、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予以通知、公告。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 幢公
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3、本次股东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8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与公司本次
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截至 2025 年 9 月 1日(星期一)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12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7
.0312%(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37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441,414股,下同)。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8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3,805,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2.8370%。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网络投票
依据深交所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投票结束后,由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
3、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73,786,6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31%;反对 142,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2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5%。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 73,775,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
878%;反对 142,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2.02《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 73,775,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
878%;反对 142,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2.03《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 73,775,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
.7878%;反对 142,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2.04《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 73,775,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78%;反对 142,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2.05《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73,769,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05%;反对 15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34%;弃权 1
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61%。
2.06《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 73,775,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
.7878%;反对 142,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3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2.07《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 73,767,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
.7778%;反对 15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3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2.08《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73,767,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
.7778%;反对 15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3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2.09《关于修订<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73,767,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
.7778%;反对 150,3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034%;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88%。
4、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4e0d1842-82f3-4fca-ac40-06c2dcb3931b.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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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00│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9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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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现有运力情况?
答:截至目前,按照公司船舶登记证书记载的船舶类型口径统计,公司控制的内外贸船舶(含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控制的船舶运力
,下同)共 53 艘,总运力 41.12 万载重吨。其中内贸化学品船 34艘,总运力 21.61 万载重吨;成品油船 13艘,总运力 13.07 万
载重吨;液化石油气船 1艘(内外贸兼营),总运力 4,626载重吨,载货量 5,546.80立方米;外贸化学品船舶 5艘,总运力 5.97万载
重吨。公司及子公司另有在建船舶 4艘,总运力 4.05万载重吨。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状况,灵活调整船舶在内外贸市场的运力布局,从而提高整体船队的运营效率,公司内外贸实际运营的船舶数量
根据业务安排动态变化。
2、公司主要客户有哪些?
答: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浙江石化、恒力石化、裕龙石化、上海赛科、万华化学、盛虹炼化、扬子石化-巴斯夫等
国内大型石化生产企业,与埃克森美孚、壳牌、道达尔、日本三菱、日本出光、沙特阿美、沙比克、GS加德士、泰国国家石油公司、马
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等国际石化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凭借“安全、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持续获得
客户高度认可。近年来,公司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以安全管理为核心竞争力,聚焦客户需求,凭借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在行业内积
攒了良好口碑。
公司在维系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知名的优质化工企业客户,不断扩大客户群,通过争取 COA 合同,期租及接受航次委托等
方式,为业务经营提供有利补充。
3、半年度业绩下滑较快,请问原因?未来如何应对?
答: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324.13 万元,同比增长 0.67%,实现归母净利润 5,420.24万元,同比下降 44.18%。
业绩波动主要原因系:
(1)内贸危化品水路运输市场受石化行业景气度影响,部分化工产品价格波动、炼化企业装置检修,叠加客户成本传导等因素,
单船货运周转量和运价均有所下调;外贸液货危险品水路运输市场因国际市场供需变化、贸易活跃度、国际油价波动等多重因素,市场
运价亦较 2024年有所下降。在公司船舶运力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前提下,受市场运价下降因素的影响,营业收入未能匹配运
力的增长幅度。
(2)随着公司船舶运力增加,业务运营范围的拓展,公司人工薪酬、折旧等固定成本刚性上升。
(3)部分船舶因实施中间检验、特别检验进行坞修,个别船舶为运营新航线开展坞修,船舶修理费用同比增加。
(4)此外,因公司收购盛航浩源形成的并购贷款等财务费用增加,导致财务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对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一定
摊薄影响。
在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使得收入增长未能覆盖运力扩张带来的成本增长,从而导致毛利率同比下降,营业利润下滑。
应对措施:
(1)强化市场开拓:公司将不断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增强现有客户的黏性,同时,充分发挥业务营销网点的作用,加强国内外
石化企业客户的挖掘,为公司船舶运营提供持续、稳定的业务资源。
(2)坚持市场导向: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配内外贸运力,通过优化运力结构与航线布局,强化内外贸业务协同,提升整体资源使
用效率与业务韧性。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和行业政策导向,进行必要的船舶设备(含新造船)的更新改造,积极争取附
加值高的高端化学品运输业务。
(3)业务范围拓展:公司已布局清洁能源水路运输业务,未来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推进绿色航运、清洁能源等方面的船
舶业务投资,以拓宽业务领域,分散因化工行业波动带来的影响。
(4)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船岸协同,合理安排燃油及备件物料的采购和供应,加强疏港以减少船舶等泊时间,优化船舶
调度有效降低空载,提升船舶整体运营效率。
(5)强化安全管控:公司将持续保持高标准、专业化的安全运输管控体系,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助力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
平和管理效率,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的化学品航运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口碑和品牌影响力,为业务经营提供助力。
4、公司对于可转债的考虑,以及可转债对财务费用影响如何。
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2月完成可转债的发行与上市,债券期限为 6年。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可转债余额为 45,407.33万元,目前尚处于转股期限内。公司持续关注正股价和可转债交易价格的变动情况、
可转债转股情况,并与股东、债券持有人保持有效沟通交流,如后续触发可转债赎回或下修等条款,将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余额约占发行总额的 61.36%,2025 年上半年因可转债利息计提而产生的财务费
用对公司利润端亦产生一定影响。
5、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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