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910 大亚圣象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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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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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200│ 0.1300│ 0.0700│ -0.1300│ 0.2500│ 0.24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1581│ 12.2713│ 12.2026│ 12.2082│ 12.3364│ 12.314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2000│ 1.0900│ 0.5300│ -1.0300│ 2.0700│ 1.99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4718.10│ 54718.45│ 54718.45│ 54711.70│ 54711.70│ 54711.7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1.65│ 21.30│ 21.30│ 28.05│ 28.05│ 28.05│
│总股本(万股) │ 54739.75│ 54739.75│ 54739.75│ 54739.75│ 54739.75│ 547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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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3-30 19:19 大亚圣象(00091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3-31 01:53 图解大亚圣象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306.74%(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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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12-31 营业收入(万元):457464.22 同比增(%):-14.49;净利润(万元):1333.70 同比增(%):-9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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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9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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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2-28,公司股东户数18030,减少0.8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8182,增加3.1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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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大亚圣象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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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4-18累计质押股数:189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34.53% 占其持股比:74│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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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4-22召开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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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
【最新财报】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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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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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630│ -0.0370│ -0.0570│ -0.0750│ 1.3430│ 0.77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0.1107│ 10.2201│ 10.1515│ 10.1494│ 10.2764│ 10.267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4446│ 0.4446│ 0.4446│ 0.4446│ 0.4446│ 0.4446│
│营业收入(万元) │ 457464.22│ 340392.86│ 209550.59│ 78791.79│ 534990.58│ 377230.55│
│利润总额(万元) │ 1001.06│ 7444.53│ 3662.90│ -7494.33│ 17288.56│ 15370.2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333.70│ 7317.30│ 3565.76│ -6950.38│ 13901.88│ 13406.03│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90.41│ -45.42│ -43.89│ -94.38│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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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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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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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0200│ 0.1300│ 0.0700│ -0.1300│
│2024 │ 0.2500│ 0.2400│ 0.1200│ -0.0700│
│2023 │ 0.6100│ 0.4500│ 0.1900│ -0.0800│
│2022 │ 0.7700│ 0.5900│ 0.3500│ -0.0400│
│2021 │ 1.0900│ 0.8800│ 0.5500│ 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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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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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问:公司的铝箔生产能不能用于固态电池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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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问:宇树科技下周IPO上市了,我们七腾机器人会IPO吗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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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问:截止3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股东人数请您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以公告披露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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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问:公司净资产都12块多,股价才7块钱,是否考虑回购部分股票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如有回购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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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问:公司投资入股机器人公司叫什么主营业务是干什么的 │
│ │ │
│ │答:您好!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认购嘉兴翼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8.30189%的份额,该 │
│ │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本公司不参与具体经营。详细情况见公司已于2025年7月17日披 │
│ │露的《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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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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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9│大亚圣象(00091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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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是 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4月 22日(周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2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 4月 22日下午 3
: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14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 √
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除“提案 7.00” 因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提案
的具体内容刊登在 2026年 3月 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 7.00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上述提案 3.00、4.00、5.00、6.00、7.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戴柏仙、巫前芳
电话号码:0511--86981046
传真号码: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wuqianfang@cndare.com
5、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05ae370-689d-4c9c-be0d-eddac2e48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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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大亚圣象(0009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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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
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 2025年 3月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年 4月 18日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
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
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3月 17日
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
商,确定了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通过公司财务总监向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的相关资料,并就审计报告中可能
涉及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审阅和沟通。
(三)2026年1月6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团队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2月26日及2026年3月
11日先后两次发出《审计督促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制作披露
。
(四)2026年3月12日,会计师事务所如期按照总体审计安排出具了财务会计报表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12日召
开了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
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5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审计委员会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五)2026年3月19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了审计报告定稿,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对
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
,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f5f72a4-a7a7-4f90-9a99-38ce03d92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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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大亚圣象(00091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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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
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指导思想,结合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PVC 地板
等,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
公司专注于地板和人造板产品生产销售二十多年,在行业地位、品牌运营、产业规模、技术研发和营销等方面沉淀了较强的核心竞
争力,成功蕴育了“大亚”人造板和“圣象”地板两个“中国 500最具价值品牌”。公司持续优化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在产品研发和
生产各阶段工作中,积极为客户提供功能独特、质量优良的产品,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展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深度挖掘价值创造潜力,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推进智能制造和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培育和
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经营质量。聚焦做强主业,加强市场开拓,推进新领域、新产品、新赛道的发展;同时强化成本
控制,挖潜能、降成本、增效益,加强重点成本管控,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坚持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实力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创新发展,通过多年投入,建成了拥有技术创新能力的现代化研发中心;先后设立博士后
科研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并拥有地板行业国内首批通过 CNAS 国家认可的企业实验室;公司下属多个子公司先后被评为
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工厂。同时,公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内知名林业高校共建中国木业产学研科创平台;作为行业龙头企业,
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为开发新产品提供了先决条件;此外还拥有多项独有的产品加工技术,全球领先的“
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实现从生产到产业链的全流程管控质量管理模式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保障了充足的产能与先进的技术品质。用科
技让资源得到更高效的使用,不断通过智能化设备来推进智能制造,提升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
截至 2025年末,公司累计拥有专利授权 367项(其中:发明专利 94项,实用新型专利 221项,外观设计专利 52项);境内注册
商标 661枚,境外注册商标 81枚。
三、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提升公司运
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中
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积极组织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优化利润分配,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近三年(2022、
2023和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96亿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的 99.41%。公司始终将股东价值创造放在重
要位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并通过滚动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长效回报机制,持续增强投
资者获得感。
未来,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治理水平,不断巩固核心竞争力。在制定利润分
配方案时,公司将全面考虑行业特点、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经营规划、股东回报、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并紧密结
合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与项目资金需求。今后年度,若公司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
法定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将积极推行现金分红政策,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
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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