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785 居然智家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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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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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00│ -0.1700│ 0.0600│ 0.0500│ 0.0300│ 0.1200│
│每股净资产(元) │ 3.0698│ 3.0596│ 3.3108│ 3.2995│ 3.2807│ 3.233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3300│ -5.1100│ 1.9500│ 1.6100│ 1.0400│ 3.83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80448.19│ 580448.19│ 589759.35│ 589759.35│ 589794.41│ 592273.3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2256.69│ 42256.69│ 32945.54│ 32945.54│ 32910.47│ 32910.63│
│总股本(万股) │ 622704.88│ 622704.88│ 622704.88│ 622704.88│ 622704.88│ 6251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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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22 19:28 居然智家(0007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9 20:10 居然智家(000785)2026年5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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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252290.96 同比增(%):-23.82;净利润(万元):6210.45 同比增(%):-7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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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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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5-10,公司股东户数95935,减少1.17%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97066,增加0.5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居然智家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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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6-24累计质押股数:450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7.23% 占│
│其持股比: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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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连锁家居卖场业务、数智化创新业务、购物中心及现代百货超市业务、智能家装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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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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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880│ 0.3140│ 0.2160│ 0.0910│ 0.0300│ 0.42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6195│ 0.6096│ 0.8340│ 0.8227│ 0.8040│ 0.766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696│ 1.3696│ 1.3963│ 1.3963│ 1.3961│ 1.4008│
│营业收入(万元) │ 252290.96│ 1114394.34│ 915883.63│ 644492.97│ 331162.21│ 1296591.32│
│利润总额(万元) │ 6816.24│ -119787.31│ 55031.96│ 45868.81│ 29645.18│ 121953.4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6210.45│ -99897.53│ 39824.07│ 32839.24│ 21161.03│ 76937.2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70.65│ -229.84│ -45.58│ -45.52│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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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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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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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100│
│2025 │ -0.1700│ 0.0600│ 0.0500│ 0.0300│
│2024 │ 0.1200│ 0.1200│ 0.1000│ 0.0600│
│2023 │ 0.2100│ 0.1800│ 0.1300│ 0.0700│
│2022 │ 0.2500│ 0.2400│ 0.16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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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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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到五月十日的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5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95,935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5-08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至2026年5月7日 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97,066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5-07 │问:董秘你好,我在股吧看到大家讨论公司年报,关于盈利结构与资金状况有一些疑问,因此想请教: │
│ │ │
│ │①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15亿元,请问评估方法与关键假设是否发生变化 │
│ │② 经营现金流下降且货币资金减少,在租赁负债较高背景下,是否存在阶段性偿债压力 │
│ │③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且持续不分红,公司未来在股东回报方面有何安排 │
│ │ │
│ │烦请说明,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一)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本次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损失不影响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资金周转与偿债能力。(二)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有│
│ │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入,偿债记录良好。(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弥补亏损的相关议案(公│
│ │告编号:临2026-017),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后续依法实施利润分配创造条件,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 │司股东会审议。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5-06 │问:请问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97,066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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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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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28│居然智家(0007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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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或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兼CEO王宁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1人,代表股份4,316,157,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1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63,583,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7人,代表股份1,952,573,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5人,代表股份430,231,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4人,代表股份430,225,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90%。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王永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1,039,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4%;反对4,83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20%;弃权2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113,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4,83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1%;弃权2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666%。
议案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1,017,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4,83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20%;弃权30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091,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1%;反对4,83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8%;弃权30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1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920,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7%;反对5,01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62%;弃权2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994,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8%;反对5,01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4%;弃权2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18%。
议案 4.00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342,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4%;反对5,018,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570%;弃权2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98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1%;反对5,018,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4%;弃权2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24%。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
表决。议案 5.00 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429,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9%;反对4,88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501%;弃权2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07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3%;反对4,88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9%;弃权2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38%。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
表决。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40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7%;反对5,29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27%;弃权4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477,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26%;反对5,29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9%;弃权4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65%。
议案 7.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70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5,213,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08%;弃权2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780,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29%;反对5,213,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7%;弃权2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4%。
除审议以上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皞先生、王跃堂先生、赵英明先生、许兰亭先生和王永先生(赵英明先
生代为宣读),前任独立董事傅跃红女士、王永平先生、王峰娟女士、陈健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上事项仅作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报告事项,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巍、李雨晨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8c88a12-8524-4651-886b-1c97f64a5508.PDF
─────────┬─────────────────────────────────────────────────
2026-05-22 19:28│居然智家(00078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合称“有关法律”)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海问
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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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2026年 4月
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居然智家新零售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
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 22日 14: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22日上午 9:15—9:25,9:30
—11:30和下午 13:00—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
月 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2,363,583,891股,占公司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
6年 5月 15日)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67%。该等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均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均具有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现场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核查,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3b26ecb-0a1d-47a2-900f-7c668c4bc2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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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7│居然智家(000785):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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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
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19 日(星期二)15:00-
17:00 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网络互动地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 CEO 王宁先生,董事、副总裁李杰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副总裁王鹏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朱蝉飞女士,副总
裁方予之先生,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及资本总监王建亮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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