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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9(河钢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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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0709 河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650│ 0.0477│ 0.0200│ 0.0462│ │每股净资产(元) │ 4.9961│ 4.9780│ 4.9739│ 4.955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3000│ 0.9600│ 0.3400│ 0.9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33541.24│ 1033541.24│ 1033541.24│ 1033541.2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70.87│ 170.87│ 170.87│ 170.87│ │总股本(万股) │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 │●最新公告:2026-01-16 16:22 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详见后)│ │●最新报道:2025-12-26 15:44 河钢股份(000709):邯郸分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89.98亿元(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9654221.12 同比增(%):8.05;净利润(万元):82296.93 同比增(%):44.7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16 除权派息日:2025-07-17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231601,减少0.6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0,公司股东户数233094,增加0.4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1-29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河钢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钢铁产品、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8410│ 0.5870│ 0.2950│ 0.93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5626│ 1.5453│ 1.5447│ 1.527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1268│ 2.1270│ 2.1274│ 2.1274│ │营业收入(万元) │ 9654221.12│ 6630836.18│ 3254136.76│ 12161651.98│ │利润总额(万元) │ 116869.66│ 79154.90│ 32776.30│ 92430.3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82296.93│ 59807.16│ 23224.02│ 70743.20│ │净利润增长率(%) │ 44.71│ 44.75│ 46.01│ -34.7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0650│ 0.0477│ 0.0200│ │2024 │ 0.0462│ 0.0363│ 0.0300│ 0.0100│ │2023 │ 0.0900│ 0.0600│ 0.0400│ 0.0200│ │2022 │ 0.1300│ 0.1110│ 0.0940│ 0.0300│ │2021 │ 0.2400│ 0.2090│ 0.1300│ 0.0400│ └─────────┴───────────┴───────────┴───────────┴───────────┘ 【2.互动问答】 ┌──────┬──────────────────────────────────────────────────┐ │01-29 │问:董秘你好,河钢集团和河钢股份什么关系,河钢股份作为上市公司,是否有利益输送给集团公司的嫌疑公司股│ │ │价长期破净,公司高层怎么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股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落实市值管理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提升估值,公司市值得到了一定程度的│ │ │提升。河钢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2025年内推动完成了对公司的股份增持,促进了市值的稳定提升。下一步,│ │ │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不断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和估值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1-29 │问:年报中反映贵公司有无境外收入,请问其中是否包含欧盟成员国如果有,这部分收入占比多少是否全部来源于│ │ │贵公司直接销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年报营业收入构成部分包含境外收入,是公司对包括欧洲客户在内的海外客户的直│ │ │接销售收入。公司2024年度境外收入占营收比重为2.61%,较2023年度同比增加约20%。谢谢! │ ├──────┼──────────────────────────────────────────────────┤ │01-29 │问:公司产品是否应用于军工领域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品种规格齐全,上百个钢材品种替代进口,作为国家重要的精品板│ │ │材和含钒优特钢生产基地,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相关领域。谢谢! │ ├──────┼──────────────────────────────────────────────────┤ │01-29 │问:公司产品是否应用于航天航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聚焦钢铁向材料转变,致力于为各行各业提供最具价值的钢铁材料和工业服务解决│ │ │方案。公司产品获得各相关领域客户的青睐,尤其钒钛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钢铁冶金、超导材料等领域。谢│ │ │谢! │ ├──────┼──────────────────────────────────────────────────┤ │01-23 │问:威赛博2.0版AI智能体,河钢股股有没有股份占比占多少股份河钢股份每年研发投入20亿以上资金,近5年来就│ │ │研发费用投入了上百亿,上百亿研发费用就没有量产成果,产业化、商业化,转化成业绩么研发成果产生了多少效│ │ │益研发的费用都可以把公司目前的流通市值全买下来了,我们投资者望贵公司早日回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日前,控股股东河钢集团钢铁行业全域大模型威赛博2.0发布,在“AI+钢铁”赛道上迈│ │ │出了示范性步伐。该模型可以加快集团所属钢铁全域实现智能体系应用,进一步推动生产力提升,促进研发成果转│ │ │化和效益提升。谢谢! │ ├──────┼──────────────────────────────────────────────────┤ │01-23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据悉同行华菱钢铁因煤焦油销售转运手续不完善,被要求补缴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合计6.57│ │ │亿元。请问公司是否已针对环保税涉税环节(含副产品转运、凭证留存等)启动全面内部自查后续将通过哪些具体│ │ │举措完善相关手续与合规管理机制,以有效防范同类税务处罚风险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关注。公司将主动加强相关政策学习并强化合规管理,不断完│ │ │善和提升内部管理,努力做好各类风险防范。谢谢! │ ├──────┼──────────────────────────────────────────────────┤ │01-23 │问:河钢股份近5年每年投入20~37亿的研发费用,5年投入金额100亿以上,想请问下投入的研发产生了多少利润,│ │ │还是投入负债归上市公司,成果荣誉归河钢集团,可控核聚变装置有关材料的研发,研究成果是不是也由河钢集团│ │ │分配,河钢股份只有专利,完全没有业绩,其它的研发成果也类同。望贵公司能详细回复研发投入及业绩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长期关注。作为传统的规模型制造企业,只有持续强化研发能力和保证│ │ │研发投入,才能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客户产品需求。公司近年来推进退城搬迁和转型升级过程中,研发投入很│ │ │好地促进了新技术的应用、生产工艺的改进和产品结构的升级,不断提升了公司综合竞争力。谢谢! │ ├──────┼──────────────────────────────────────────────────┤ │01-09 │问:同行华菱钢铁因煤焦油销售中少量转运手续问题被要求缴纳环保税,是否关注到同行是否收到类似补交税务通│ │ │知公司此前是否针对煤焦油产销及转运环节开展涉税专项自查后续有无建立或优化相关风险提前规避机制盼予回应│ │ │,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公司将积极做好各类风险防控,推动企业经营稳健发展。 │ ├──────┼──────────────────────────────────────────────────┤ │01-09 │问:至2026年1月1日河钢股份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人数为231,601户,供您参考。 │ ├──────┼──────────────────────────────────────────────────┤ │01-09 │问:请问截至12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人数为231,601户,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6-01-16 16:22│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4HBIS01 债券代码:148581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16日 付息日:2026 年 1月 19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1月 18日至 2026 年 1月 17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支付 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至 2026年 1月 17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4HBIS01 4、债券代码:148581 5、债券余额:15.00 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为 3.00 年固定利率债券。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2.98%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月 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7 年 1月 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1、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4HBIS01”在本计息期内的票面利率为2.98%。每10张“24HBIS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付息为人民币 29.80 元 (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3.84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 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9.8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16日 2、债券付息日:2026 年 1月 19日 3、债券除息日:2026 年 1月 19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98%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1月 18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月 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24HBIS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 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 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 年 12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联系人:梁柯英 电话:0311-66770709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 联系人:刘重庆、李承睿 电话:010-5605227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145315ad-3c60-4de0-b838-47009b282e45.PDF ─────────┬───────────────────────────────────────────────── 2026-01-15 17:04│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 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c1dd8143-e2b1-4263-84ff-ea86bfca7e3e.PDF ─────────┬───────────────────────────────────────────────── 2025-12-30 00:00│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河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 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2:3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其中,不 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97人,代表股份数为6,871,950,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84%。均以网络投票 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93人,代表股份数为176,713,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5%,均以网络 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验证。本次股东会没有 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议案 3: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 12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 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 结果,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42,089,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80.4065%;反对 32,216,831股,弃权 2,407,543股。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议案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 140,552,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79.5370%;反对 34,486,956股,弃权 1,673,922股。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议案 3: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 12月) 同意 6,851,688,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051%;反对 11,662,981股,弃权 8,598,977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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