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690 宝新能源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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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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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400│ 0.3200│ 0.2700│ 0.1700│
│每股净资产(元) │ 5.7400│ 5.6092│ 5.5507│ 5.448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4200│ 5.8500│ 4.9100│ 3.0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17447.14│ 217447.14│ 217447.09│ 217447.0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1.65│ 141.65│ 141.69│ 141.69│
│总股本(万股) │ 217588.79│ 217588.79│ 217588.79│ 2175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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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21 17:57 宝新能源(00069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1 17:58 宝新能源(000690):2024年度权益分派10派1.5元 股权登记日5月28日(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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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97968.69 同比增(%):-6.91;净利润(万元):29947.72 同比增(%):4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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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8 除权派息日:2025-05-29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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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4-30,公司股东户数96394,增加0.0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4-20,公司股东户数96343,增加0.0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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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宝新能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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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新能源发电、金融投资。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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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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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460│ 0.7720│ 0.7130│ 0.40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7214│ 2.5837│ 2.5666│ 2.462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720│ 1.3720│ 1.3702│ 1.3701│
│营业收入(万元) │ 197968.69│ 790372.13│ 610571.51│ 371330.62│
│利润总额(万元) │ 38134.41│ 92876.92│ 76543.02│ 47840.8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9947.72│ 70554.13│ 59223.33│ 36598.76│
│净利润增长率(%) │ 43.26│ -20.60│ -8.19│ 16.6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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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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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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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400│
│2024 │ 0.3200│ 0.2700│ 0.1700│ 0.0940│
│2023 │ 0.4100│ 0.2965│ 0.1400│ 0.0118│
│2022 │ 0.0800│ 0.0874│ 0.0040│ 0.0017│
│2021 │ 0.3800│ 0.3800│ 0.30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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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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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问:江秘,你好。公司变更增加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已对充电桩市场充分调研在现在有3000W+新能源车保有│
│ │量下,接下来对充电桩市场做出多大的投资。我很期待!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公司将在立足能源电力主业,稳健发展金融投资的基础上,关注和探索发展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谢谢!│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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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问:今年二季度公司的用煤有多少比例是协议煤,多少比例是市场煤,二季度煤炭购进均价是多少,公司每千瓦时│
│ │电的平均煤炭消耗量是多少以后能每月提供下煤量,煤价,发电量,发电价,这些指标同去年相比的情况吗,有些│
│ │指标完全可以公开透明,加强信批对公司不好吗 │
│ │ │
│ │答:您好,建议收到,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公司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 │
│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分电力业务类型披露了发电量、上网电量、平均上网电价、机组利用│
│ │小时数等信息,如需请查阅相关内容。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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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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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57│宝新能源(00069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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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末公司总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326,383,179.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本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
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96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2 08*****482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咨询联系人:江卓文、罗丽萍
咨询电话:0753-2511298 020-31230359
传真电话:0753-2511398 020-31230769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6d4683d-37f6-4a97-840e-f5d635a7eb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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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宝新能源(00069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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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9 人,代表股份 435,189,1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87,953,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3 人,代表股份 47,235,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5 人,代表股份 47,455,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3 人,代表股份 47,235,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0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978,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25%;反对3,3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711%;弃权 854,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4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896,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5%;反对3,4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912%;弃权84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890,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21%;反对3,710,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26%;弃权 58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56,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407%;反对3,71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91%;弃权58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40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497,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06%;反对4,93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377%;弃权 960,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63,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855%;反对 4,93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906%;弃权 960,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39%。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邹锦开先生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879,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99%;反对4,3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37%;弃权 941,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4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12%;反对4,3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49%;弃权94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839%。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王华清先生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004,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85%;反对3,2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549%;弃权 898,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6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028,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39%;反对3,19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352%;弃权 961,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078,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55%;反对3,1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262%;弃权 950,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4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82%;反对3,1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93%;弃权950,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0024%。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291,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47%;反对3,9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106%;弃权93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7%。
表决结果:通过。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必成、卢冠良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013a50db-e340-4a99-a21b-bd4098bef9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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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宝新能源(000690):宝新能源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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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关
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见
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9 日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的方式、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登记事项等内容,以公告方式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如期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数【387,953,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8297】%。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人数共【463】名,代表股份数【47,235,21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70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4. 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现场或线上视频方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如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
7.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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