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657 中钨高新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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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4000│ 0.5800│ 0.3821│ 0.2358│ 0.1400│ 0.4800│
│每股净资产(元) │ 4.6889│ 4.2665│ 4.3324│ 4.1838│ 4.5821│ 5.403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0300│ 13.3200│ 9.5100│ 5.5600│ 2.8800│ 12.53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5292.53│ 144465.51│ 125502.71│ 124697.94│ 124730.91│ 124730.9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2567.91│ 83394.93│ 102392.72│ 103197.50│ 84217.16│ 14932.13│
│总股本(万股) │ 227860.44│ 227860.44│ 227895.44│ 227895.44│ 208948.07│ 1396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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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20 19:13 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22 16:36 中钨高新涨10.00%,东吴证券三周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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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700683.41 同比增(%):106.47;净利润(万元):92109.05 同比增(%):26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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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2.3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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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48615,增加29.2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14984,增加11.5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15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中钨高新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限售解禁:2026-06-01 解禁数量:68.28(万股) 占总股本比:0.03(%)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8-01-21 解禁数量:67300.56(万股) 占总股本比:29.54(%)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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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钨精矿、硬质合金和钨、钼、钽、铌等有色金属及其深加工产品和装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贸易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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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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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9370│ 0.1710│ -0.0100│ -0.1700│ -0.2410│ 0.64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7547│ 1.3505│ 1.2231│ 1.0759│ 1.2079│ 1.651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8196│ 1.8195│ 2.0454│ 2.0455│ 2.2293│ 2.6906│
│营业收入(万元) │ 700683.41│ 1763851.09│ 1275527.36│ 784883.48│ 339170.21│ 1474276.88│
│利润总额(万元) │ 110563.50│ 162799.24│ 109038.72│ 67375.59│ 28872.59│ 117621.2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92109.05│ 128066.73│ 84582.17│ 51037.41│ 22097.22│ 93945.2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16.84│ 36.32│ 310.28│ 247.28│ -12.57│ -5.2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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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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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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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4000│
│2025 │ 0.5800│ 0.3821│ 0.2358│ 0.1400│
│2024 │ 0.4800│ 0.3454│ 0.2268│ 0.1000│
│2023 │ 0.3900│ 0.2257│ 0.1732│ 0.0700│
│2022 │ 0.3800│ 0.2855│ 0.1652│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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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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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问:贵公司有没有考虑注入五矿集团 │
│ │ │
│ │答:您好!我公司为五矿集团旗下控股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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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问:请问:贵司控股的金洲精工的2025年全年、2026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是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已在2025年度报告中——第八节财务报告-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中披露金洲公司报告期内主 │
│ │要财务数据,请您具体参阅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 │
├──────┼──────────────────────────────────────────────────┤
│05-15 │问:网传公司有2000吨/年的六氟化钨产能,请问这个信息是真实的吗 │
│ │ │
│ │答:您好!目前,公司没有六氟化钨产品。公司主要向相关客户提供生产六氟化钨所用到的原材料钨粉。感谢您的│
│ │关注。 │
├──────┼──────────────────────────────────────────────────┤
│04-28 │问:据金洲公司公众号:金洲HLP系列微钻凭借纳米涂层与精妙结构,在6.5mm Q布上加工孔壁质量优异,断刀表现│
│ │好,无ICD,成功完成实战验证,实现在M9级别板材加工方面全球领先。另有传言,金洲公司钻针订单已被某大客 │
│ │户全包。请问这种合作方式能否保障公司利润率,有随原材料提价的相关协议吗 │
│ │ │
│ │答:您好!随着下游PCB板材的升级迭代,加工难度进一步增大,对钻针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钻针的附 │
│ │加值也更高,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 │
├──────┼──────────────────────────────────────────────────┤
│04-28 │问:截止昨天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不掌握您提及日期的股东人数。 │
├──────┼──────────────────────────────────────────────────┤
│04-28 │问:请问,友商鼎泰高科已启动H股上市,那公司有没有分拆金洲精工单独上市的计划,这样可以增强资本实力, │
│ │也能更好回报股东。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 │
├──────┼──────────────────────────────────────────────────┤
│04-28 │问:目前贵司钨针产能情况如何,目前是否满产,有没有在扩产。贵司目前主要长单还是短单多 │
│ │ │
│ │答:您好!目前公司钻针产品订单饱满,公司已披露相关产品的扩产公告,具体请您查阅公司公告日期分别为2025│
│ │年7月29日和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
├──────┼──────────────────────────────────────────────────┤
│04-28 │问:贵司产品是否有应用到航天领域 │
│ │ │
│ │答:您好!钨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具有高密度、高熔点、高耐磨性、高导电率、高硬度等物理性质,是│
│ │现代国民经济和国防中重要的基础材料和战略资源。钨原料生产的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航空航天、轨道│
│ │交通、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军工、矿山开采、机械模具加工、集成电路、钢铁冶金等领域。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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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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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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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06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71 人,代表股份1,514,674,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738%(截至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8,604,400 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人,代表股份 697,394,11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0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5 人,代表股份817,280,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676%。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 6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现
场或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092,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 84,1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74,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0%;反对 498,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7%;弃权 84,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094,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7%;反对 5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76,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4%;反对 52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2%;弃权 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079,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7%;反对 533,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弃权 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61,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8%;反对 533,26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2%;弃权 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121,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4%;反对 5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 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02,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6%;反对 504,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2%;弃权 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697,212,812 股)和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73,005,553 股)回避表决
,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34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03%;反对 13,056,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84%;弃权 5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34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03%;反对 13,056,48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84%;弃权5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697,212,812 股)和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73,005,553 股)回避表决
,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336,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178%;反对 13,058,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00%;弃权 6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336,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178%;反对 13,058,88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00%;弃权6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雨竹、张子乔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12f79ab-7a67-43d6-9186-d59623a052c9.PDF
─────────┬─────────────────────────────────────────────────
2026-05-20 19:13│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
安 XI’AN·武汉WUHAN·长沙 CHANGSHA致: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29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
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
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
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副本与正本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
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4:30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
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06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现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71人,代表股份1,514,674,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38%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78,604,400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
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视频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
其他相关人员。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了对关联议
案的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序
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092,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4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84,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74,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0%;反对498,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7%;弃权84,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议案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094,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5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76,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4%;反对523,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2%;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议案3:《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07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反对533,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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