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615 *ST美谷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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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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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40│ -0.4600│ -0.1084│ -0.0818│
│每股净资产(元) │ -0.2383│ -0.1812│ 0.1623│ 0.067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5.7300│ ---│ -48.3900│ -61.7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6250.03│ 76250.03│ 76250.03│ 76250.0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7.94│ 47.94│ 47.94│ 47.94│
│总股本(万股) │ 76297.97│ 76297.97│ 76297.97│ 762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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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30 19:10 *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收到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暨催收通知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4 20:09 *ST美谷:预计2025年1-6月归属净利润亏损7500万元至1.05亿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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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7-15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00万元至-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68.32%至-20.23%。│
│扣非后净利润-9300.00万元至-6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50.69%--6.94%。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3772.06 同比增(%):-13.49;净利润(万元):-4117.91 同比增(%):-52.4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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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45050,减少5.3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0293,减少10.5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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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ST美谷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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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0-08-29累计质押股数:17199.86万股 占总股本比:22.02% 占其持股 │
│比:7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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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化纤新材料业务和医美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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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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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030│ 0.1860│ 0.1170│ 0.09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3442│ -2.2903│ -1.9497│ -1.913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0669│ 1.0669│ 1.0661│ 0.9539│
│营业收入(万元) │ 23772.06│ 109457.55│ 79433.08│ 53937.17│
│利润总额(万元) │ -4028.53│ -37433.06│ -7895.19│ -4994.1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117.91│ -34972.38│ -8271.23│ -6238.05│
│净利润增长率(%) │ -71.88│ 7.02│ -72.59│ -51.4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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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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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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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540│
│2024 │ -0.4600│ -0.1084│ -0.0818│ -0.0354│
│2023 │ -0.4900│ -0.0628│ -0.0634│ -0.0295│
│2022 │ -2.1100│ -0.1213│ -0.1027│ -0.0496│
│2021 │ -0.3600│ 0.2700│ 0.0642│ 0.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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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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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贵公司债务高,预重整进展缓慢,请问债权人是否支持公司重整,是否认可重整方案,产业投资人是否加快进│
│ │度支持,特别是和公司管理层沟通是否有效 │
│ │ │
│ │答:您好,预重整尚在推进过程中,相关沟通顺畅,具体进展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敬请│
│ │关注公司公告,您亦可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了解或向临时管理人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
├──────┼──────────────────────────────────────────────────┤
│07-28 │问:传言债权人不同意重整方案,导致近期股价大跌,请公司澄清相关传言 │
│ │ │
│ │答:您好,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预重整信息均以 │
│ │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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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问:请问贵公司正面回答:第一之前因为担保,直接计算亏损,导致资产为负被st,现在担保免除了不少,资产能 │
│ │否冲抵;第二之前出售给凯旋的尾款4个亿,现在处理的进度怎么样,能否收回,收不回有什么处置措施;第三现 │
│ │在重整的进度到哪一步,面临什么困难 │
│ │ │
│ │答:您好,1、担保豁免情况请参阅公司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信达资管<确认函>的公告》,除此外暂│
│ │无其他担保责任免除。2、公司资产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2、尾款事项尚在追讨中,凯弦无可供执行的资产│
│ │,法院尚未恢复执行,如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敬请关注公司公告。3、关于预重整事项,公司将根据临时 │
│ │管理人进展告知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敬请关注公司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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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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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10│*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收到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暨催收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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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 月 30日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转让方”)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受让方”)出具的《债权及担保权利
转让暨催收通知》((2025)民生信达粤 03 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与催收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下文
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现转让方及受让方共同以邮寄送达的方式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
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
人,即日起向受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
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债权转让明细如下(基准日:2025年 2月 21日):
单位:元
借款人 借款合同名称 担保人 担保合同名称 基准日债权余额
广州奥美产业 《并购贷款借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奥园美谷 《保证合同》 370,153,855.63
投资有限公司 款合同》及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美 《质押合同》
应《借款变更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奥悦 《应收账款质
协议》 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奥 押合同》《抵
慧美医疗美容投资有限责任公 押合同》
司、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1、根据《民事调解书》,民生银行已对上述债权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强制执行申请,存在公司所持子公司
的股权被司法冻结和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粤 01执 14
32号《执行裁定书》,该案终结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程序后,具备继续执行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5年 7 月 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被司法冻
结的银行账户以及股权尚未解除。
2、本次债权转让事项导致债权人由民生银行变更为信达资管,并未改变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债务的担保。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本
次债权转让事项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亦不需担保方履行内部程序,原债权人民生银行已履行告知义务。
3、信达资管作为新债权人,有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未来是否会申请尚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与信达资管积极协商,
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
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3a6056da-0ed8-4d54-a154-935144767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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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20:22│*ST美谷(000615):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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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135,306,299.04元(不含仲裁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
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定向融资计划仲裁案的基本情况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申请人”)因定向融资计划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
被申请人一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向申请人支付“京汉置业 2021 年定向融资计划三期”产品剩余本金
人民币 8,820 万元;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支付“京汉置业 2021 年定向融资计划三期”产品剩余本金的违约金(以应付
未付本金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算至2023 年 4 月 28 日为人民币 46,047,600 元);请求裁
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而发生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被申请人三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就前述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四广州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87.2万股股份在前述请求金额的范围内享有质权,并裁决申请人
就该股份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前述请求金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裁决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新增重大仲裁的公告》。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对上述仲裁下发的《裁决书》((2023)京仲案字第 03646号),其中裁决公司对
京汉置业应支付京汉控股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
展暨收到〈裁决书〉的公告》。
二、本次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案号(2025)京 01执 2502号,相关内容如下
:
(一)本次执行当事人:
1、申请人: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二)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
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本次仲裁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
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公司最终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
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形严重时则可能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一
)项、第 9.8.2 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因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导致公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且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
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如果被实际执行,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京 01 执 2502号《执行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6b7692c1-e891-49d0-86b7-1af4e3a9a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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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21:32│*ST美谷(000615):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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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
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原告)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向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案号(2023)冀1002民初 1431号,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3,152,354.74 元及
罚息、复利;判令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
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田汉、李莉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令被告向原告连
带支付律师费 30 万元;判令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等原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告连带承担等。
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信达资产起
诉状的公告》。
信达资管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确认函》,同意只追索公司对剩余7项债权项下的本金人民币 81,923.17万元范围内的
担保责任,豁免公司对剩余7项债权除本金以外的其他相关债权权益的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6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收到信达资管〈确认函〉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上述案件被移送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23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
粤 0106民初 25372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偿还
债务本金33,095,291.13元;
2、被告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支付
债务罚息;
3、被告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支付
律师费 200,000元;
4、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主文第一项中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追偿;
5、被告田汉、李莉、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保
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主文第一、二、三项中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被告田汉、李莉、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追
偿;
6、驳回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23,893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李莉、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奥园美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田汉、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
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民事判决书》对应的诉讼案件为信达资管《确认函》中承诺只追索公司在本金范围内的担保责任的 7个案件之一。
关于信达资管起诉的案件,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具体请参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和案件诉讼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案件是否会二审以及二审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
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重整的重大不确定性并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信达资管已对控股股东奥园科星、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和公司等被告向成都市武
侯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并分别获得法院受理。其
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对京汉控股所持公司的 45,373,219 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信达资管后续是否因相关案件继续对奥园
科星、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导致公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案件导致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元。若公司最终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形严重时则可能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项、第 9.8.2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
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
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子公司
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由于公司
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内容,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a9cd726b-b0d7-4094-8a1e-44ce401cb41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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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09│*ST美谷:预计2025年1-6月归属净利润亏损7500万元至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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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7500万至1.05亿元,主因医疗美容业务受竞争加剧影响收入利润下滑,莱赛尔生产线停工导致减
值计提。一季度营收同比下降13.49%,净利润亏损扩大,负债率高达99.07%,经营压力显著。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714000345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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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3:25│异动快报:*ST美谷(000615)6月10日13点23分触及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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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ST美谷涨停,股价3.29元,上涨5.11%,主力资金净流入1115.37万元。其所属医美行业整体上涨,公司作为医美概念热
股,近期资金流向显示主力积极入场,但游资和散户有所流出。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10000168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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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0:10│异动快报:*ST美谷(000615)5月28日10点8分触及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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