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608 *ST阳光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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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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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00│ -0.0200│ -0.1638│ -0.0270│
│每股净资产(元) │ 3.0254│ 3.0586│ 3.0803│ 3.232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7100│ -0.7000│ -5.1000│ -0.8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4453.70│ 74475.96│ 74475.96│ 74475.9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37.64│ 515.37│ 515.37│ 515.37│
│总股本(万股) │ 74991.33│ 74991.33│ 74991.33│ 749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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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5 20:09 *ST阳光(00060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8 14:10 异动快报:*ST阳光(000608)9月18日14点9分触及跌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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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3478.99 同比增(%):-2.09;净利润(万元):-3919.13 同比增(%):-9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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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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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6274,减少24.9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4999,减少10.8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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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阳光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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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06-29累计质押股数:1798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3.98% 占其持股比: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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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基础设施投资,高科技投资,商品房销售、租赁、咨询等。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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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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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600│ 0.0280│ 0.2580│ 0.10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9570│ 0.9876│ 1.0092│ 1.148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7146│ 0.7161│ 0.7161│ 0.7221│
│营业收入(万元) │ 13478.99│ 7307.80│ 36767.48│ 23939.69│
│利润总额(万元) │ -2157.60│ -515.80│ -14106.42│ 574.3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919.13│ -1622.55│ -12910.83│ -2010.41│
│净利润增长率(%) │ -173.94│ -7.71│ 45.02│ 51.5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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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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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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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500│ -0.0200│
│2024 │ -0.1638│ -0.0270│ -0.0200│ -0.0200│
│2023 │ -0.3131│ -0.0400│ -0.0300│ -0.0200│
│2022 │ -0.5095│ -0.0007│ -0.0400│ -0.0100│
│2021 │ 0.0857│ 0.0200│ -0.01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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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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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问:尊敬的陈家贤董事长,您好,贵公司在上海的物业阳光新业大厦连续五年没有产生任何经济效益,反而每年投│
│ │入近200万元,请贵您重点考虑尽快出售上海阳光新业大厦的事宜,价格便宜点,获取现金流,尽快转型高科技制 │
│ │造业。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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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问:请问京基集团转让了京基智农5%的股权,是否还减持公司的股权目前质押比例较高,是否考虑解除质押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的相关通知,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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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问:请问公司与深圳创隆的法律纠纷处理结果出来了吗后期预计怎么样影响公司盈利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上述提及的公司不存在相关纠纷,感谢您的关注。 │
├──────┼──────────────────────────────────────────────────┤
│09-09 │问:请问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有哪些提到的发展新质生产力进展如何何时能够落地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核心主业聚焦于商业运营管理和物业租赁业务。相关事项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
│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9-08 │问:尊敬的陈华董事长,请您尽快的处置上海阳光新业大厦的产权,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尽快的转型成为科技公司│
│ │。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相关情况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与建议。 │
├──────┼──────────────────────────────────────────────────┤
│09-08 │问:尊敬的陈华董事长,贵公司今年的营收能不能达到3亿元以上,会不会因为营收不够3亿而退市,您作为深圳有│
│ │名的企业家,请您兼顾一下上市公司的形象,尽早转型,推动股价回归价值,请您认真听取我们股民的心声。谢谢│
│ │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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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问:非常感谢董秘和证代真诚高效的回复,只是看到2025年半年报的财务数据就实在无法直视,是否2025年还是亏│
│ │损或者无法突破3亿收入就直接退市了管理层能否表个态增持公司股票我们大家都在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增,请转 │
│ │达建议给董事们,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年度尚未结束,全年业绩情况请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
│ │注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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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问:请问调整后的2024年财务报告显示收入超3亿元,公司是否已经向深交易所提交撤销星ST的申请今年的ST风险 │
│ │管理层是否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及早采取措施解决请尽快推进工作,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4年扣除后的营业收入约2.78亿元,具体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信息│
│ │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09-04 │问:请问财务追溯调整后显示2024年运营收入为3.6亿元以上,这个是否代表着可以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去掉星ST的 │
│ │帽子问题近期可以安排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4年扣除后的营业收入约2.78亿元,具体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信息│
│ │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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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问:请问财务追溯调整完成了吗调整完成代表2024年收入完成在3亿以上,目前是否可以同步撤销ST的帽子呢公司 │
│ │开始办理手续了吧,请尽快办理手续啊管理层辛苦啦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4年扣除后的营业收入约2.78亿元,具体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信息│
│ │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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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尊敬的陈华董事长,贵公司双轮驱动的构想,五年过去了,没有一点消息,请您加快战略转型,维护京基的品│
│ │牌形象。具体对转型您有什么规划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重大事项公司会及时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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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公司最近延迟了大股东承诺事项.请问大股东有没有对自己的失信行为给予公司赔偿公司财务总监缺席三个月 │
│ │了有会不会影响公司中报的真实性,年报的真实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已延长3年,并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可查阅公司于4│
│ │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目前,公司已授权相关财务人员统筹开展财务│
│ │工作,后续公司将尽快推进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并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及时关注公司披露的│
│ │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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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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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9│*ST阳光(00060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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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7 人、代表股份243,742,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2.5028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8,28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1043 %;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3人,代表股份 235,461,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398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为: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3 人,代表股份12,990,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323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2,3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3067 %;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2 人,代表股份 10,690,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4256 %。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加腾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议案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副总裁扶金龙先生任职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董事且持有公司1,35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
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8,121,9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82%;反对4,141,49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
86 %;弃权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2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719,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259%;反对4,141,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8811
%;弃权 1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0 %。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7,494,8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368 %;反对6,118,5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2.5103 %;弃
权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6,74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9063 %;反对6,118,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1007
%;弃权 1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0 %。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7,468,9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262 %;反对6,144,4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09 %;弃
权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6,716,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7069 %;反对6,144,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001
%;弃权 1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0 %。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9,514,8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655%;反对4,098,5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15 %;弃
权 12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762,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4561 %;反对4,098,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5508
%;弃权 1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0 %。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9,507,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626 %;反对4,085,8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63 %;弃
权 14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755,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999%;反对4,085,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531%
;弃权 1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0 %。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9,507,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626 %;反对4,085,8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63 %;弃
权 14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755,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999%;反对4,085,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4531%
;弃权 1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0 %。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7: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9,499,9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594%;反对4,078,5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33 %;弃权
16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2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747,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414%;反对4,078,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3969 %
;弃权 16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17 %。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9,445,2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70%;反对4,133,1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57%;弃权
16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693,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204%;反对4,133,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8172%
;弃权 16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25 %。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恒瑜、程彬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赖继红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686310d1-3701-45a2-9c77-98b518431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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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5│*ST阳光(00060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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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7d82ea1f-775b-416b-83c5-b0f0f94dd1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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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4│*ST阳光(00060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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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编号:YG/RL/BF06/V2025
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 页码:第 1 页 共 6 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
办法
(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布日期:2025 年 9 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编号:YG/RL/BF06/V2025
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 页码:第 2 页 共 6 页
第一条 为了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激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位的人员
;专职党委书记和工委会主席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以市场薪酬水平为参考、以公司内部实际情况为依据
。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业务发展需要相符。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责任共担,成果共享。
(三)竞争力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相匹配,与市场定位相比有竞争力。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作为本公司董事会的专职机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起草和修订。
第五条 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财务资金中心配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进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法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信息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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