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593 德龙汇能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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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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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700│ 0.0700│ 0.0090│ 0.0530│
│每股净资产(元) │ 2.4381│ 2.4381│ 2.3759│ 2.366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8800│ 2.8700│ 0.3900│ 2.2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5848.32│ 35848.32│ 35848.32│ 35848.3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78│ 14.78│ 14.78│ 14.78│
│总股本(万股) │ 35863.10│ 35863.10│ 35863.10│ 358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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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20 00:00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02 10:30 异动快报:德龙汇能(000593)12月2日10点29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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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29931.64 同比增(%):1.56;净利润(万元):2477.76 同比增(%):-4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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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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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24025,减少6.9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5814,减少5.1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18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德龙汇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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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生产与供应业务;以氢能、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发展方向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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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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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300│ 0.1060│ 0.1040│ 0.37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3974│ -0.3976│ -0.4572│ -0.466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8021│ 1.8021│ 1.8021│ 1.8021│
│营业收入(万元) │ 129931.64│ 88956.21│ 42988.08│ 173658.72│
│利润总额(万元) │ 3659.03│ 3365.60│ 554.12│ 3567.1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477.76│ 2470.74│ 334.67│ 1904.71│
│净利润增长率(%) │ -41.47│ -20.25│ -76.20│ 107.8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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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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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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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700│ 0.0700│ 0.0090│
│2024 │ 0.0530│ 0.1190│ 0.0870│ 0.0390│
│2023 │ -0.6730│ 0.1570│ 0.0960│ 0.0110│
│2022 │ 0.1350│ 0.0940│ 0.0520│ 0.0070│
│2021 │ 0.1410│ 0.1095│ 0.0480│ 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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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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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问:董秘您好,看到我们的这次股权转让已经得到交易所合规确认书,按照相关规则,是否应该及时公告,确保信│
│ │息的公平性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询问,本次转让事宜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转│
│ │让双方目前在协议框架内正常推进相关事宜,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事│
│ │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保持对本次交易事项的高度关注,并将遵循监管要求合规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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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问:你好,董秘!请问公司目前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期末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10月31日公司披露三季报中,截│
│ │至2025年9月30日股东人数为24025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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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问:请问股份转让公告发了那么久了,目前是什么情况有拿到合规确认意见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询问交易双方,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
│ │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
│ │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交易双方按协议推进过程中,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 │
│ │记手续等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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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问:请问目前控制权变更事宜进展的如何了变更失败的可能性大不大 │
│ │ │
│ │答:经了解,转让双方正在积极按照协议约定推进相关事宜,本次协议转让暨控制权变更事宜正有序进行中。公司│
│ │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您关注公司在巨潮│
│ │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12-15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关注到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存在约定的履行期限。鉴于股份过户需以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
│ │为前提,请问公司及交易对手方是否已为在协议期限内完成全部手续,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或应急预案(例如申请│
│ │展期)公司能否说明为确保交易不因时间因素终止,目前已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
│ │ │
│ │答:经了解,转让双方目前在协议框架内正常推进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您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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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问:请问公司的氢能源营收如何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布局园区综合用能业务的开发,扬州仪征市化学工业园区氢能中心建设项目尚在推进│
│ │中。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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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问:公司新控股股东的收购价是9.41元,如果公司股价跌破9.41元,新的股东是否会放弃收购,转而从二级市场购│
│ │买股票实现公司的控股权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了解,转让双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事宜,本次协议转让暨控制权变更事宜正有序进行│
│ │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您关注公│
│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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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问:孙维佳女士通过深圳中经大有持有中经芯玑20%股份,中经芯玑又控股和投资了多家半导体公司:科睿斯半导 │
│ │体,芯玑上海半导体,合肥鑫丰科技(半导体封测设备),深圳远见智存(HBM3e存储芯片),长江半导体等。请 │
│ │问公司控股股东何时把以上公司注入上市公司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公司未收悉相关信息。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正按交易协议推进中,若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
│ │,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诺信芯材,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孙维佳女士。公司将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提问。 │
├──────┼──────────────────────────────────────────────────┤
│12-10 │问:请问收购事项进行到什么程度了,目前已超过20个工作日了,钱款是否支付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了解,转让双方正在按照协议积极推进相关事宜,本次转让暨控制权变更事宜正有序│
│ │进行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您关│
│ │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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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问:公司是否有航天能源方面布局或相关交流,氢能液体火箭等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无此类业务,目前的主营业务以城市燃气业务为核心业务。感谢您的提问。 │
├──────┼──────────────────────────────────────────────────┤
│12-10 │问:目前商业航天项目火热,请问贵公司燃气是否有用于航天项目或卫星,以后是否有这方面的布局,劳请董秘回│
│ │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无此类业务。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以城市燃气业务为核心业务,依托特许经营权,│
│ │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天然气,通过公司运营的天然气输配渠道,按照用户需求,将天然气输配至各类终端用户│
│ │,并提供配套的燃气工程安装服务及延伸业务。感谢您的提问。 │
├──────┼──────────────────────────────────────────────────┤
│12-09 │问:请问公司此次控制权变更,是否需要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谢谢! │
│ │ │
│ │答: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批准或核│
│ │准程序。本次变更正在推进过程中,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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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问:请问深圳远见智存(HBM存储芯片)公司控股股东是否也是孙维佳女士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无上述相关资料。感谢您的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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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问:请问孙维佳女士除了控股科睿斯半导体之外,鑫丰科技控股股东是否也是孙维佳女士大股东还控股参股哪些半│
│ │导体公司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无上述相关资料。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以城市燃气业务为核心业务,依托特许经营│
│ │权,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天然气,通过公司运营的天然气输配渠道,按照用户需求,将天然气输配至各类终端│
│ │用户,并提供配套的燃气工程安装服务及延伸业务。感谢您的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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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问:请问诺信芯材控股股东是东阳市国资委,为何公司在诺信芯材控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成了孙维佳女士,而│
│ │不是东阳市东阳市国资委为什么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 │
│ │您好! │
│ │本次收购方东阳诺信芯材为有限合伙企业,其股权架构为:①东阳市中经芯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P│
│ │)持股50.90%。②东阳基业常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GP)持股0.10%。③东阳市才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LP)持股4│
│ │9.00%。 │
│ │其中,中经芯材、东阳基业常青均为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阳才智为东阳│
│ │国资控股企业。根据公司于11月8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维佳女士通过河南中经大有、深圳中经大 │
│ │有及基业常青可对诺信芯材进行实际控制。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
│ │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诺信芯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孙维佳女士。 │
│ │ │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11-28 │问:董秘,您好!现在已经距离贵司发布“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的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请│
│ │问目前进展如何请回答,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了解,目前转让双方正在积极按照转让协议推进相关事宜,相关控制权变更事宜正有│
│ │序进行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您│
│ │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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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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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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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其别董提事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5,915.08万元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事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恒能源”)及其全资子公
司北京睿恒百祥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祥”)就与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及其全资
子公司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盛彩”)合同纠纷一案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解除
各方签订的投资合同及附件,以及要求光环新网及科信盛彩赔偿损失5,915.0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一审
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公司依法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2025年2月22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02)、《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睿恒能源及北京百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01民终75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告及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小额诉讼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程序历时较长,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相关分布式能源项目资产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诉讼事件对公
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川 01民终 7595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82012ef0-f046-496c-8ef1-da77b0d48c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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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39│德龙汇能(00059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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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龙汇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5年 10月 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龙汇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 2025年 11月 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龙汇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
5.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
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8
日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2025年10月31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股东会通知》。
2025年11月12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公告了《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该现场
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秦亮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提示性公告》中公告的时间、地
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761,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①股份总数 的32.290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4,1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3%;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71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12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885,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068%。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
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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