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543 皖能电力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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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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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4800│ 0.1957│ 0.9100│ 0.6982│
│每股净资产(元) │ 7.1121│ 7.1191│ 6.9798│ 6.80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8700│ 2.7600│ 13.0700│ 10.8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26686.33│ 226686.33│ 226686.33│ 226686.3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226686.33│ 226686.33│ 226686.33│ 2266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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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6 16:35 皖能电力(00054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6 18:01 9月16日皖能电力发布公告,股东增持816.45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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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318522.72 同比增(%):-5.83;净利润(万元):108178.48 同比增(%):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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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3.19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24 除权派息日:2025-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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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0,公司股东户数57211,增加2.7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31,公司股东户数55698,减少0.3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1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皖能电力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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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力、节能及相关项目的投资与经营。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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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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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3680│ 0.9730│ 1.6580│ 2.14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9819│ 3.0194│ 2.8237│ 2.680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6683│ 1.6683│ 1.6683│ 1.6683│
│营业收入(万元) │ 1318522.72│ 641969.02│ 3009387.11│ 2254053.23│
│利润总额(万元) │ 187970.40│ 82753.84│ 344581.50│ 260518.1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8178.48│ 44360.94│ 206358.21│ 158264.61│
│净利润增长率(%) │ 1.05│ -1.98│ 44.36│ 21.2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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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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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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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4800│ 0.1957│
│2024 │ 0.9100│ 0.6982│ 0.4700│ 0.1996│
│2023 │ 0.6300│ 0.5756│ 0.2600│ 0.0700│
│2022 │ 0.2200│ 0.2205│ 0.1500│ 0.0600│
│2021 │ -0.5900│ -0.2251│ 0.0451│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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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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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问:尊敬的领导:请问公司2025年上半年控股装机发电量及售电量各是多少亿度同比2024上半年各是多少感谢! │
│ │ │
│ │答:您好,公司2025年上半年控股发电量274亿千瓦时,同比去年下降3.9%,售电量走势同发电量基本保持同步。 │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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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问:尊敬的公司领导:公司抽水蓄能项目建成后是否会考虑用西部东送的富余低价电来抽水,等到省内用电高峰时│
│ │再放水发电谢谢 │
│ │ │
│ │答:您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主要为华东电网提供灵活调度能力,能有效提高电网的调峰能力,缓解电网调峰│
│ │缺口,节约系统耗煤量,优化电源结构,减轻电网调峰压力。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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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董秘您好,关注到陕电入皖的特高压2025年年底能够建成,我想了解下陕西的电源点建设情况怎样特别是两个│
│ │配套4GW的火电项目,从有关信息了解其中一个火电项目的进度要2027年年中建成,另外一个火电项目还没启动, │
│ │那么特高压能够在预定时间2026年年中通电吗或是说只能小部分通电,或延迟到2027年年中及以后通电请您给点信│
│ │息,多谢。 │
│ │ │
│ │答:您好,陕电入皖直流工程计划2026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配套的火电机组延长石油富县二期2×1000MW燃煤机 │
│ │组已动工,预计2027年实现双机组并网发电;大唐延安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计划今年年底开工;陕电入皖 │
│ │直流特高压线路具体投运时间请咨询相关主管部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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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您好董秘,请问下皖能电力7月份发电量增长情况怎样当您看到这个提问时,8月份也已经过去,请问8月份皖 │
│ │能电力的发电量增长情况怎样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控股子公司7、8月份合计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8%。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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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董秘您好,关注到陕电入皖的特高压2025年年底能够建成,我想了解下陕西的电源点建设情况怎样特别是两个│
│ │配套4GW的火电项目,从有关信息了解其中一个火电项目的进度要2027年年中建成,另外一个火电项目还没启动, │
│ │那么特高压能够在预定时间2026年年中通电吗或是说只能小部分通电,或延迟到2027年年中及以后通电请您给点信│
│ │息,多谢。 │
│ │ │
│ │答:您好,陕电入皖直流工程计划2026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配套的火电机组延长石油富县二期2×1000MW燃煤机 │
│ │组已动工,预计2027年实现双机组并网发电;大唐延安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计划今年年底开工;陕电入皖 │
│ │直流特高压线路具体投运时间请咨询相关主管部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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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您好,请问截止8/25日,公司股东数是多少 │
│ │ │
│ │答: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合并信用账户股东数为57,211,未合并信用账户股东数为54,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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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陕北—安徽±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于 2024 年上半年开工,工程预计 2026 年投产。请问公司是否参 │
│ │与这条特高压的配套电源开发工作,如果有具体情况如何 │
│ │ │
│ │答:答:您好,公司作为安徽方面“陕电入皖”工程配套电源开发建设的牵头企业,目前项目团队已组建,正在摸│
│ │排当地资源。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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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问:您好,贵公司能否如长源电力一样,公布每月的发电量 │
│ │ │
│ │答:答:您好,公司目前暂未在公开资料中披露每月发电量的具体数据,相关信息请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发布的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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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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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6:35│皖能电力(00054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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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th Floor, Land·Baylor Centre, No. 200 Huaining Road, Government District, Hefei, China
电话/Tel: +86 551 65633326 传真/Fax: +86 551 6563332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电力”“公司”)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自2025年6月13
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出具《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安徽省皖能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引言
本所是依法注册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就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适用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止的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本次增持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
法律意见。
皖能电力已向本所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
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声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及签字律师均不持有皖能电力的股份,与皖能电力之间亦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
的关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皖能电力就本次增持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增持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增持所涉及的有关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正文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的增持主体为皖能资本,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皖能资本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根据皖能资本现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MA8N4QXL76 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皖能资本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8N4QXL76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彭松
成立日期 2021年8月24日
营业期限 2021年8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
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A3A4栋6层658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状态 存续
(二)增持主体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主体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 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 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主体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实施前,皖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245,208,342股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公司 41,021,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286,229,3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4%。控股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内容
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皖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皖能资本拟自2025年6月13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
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5年9月12日,增持主体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
715,2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138%,合计增持金额为14,966.4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实施前,皖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245,208,342股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公司 41,021,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286,229,3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且本次增持实施后,社会公众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本次增持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以下信息披露义务:
1、2025 年 6月 13 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
股份计划的公告》,对本次增资的首次增持股份情况及增持计划进行披露。
2、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股份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对本次增持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3、2025 年 7月 29 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对本次增持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4、鉴于皖能资本已向公司确认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等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文
件将与本法律意见书一并发布。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
五、结论意见
增持主体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本次增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9f5b02e0-a1cf-487a-a0a9-c3ace6bd1a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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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6:33│皖能电力(000543):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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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 24 皖能股 MTN003(债券代码:102489001)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24 皖能股 MTN003
4.债券代码:102489001
5.发行总额:9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25%
7.付息日:2025 年 9月 20 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付息日或到期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
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
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 、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亚平
联系方式:0551-62225821
2.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媛
联系方式:010-89926507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f70d8368-e9c1-40dd-85f9-18bef58f2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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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6:31│皖能电力(000543):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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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皖能资本”)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 2025 年 6月
13 日起 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不设定价格
区间,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皖能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715,2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138%,增持金额为14,966.4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
公司近日收到皖能资本出具的《关于增持皖能电力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皖能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86,229,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4%。其中,能源集团
持有公司 1,245,208,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3%;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1,0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
;皖能资本尚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前 12个月内,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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