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062 深圳华强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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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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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253│ 0.1009│ 0.2036│ 0.2546│
│每股净资产(元) │ 6.6601│ 6.7412│ 6.6524│ 6.871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3700│ 1.5100│ 2.9800│ 3.7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4492.72│ 104492.90│ 104492.90│ 104442.0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98.21│ 98.03│ 98.03│ 148.90│
│总股本(万股) │ 104590.93│ 104590.93│ 104590.93│ 1045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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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7 18:32 深圳华强(00006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7 02:12 图解深圳华强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9.14%(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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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104747.23 同比增(%):6.42;净利润(万元):23562.12 同比增(%):33.4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4 除权派息日:2025-09-25 │
│●分红:2024-12-31 10派1.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07 除权派息日:2025-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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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10,公司股东户数132146,增加9.7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08,公司股东户数120398,减少10.5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1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深圳华强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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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信产品。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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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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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7660│ 0.8360│ 1.3790│ 1.42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3955│ 4.4477│ 4.3502│ 4.703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092│ 0.6103│ 0.6103│ 0.6103│
│营业收入(万元) │ 1104747.23│ 522898.60│ 2195372.41│ 1628021.42│
│利润总额(万元) │ 33858.04│ 15588.53│ 37459.57│ 39581.2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3562.12│ 10557.35│ 21296.59│ 26624.87│
│净利润增长率(%) │ 33.45│ 83.91│ -54.43│ -35.1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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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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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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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2253│ 0.1009│
│2024 │ 0.2036│ 0.2546│ 0.1688│ 0.0549│
│2023 │ 0.4468│ 0.3925│ 0.2550│ 0.1198│
│2022 │ 0.9106│ 0.6670│ 0.4992│ 0.2100│
│2021 │ 0.8447│ 0.6780│ 0.4145│ 0.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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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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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问:贵公司是否代销模拟芯片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作为本土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龙头企业,公司已与国内多数主流模拟芯片原厂建立了长期│
│ │合作关系,授权分销国产模拟芯片产品线约50条,包括但不限于纳芯微、赛微微电、艾为电子、澜至、上海贝岭、│
│ │昂瑞微、士兰微、帝奥微、卓胜微等。代理的模拟芯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接口、放大器、隔离器等信号链模拟芯片│
│ │、电源管理芯片、射频前端芯片等。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工业控制、物联网等领域。感谢您│
│ │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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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问:请问截止今天收盘,最新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截至2025年9月10日的股东总数为132,146,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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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领导您好!公司有无相关电池,固态电池业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暂无上述业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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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董秘您好,公司在汽车领域,有没有和华为新问界汽车有供应链上的业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为问界汽车的数字钥匙提供电子元器件,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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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领导您好!公司有没有和华为汽车相关有合作包括汽车细分部分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为问界汽车的数字钥匙提供电子元器件,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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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领导您好!公司和宇树机器人是否已经确定合作人行机器人相关产业并拿到实际订单希望领导明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宇树科技已建立合作关系,目前相关业务正处于推进阶段。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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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请问公司与阿里巴巴是否有合作关系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销售天猫精灵系列芯片,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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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华强集团作为昇腾金牌合作伙伴,请问上半年与华为昇腾的合作销售占比有多少后续还会加大合作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正持续推进业务合作,未来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分销实力、应用方案开发能力,促进昇│
│ │腾AI的端侧应用,尤其是在工业检测、智能色选、自主移动机器人(AMR)、低空飞行器等方面,感谢您对公司的 │
│ │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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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市场传闻深圳华强与阿里芯片方面有合作。请问是否属实。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销售天猫精灵系列芯片,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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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请问贵司与寒武纪公司是否有业务来往,是否代理寒武纪芯片相关产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与上述公司暂无业务合作;已与国内头部GPU企业建立业务往来,但暂未取得代理权 │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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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 请问贵公司是否与Unitree宇树科技公司 在机器人领域上 有相关的合作或者跟华为公司有相│
│ │关的合作 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交易及交易服务,和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正│
│ │处于推进阶段,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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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至8月10日,贵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截至2025年8月8日的股东总数为120,398,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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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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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32│深圳华强(00006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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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5年 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209,
181,864.40 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
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预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5,909,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差别化税率征收即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45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六、咨询部门及地址
1、咨询部门: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18号华强科创广场1栋43层
3、联系人:黄辉
联系电话:0755-83030136
传真电话:0755-83217376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7bd3a9d0-2d2b-46e6-b72e-008941996b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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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9│深圳华强(0000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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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事项。
2、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 6018 号华强科创广场 1栋 43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新安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9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36,119,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
.3808%。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人(该 5人持有及/或代表了 9名股东的股份数),代表股份 729,3
29,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317%;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083 人,代表股份 6,789,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4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85 人,代表股份 6,937,9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
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股份 14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83
人,代表股份 6,789,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649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议案 2为关联交易事项,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08,752,471 股)为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
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 112,000,000 股)、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 61,136,36
9 股)、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 46,000,000 股)为交易对方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胡
新安先生(持有 668,489 股)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担任职务,侯俊杰先生(持有115,690 股)在交易对方担任职务,与议案 2审议
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对议案 2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东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 (股) (%) (股) (%)
1.00 2025 年半年度利 总体 735,908,010 99.9713 122,600 0.0167 89,000 0.0121 通过
润分配预案 中小股东 6,726,357 96.9501 122,600 1.7671 89,000 1.2828
2.00 关于与深圳华强 总体 6,746,204 90.5945 592,187 7.9525 108,200 1.4530 通过
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 中小股东 6,237,570 89.9050 592,187 8.5355 108,200 1.5595
3.00 关于公司及控股 总体 735,881,009 99.9676 143,701 0.0195 94,900 0.0129 通过
子公司开展套期
保值型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议案 中小股东 6,699,356 96.5609 143,701 2.0712 94,900 1.3678
注:上述表格中的“比例”是指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颖怡、陈敏铃
3、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dc5962a0-a64a-4f22-abd2-20ddec0e7b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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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9│深圳华强(0000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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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42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5]第 352号
致: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强”或“公司”)的
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
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
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18号华强科创广场1栋43层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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