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800 瑞可达 更新日期:2025-05-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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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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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博恩 │ 1000.00│ ---│ 100.00│ ---│ -792.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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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达商贸 │ 100.00│ ---│ 100.00│ ---│ -47.3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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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瑞可达 │ ---│ ---│ 99.99│ ---│ -1638.8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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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达能源 │ ---│ ---│ 96.00│ ---│ 1610.8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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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立可 │ ---│ ---│ 100.00│ ---│ -137.3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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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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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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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 3.95亿│ 1.67亿│ 2.31亿│ 58.50│ ---│ ---│
│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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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 3.31亿│ ---│ 2.55亿│ 101.85│ 4219.53万│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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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9999.89万│ 10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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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9500.00万│ 2340.67万│ 2340.67万│ 24.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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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3亿│ ---│ 1.81亿│ 100.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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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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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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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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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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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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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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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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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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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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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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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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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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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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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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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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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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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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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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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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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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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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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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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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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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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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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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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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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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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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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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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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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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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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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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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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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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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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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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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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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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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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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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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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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Recodeal E│ 2185.93万│人民币 │2023-08-23│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连接系统股│nergy Inc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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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Recodeal E│ 1675.11万│人民币 │2024-04-10│2025-10-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连接系统股│nergy Inc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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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Recodeal E│ 879.71万│人民币 │2024-05-20│2025-10-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连接系统股│nergy Inc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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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Recodeal E│ 700.00万│人民币 │2023-08-08│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连接系统股│nergy Inc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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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Recodeal E│ 669.55万│人民币 │2024-07-26│2025-10-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连接系统股│nergy Inc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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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Recodeal E│ 614.07万│人民币 │2024-02-28│2026-08-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连接系统股│nergy Inc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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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Recodeal E│ 250.73万│人民币 │2024-04-30│2025-10-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连接系统股│nergy Inc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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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Recodeal E│ 124.89万│人民币 │2024-04-29│2025-10-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连接系统股│nergy Inc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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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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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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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可达”)为践行“以投资者
为本”的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暨2024年“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8月22日发布《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助力市场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
高质量发展。在2024年,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对
2024年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制定《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助力公
司提升经营效率、加强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
如下:
一、专注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持续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专业从事连接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
产品包括连接器、连接器组件和模块等系列,是同时具备光、电、微波、流体、数据连接器产
品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始终以连接器产品为核心,持续开发迭代,坚持客户需求
导向,对产品技术的持续钻研以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探索,可为客户同时提供通信、新能源汽车
“电动化”及“智能化”、储能与新能源、工业轨道交通、机器人、医疗器械等领域综合连接
系统解决方案。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466.97万元,同比增长55.29%,其中内销营业收入为19934
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79%,外销营业收入为38597.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2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26.95万元,同比增长28.11%。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主
要是新能源汽车、储能、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工业控制、汽车自动驾驶及基站通信领域渗
透率进一步提高,销量不断增加,从而带动公司该产业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公司海外墨西哥及
美国工厂产能持续爬坡,海外工厂运营能力持续提升,海外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随着公司连接
器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人形机器人、低空飞行器、医疗、服务器及数据中心领域新项目等
进入试产及量产阶段的项目滚动增多,同时公司也面临着研发持续投入加大、行业竞争加剧、
大宗商品涨价、海外子公司产能投入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净利润增长与销售收入未
实现同步增长。
公司积极布局全球市场及新兴行业,公司在美国和墨西哥两个海外工厂正式运营,美国工
厂销售额增长较大并顺利实现盈利;墨西哥工厂正式运营并小批量生产爬坡,目前还处于亏损
阶段;公司在美国及德国新增了办事处以加大进行海外市场的拓展。公司对于欧洲和东南亚的
生产布局已经完成调研,进入了筹备阶段。同时,公司海外市场客户开发也取得了相应突破。
2025年,公司将持续做强做优核心业务,坚持产品与市场双轮驱动,加强与头部客户的粘
性,在保障头部客户需求同时,提供兼顾差异化和高性价比的优质产品,丰富产品类别,为客
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持续提高公司在客户中的市场份额;持续拓展连接器新的应用领域。
以重点领域突破和创新为抓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进一步拓展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和产品结构。公司将继续强化新能源领域的产品研发及产品供
应能力,加强合资品牌与国际品牌协同开发,拓展液冷超充系列产品、兆瓦充电等产品的应用
,工程车辆、特种车辆等市场开发;在储能领域,不断深化工商储、家储,关注换电方案在船
舶的应用;在通信领域将重点拓展物联网与智能网联连接器各系列产品、6G系列产品及AI与数
据中心的业务拓展;在其他领域,公司将积极拓展渠道资源,开发轨道交通、机器人和医疗器
械领域的产品线及市场。公司将继续依托丰富的产品体系不断拓展应用领域,逐渐增加形成批
量交付的客户。
公司也将加快国际化布局,提升墨西哥瑞可达和美国瑞可达两个海外工厂的运营能力,并
将根据海外客户的逐步量产规划,适时进行欧洲或东南亚海外工厂的布局,实现海外业务规模
化扩张,贯彻全球化与本地化相结合的战略需求,持续提升海外市场占比。同时公司也将收集
并分析国际高端客户的前瞻性和创新性需求,推动公司核心创新产品认证和试用,逐步实现批
量应用,提升海外市场份额。
围绕公司产业升级扩能及基地建设的战略核心,将加快推进苏州第二工厂建设及搬迁工作
,加快泰州及海外工厂相关产品的产能投产,不断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稳定生产和产能持续释放
。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依据谨慎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以股东
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立足自身经营需求,充分利用留存收益、银
行融资、股权融资、资产收购等组合形式,抓住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通信、AI与数据中心和
服务器、轨道交通、医疗器械、机器人等行业的战略发展机遇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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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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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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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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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每股转增0.3股,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5,269,478.21元。截至20
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7,447,426.39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158,419,87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05,000股后的股本为157,514,
8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130,205.5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45%。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158,419,87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05,000股后的股本为157,514,
8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47,254,462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5,674,335股(最
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05,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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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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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2月5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1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5,841.9873万股的2.5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2月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1.0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3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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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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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7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
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1月22日
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
俞雪华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农业大学团委干事;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苏州
大学东吴商学院院长助理、MBA中心主任。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教授;2022年3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
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
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
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并且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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