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75 影石创新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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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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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5-30│ 47.27│ 17.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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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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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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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 1.95亿│ 1.95亿│ 1.95亿│ 100.00│ 3381.68万│ 2025-06-30│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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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 2.68亿│ 0.00│ 0.00│ ---│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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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12.84亿│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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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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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交易金额(元)│94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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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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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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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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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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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
│ │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 │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向“智能影像│
│ │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影石创新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珠海影石”)进行增资,同时,公司向珠海影石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10,543.30万元 │
│ │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 │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00.00万元向“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 │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影石”)进行增资,同时,公│
│ │司向前海影石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17,434.23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 │ 近日,公司分别接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
│ │海影石”)通知,获悉公司及前海影石已完成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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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交易金额(元)│9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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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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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影石创新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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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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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影石创新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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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
│ │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 │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向“智能影像│
│ │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影石创新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珠海影石”)进行增资,同时,公司向珠海影石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10,543.30万元 │
│ │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 │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00.00万元向“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 │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影石”)进行增资,同时,公│
│ │司向前海影石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17,434.23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 │ 近日,公司分别接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
│ │海影石”)通知,获悉公司及前海影石已完成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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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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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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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融光光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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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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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模具、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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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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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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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融光光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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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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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模具、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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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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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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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融光光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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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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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模具、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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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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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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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融光光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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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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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模具、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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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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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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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融光光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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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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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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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东莞市融光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光光学”)系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或“影石创新”)的参股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 │ 本次融光光学增资扩股由和谐超越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宜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和谐超越基金”)、深圳市稳正长优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稳│
│ │正长优基金”)及自然人陆永杰认购。本次增资扩股金额合计为587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
│ │资本546.5315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5323.4685万元。公司综合考虑整体发展规划,拟放弃 │
│ │此次优先增资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融光光学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4.8666%。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 │关规定,融光光学为公司的关联方,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
│ │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持有20%股权的融光光学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和谐超 │
│ │越基金、稳正长优基金、陆永杰。本次增资扩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70.00万元,其中拟新 │
│ │增注册资本546.5315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5323.4685万元。其中,和谐超越基金拟出资人 │
│ │民币5000.00万元认购,其中465.529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534.470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稳正长优基金拟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认购,其中74.484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725.5│
│ │1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陆永杰拟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认购,其中6.517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 │金,剩余63.482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 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对融光光学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
│ │完成后,融光光学注册资本将由1582.80万元增加至2129.3315万元,公司持有融光光学的股│
│ │权比例将由20%下降至14.8666%,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放弃融光光学优先增资权构成关联交易, │
│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 │
│ │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召开之日,过│
│ │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累│
│ │计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根据《上海证│
│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在公│
│ │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2024年9月,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融光光学20%股权,并派驻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
│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融光光学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放弃对参股公司│
│ │优先增资权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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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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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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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影石创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
和业务增长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开展授信范围内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
、保理、进出口押汇、外汇衍生品等授信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
担保、履约义务担保、租赁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及2000万美金的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函、保证合同、保函、备用信用
证、保证金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相关方在以上额度内协商
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会、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
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日起失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有关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业务,董
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有权对公司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
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
并表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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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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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影石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公司作为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喷泉北街11号景兴海上广场二期”调整
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1100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实施方式由“购买
物业”调整为“租赁物业”,同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本次变更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
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
74,776.6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6日出具
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66号)审验确认。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
展规划,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进度,2026年4月27日,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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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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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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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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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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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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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83961386.30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235000.00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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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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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出口押汇、外汇衍生品等授
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
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时间及最终
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
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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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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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
(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任晓英
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三态股份
、太辰光、绿联科技、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三生
杨三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绿联科技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
刘斌,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杨国杰
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罗莱生活、铜陵有
色、恒立液压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前述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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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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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获悉美国GoPro,Inc.公司(美国纳
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GPRO,以下简称“GoPro”)于2024年3月29日(美国时间)根据
《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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