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72 珠海冠宇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9-28│ 14.43│ 21.04亿│
├───────────┼───────────┼───────────┼───────────┤
│可转债 │ 2022-10-24│ 100.00│ 30.5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4│ 8.96│ 4863.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8│ 8.69│ 245.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4│ 8.69│ 3911.0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7│ 8.39│ 98.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24│ 8.09│ 4929.9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嘉兴鋆百股权投资合│ 5030.00│ ---│ 20.00│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海盐鋆昊臻选股权投│ 2800.00│ ---│ 1.75│ ---│ 12.71│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 20.90亿│ 8402.36万│ 13.74亿│ 101.78│ ---│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 13.12亿│ 1.60亿│ 9.48亿│ 72.25│ 2.10亿│ ---│
│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 2.60亿│ 1.17亿│ 1.56亿│ 60.13│ 4589.05万│ ---│
│项目 │ │ │ │ │ │ │
├─────────┼──────┼─────┼─────┼─────┼─────┼──────┤
│珠海生产线技改及搬│ 1.01亿│ 759.83万│ 6707.50万│ 66.49│ ---│ ---│
│迁项目:总部高性能 │ │ │ │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 │ │ │ │ │ │
│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
├─────────┼──────┼─────┼─────┼─────┼─────┼──────┤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 4.02亿│ ---│ ---│ ---│ ---│ ---│
│生产线项目 │ │ │ │ │ │ │
├─────────┼──────┼─────┼─────┼─────┼─────┼──────┤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 ---│ 1.17亿│ 1.56亿│ 60.13│ 4589.05万│ ---│
│项目 │ │ │ │ │ │ │
├─────────┼──────┼─────┼─────┼─────┼─────┼──────┤
│珠海生产线技改及搬│ 3.31亿│ 1653.27万│ 2.30亿│ 76.68│ ---│ ---│
│迁项目:原四、五部 │ │ │ │ │ │ │
│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 │ │ │ │ │ │
│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
│锂离子电池试验与测│ 4.45亿│ 2787.01万│ 4.00亿│ 89.92│ ---│ ---│
│试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4.07亿│ 0.00│ 2.61亿│ 100.43│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50亿│ 0.00│ 2.34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亿│ 0.00│ 9.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28 │
├──────┼────────────────────────────────────────┤
│关联方 │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研院”或“标的公司”)│
│ │系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
│ │,公司直接持有国研院14.00%的股权。 │
│ │ 投资金额: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国研院增资不超过1468.48万元,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400│
│ │.00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担任国研院董事,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研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对│
│ │国研院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新型储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长│
│ │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向国研院增资1468.48万元,其中4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 │
│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担任国研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研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对国研院增资构成关│
│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
│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
│ │上。 │
│ │ 二、投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国研院为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承接业务主体,瞄准大容量、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
│ │的规模化储能装备和技术,以打造“研发-测试-中试-实证”为一体的产学研用创新主体为 │
│ │目标。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徐海忠 1440.00万 1.28 76.43 2022-06-30
─────────────────────────────────────────────────
合计 1440.00万 1.2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珠海冠宇电│浙江冠宇 │ 11.30亿│人民币 │2024-06-2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重庆冠宇电│ 4.99亿│人民币 │2025-11-2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池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浙江冠宇 │ 3.60亿│人民币 │2023-01-12│---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冠宇电源 │重庆冠宇电│ 2.59亿│人民币 │2021-09-1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池 │ │ │ │ │担保 │ │ │
├─────┼─────┼─────┼────┼─────┼─────┼────┼───┼───┤
│珠海冠宇电│重庆冠宇电│ 2.59亿│人民币 │2021-09-1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池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浙江冠宇 │ 2.00亿│人民币 │2025-04-22│---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冠宇电源 │重庆冠宇电│ 1.13亿│人民币 │2022-03-1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池 │ │ │ │ │担保 │ │ │
├─────┼─────┼─────┼────┼─────┼─────┼────┼───┼───┤
│珠海冠宇电│重庆冠宇电│ 1.13亿│人民币 │2022-03-1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池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浙江冠宇 │ 2985.69万│人民币 │2025-10-2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冠宇动力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6-2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重庆冠宇动│ 340.71万│人民币 │2025-08-26│---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力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冠宇先进新│ 0.0000│人民币 │2024-06-2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能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重庆冠宇电│ 0.0000│人民币 │2022-04-17│---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池股份有限│池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重庆冠宇电│ 0.0000│人民币 │2022-04-17│---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池股份有限│池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冠宇电源 │重庆冠宇电│ 0.0000│人民币 │2022-04-17│---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 │池 │ │ │ │ │担保 │ │ │
├─────┼─────┼─────┼────┼─────┼─────┼────┼───┼───┤
│冠宇电源 │重庆冠宇电│ 0.0000│人民币 │2022-04-17│---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 │池 │ │ │ │ │担保 │ │ │
├─────┼─────┼─────┼────┼─────┼─────┼────┼───┼───┤
│珠海冠宇电│重庆冠宇电│ 0.0000│人民币 │2023-12-25│---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池股份有限│池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冠宇电源 │重庆冠宇电│ 0.0000│人民币 │2023-12-25│---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 │池 │ │ │ │ │担保 │ │ │
├─────┼─────┼─────┼────┼─────┼─────┼────┼───┼───┤
│珠海冠宇电│浙江冠宇 │ 0.0000│人民币 │2023-05-2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浙江冠宇电│ 0.0000│人民币 │2023-05-2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珠海冠宇电│浙江冠宇 │ 0.0000│人民币 │2024-06-18│---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池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24│其他事项
──────┴──────────────────────────────────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冠宇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冠宇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冠宇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冠宇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
2026-06-1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093,92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093,92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规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
2026-06-06│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25年度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为差异化现金分红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296元);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如下:
P=P0-V=8.39-0.296≈8.0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
2026-06-06│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09.392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37%。(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含预留授予)为8.09元/股(调整后)。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
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
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
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6)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和业绩考核要求①激励
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
任职期限。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若本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
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若公司未满足上
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
废失效。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评
结果(S)分为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2026-05-28│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研院”或“标的公司”
)系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
,公司直接持有国研院14.00%的股权。
投资金额: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国研院增资不超过1468.48万元,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400.0
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担任国研院董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研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对国研
院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新型储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
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向国研院增资1468.48万元,其中4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
计入资本公积。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担任国研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研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对国研院增资构成关联交
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
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投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国研院为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承接业务主体,瞄准大容量、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的
规模化储能装备和技术,以打造“研发-测试-中试-实证”为一体的产学研用创新主体为目标
。
──────┬──────────────────────────────────
2026-05-14│其他事项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3月10日、2026
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基
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如下调整
: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0万元(含本数)。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9500.00万元(含本数)。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9500.00万元(含本数)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
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5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
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
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401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延铭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栗振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珠
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副总经理李涛先生及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
。
──────┬──────────────────────────────────
2026-04-21│其他事项
──────┴──────────────────────────────────
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汇锦诚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汇锦诚”)持有公司股份89636900股(占当
时公司总股本的7.9180%)。深圳拓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
拓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冷泉”)分别
持有公司股份47891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2305%)和37511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的3.3135%),合计持股85403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5440%)。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10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因股东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宁波汇锦诚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64137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珠海冷泉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3206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汇锦诚、珠海冷泉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2026年4月19日,宁波汇锦诚、珠海冷泉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28707
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69%)、1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83%)。本次减持
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6-04-14│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13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2.70元/股(含)调整为35.99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司股份705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1132185704股的0.62%,回购最高价格16.50元/股,回购
最低价格11.92元/股,回购均价14.1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14.2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5月22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
登记手续,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
44.8888万股,董事付小虎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7.8794万股,董事、副总经理林文
德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15.0425万股,董事、副总经理牛育红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
份12.6548万股,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11.9385万股,副
总经理李涛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2.3877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在回购
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22551363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先生未参
与此次减持计划,也不涉及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
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
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6-04-0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4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延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副总经理李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4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4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
至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2608780.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
股本113218570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151583股后的股本1122034121股测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610236.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1.37%。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委托理财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
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导致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
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
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
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
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
.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
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呈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92.4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2.4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
一期审计收费增长9.97%。2026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
关协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2026-03-31│其他事项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
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同时也存在
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
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
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
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
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
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
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
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主
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铜、铝等。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
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2、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交易
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流动性安排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
匹配。
5、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
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等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与客户、供应商等合作方所签署合同下的履
约义务、厂房租赁的履约义务、代开保函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担保范围包括主合
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
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
要,全权办理对外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3-31│其他事项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
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践行“以
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
,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
领域的布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信赖的能源解决方案。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41040.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86%;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65.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60%。
2026年,面对锂离子电池应用场景持续拓宽、市场需求蓬勃增长的行业浪潮,公司将坚持
“守正创新”的发展路径,即在巩固并扩大消费类电池的基本盘优势的同时,依托现有技术积
淀,精准切入汽车低压电池、无人机电池等高倍率电池细分赛道。公司将采取“梯次布局、重
点突破”的策略:集中资源和技术优势,优先发展能快速创造利润增长点的汽车低压电池及无
人机电池业务,积极探索高倍率电池的创新应用场景,并视市场机遇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审慎
把握汽车高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业务的机会,确保发展节奏稳健、风险可控。
二、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和生
产工艺的自主研发,每年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和设备改进等方面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
2023年、2024年、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1.50亿、14.58亿、18.58亿,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10.05%、12.64%、12.89%。
(一)加大研发投入及创新要素配置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项目激励等多种方式,有效激发创新活力,保障研发
团队的稳定性;同时,针对不同层次人才开展定制化培训,全面提升人才储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持续夯实公司竞争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4511人,保持稳步增长。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高标准的研发中心,持续优化研发人才梯队建设
和资源配置。优化产品开发管理流程,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导向,确保技术创新源于市场、
服务于市场,提升研发成果的转化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强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构建更完善、更具前瞻性的研发保护体系,为长期技术领先奠定坚实基础。
(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2663项,其中发明专利894项,实用
新型专利1737项,外观设计专利32项。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和自主研发,持续在高能量密
度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异形叠片技术、汽车低压锂电池技术、钢壳高能量密度电池技术等
关键方向上进行研发攻关,在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深厚的技术实力。
(三)提前布局前沿技术
公司基础研发团队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产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
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
技术,并以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
在制造技术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多种先进工艺的研发与应用,例如钢壳电池的迭代升级
,以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需求;在材料领域,公司也将稳步推动多项关键材料的量产落地,如
硅负极项目,在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的前提下持续提升负极掺硅比例;固态电池方面,公司将继
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攻克准固态电池产业化的核心技术,积极推进全固态电池产品开发。
──────┬──────────────────────────────────
2026-03-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7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4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3-10│其他事项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10号)以及《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证监会公告
〔2025〕19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1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206.89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
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可转债转股、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归属等导致
股本变动的情形,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3962.07万
股,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47211.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277.68万元,前述
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6、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分别为:持平、增长10%、下降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
2026-03-10│其他事项
──────┴──────────────────────────────────
为建立和健全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
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2026-03-10│其他事项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3年6月,因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监
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等;2024
年1月,因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权益分派、证券停复牌业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公司收到该等监管工作函和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权益分派、证券停复牌及信息披露的相关
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相关制度,加强募集资金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
2026-03-10│其他事项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9784.29万元。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整体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39681.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74%;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211.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77.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3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13006.39万元,较年初上升24.71%,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769999.17万元,较年初上升7.73%。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系:(1)市场拓展取得显著成效,客户份额得到
有效提升;(2)公司聚焦汽车低压锂电池和无人机电池业务,动力类业务经营效益持续改善
。
──────┬──────────────────────────────────
2026-02-0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685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685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规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
2026-01-2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6853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37%。(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含预留授予)为8.39元/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4人。若预
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
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
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6)激励对象归属权
益的任职期限要求和业绩考核要求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
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若本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
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若公司未满足上
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
废失效。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评
结果(S)分为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
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2026-01-21│价格调整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焱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
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
事宜审议通过,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作废
37.5900万股。
除上述离职人员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
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9.59%,故作废
2.9967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0.5867万股。
──────┬──────────────────────────────────
2025-12-25│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汇锦诚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汇锦诚”)持有公司股份896369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7.9180%)。
深圳拓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拓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珠
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冷泉”)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78918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2305%)和375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35%),合计持股854031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7.5440%)。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10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宁波汇锦诚、珠海冷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
经营管理需要,现宁波汇锦诚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6413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00%;珠海冷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3206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可对拟减持
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说明。
──────┬──────────────────────────────────
2025-12-12│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提高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的资本实力和竞争力,浙江冠宇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
者重庆渝富高精尖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渝富高精尖基金
”),后者以20000万元认购浙江冠宇新增注册资本11492.0847万元,其余8507.9153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公司及浙江冠宇其他现有股东同意本次增资,并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
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冠宇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