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59 必贝特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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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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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10-17│ 17.78│ 14.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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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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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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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
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
资”);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2025年10月14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联
席主承销商已在2025年10月23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153924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82967811.6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6075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080188.34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0400000
2、网下投资者有效缴款认购的金额(元):8961120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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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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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
1645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国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9000.00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
发行数量为1800.0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
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为18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760.0000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44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8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10月17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必贝特”A股1440.0000万股。
根据《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本次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143.0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20.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04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7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486.1981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
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553.8019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6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77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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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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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国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9,000.00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
发行数量为1,800.0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
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00.
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
下回拨。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760.0000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8元/股。
发行人于2025年10月17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必贝特”A股1,
440.0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10月2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17.78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
应于2025年10月21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
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0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就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
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以上简称“A类投资者
”)可以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其他投资者按照最低限售档位自主申购。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
(1)档位一: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
(2)档位二: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档位三: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分别为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填写所选择的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其最终限售比例及限售期限详见《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
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
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
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
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
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3,836,08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5,
259,482,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3181654%。配号总数为90,518,965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090,51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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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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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645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国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经发行人
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900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于2025年10月17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
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上市时未
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截至《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公告日,必贝特
尚未盈利。如上市时仍未盈利,自上市之日起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网上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的,首次参与新注册的科创板成长层股票、存托凭证的申购、交
易前,应当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由证券公司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投资者未签署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相关委托。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实施。战略配售在主承销
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
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
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和组成。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
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8.37元/股(不含18.37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拟申购价格为18.37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小于2880.00万股(不含2880.00万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37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2880.00万股的,按照申
购时间从后到先,将申购时间晚于2025年10月14日13:14:18:487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
价格为18.37元/股,拟申购数量为2880.00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2025年10月14日13:14:18:
487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55个配
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230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91190万股,约占本次
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16387940万股的2.997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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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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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
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645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国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9000.0000万股,约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次发行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8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将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760.0000万股,
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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