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11 宏微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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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23│ 27.51│ 5.97亿│
├───────────┼───────────┼───────────┼───────────┤
│可转债 │ 2023-07-25│ 100.00│ 4.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8│ 27.27│ 1191.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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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正海锦泰股权投│ 950.00│ ---│ 47.74│ ---│ 746.7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常州宏诺致远创业投│ 0.00│ ---│ 0.00│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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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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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00.00万│ ---│ 2188.71万│ 66.32│ ---│ ---│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 ---│ ---│ 4.11亿│ 102.28│-3330.58万│ 2023-12-31│
│产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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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7995.19万│ 105.16│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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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 │ 630.07万│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 ---│ 8000.00万│ 100.00│ ---│ ---│
│流动资金项目 │ │ │ │ │ │ │
├─────────┼──────┼─────┼─────┼─────┼─────┼──────┤
│超额募集资金1 │ ---│ ---│ 2188.71万│ 66.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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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募集资金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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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 ---│ 7275.07万│ 2.29亿│ 54.07│ 2010.21万│ 2027-06-30│
│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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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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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芯动能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11-25│2025-10-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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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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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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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众咨询”)持有公司股份33
88071股(含转融通出借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59%。李四平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4
02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刘利峰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21464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王晓宝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169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05%;戚丽娜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102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
许华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983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薛红霞通过宏众
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117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俞义长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
公司1214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麻长胜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14515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送红股以及公司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22年9月1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8),宏众咨询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200
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上述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
的3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股东宏众咨询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的告
知函》,截至2025年7月30日,股东宏众咨询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9900股,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因剩余100股不具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条件,本次减持计划提
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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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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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2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赵善麒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7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7.
75%股份的股东赵善麒,在2025年7月3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
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赵善麒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非独立董事阮新波
辞职,其提议增加《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控股股东赵善
麒持有公司股份37,783,038股,占公司总股本17.75%,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法律法
规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邓二平的任职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邓二平符合担任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邓二平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提
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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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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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赵善麒(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75%)书面提交
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
公司控股股东赵善麒提议,鉴于公司原董事阮新波已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二平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二平,男,1989年湖南邵阳出生,2009年-201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本科,2013
年-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电磁场与微波硕士,2015年-2018年华北电力大学博士(2014年-2017
年在国网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实习三年),2018年6月博士毕业后留校任职讲师,2018年10
月前往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做博士后,2020年9月回到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4月合肥工业大
学任职教授,同时兼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2023年获得安徽省海外高层次人
才称号。2024年2月至今任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智慧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邓二平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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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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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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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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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27元/股调整为19.42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首次授予数量由150.667万股调整为210.855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由38.841万股调整为54.3572万股。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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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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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8355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出数量(二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8555万股,占当前公
司股本总额21288.4185万股的0.99%。预留54.3572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21288.4185万股
的0.26%。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二次调整后):19.42元/股
4、首次及预留授予人数:首次授予120人,预留授予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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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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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
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
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衡进行充分沟通,天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邀请招标的选聘结果确定。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68万元,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含税),内
控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预计2025年内控审计费用较2024年同期增加6万元,费用变动比例超过20%,以上费用主
要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决定其2025年最
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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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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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基于业务经营和套期保值的需要,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
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交易的币种
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外销售和采购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
施相关事宜。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
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
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业务,控股子公司存在境外采购业务,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
元、欧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
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
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套利为目
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交易的币种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境外销售和采购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特指在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
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外汇
交易业务,外汇币种则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外销售与采购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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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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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即使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
平,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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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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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约2100万元人民币
二审判决结果:1、驳回常州能量方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量方舟”)的上诉
,维持原判。2、二审案件受理费146800元,由上诉人能量方舟负担。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对相关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判决结
果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近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签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04民终2535号>(以下简称“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收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苏0
402民初973号>,进入与能量方舟、许俊、马鹏翔、李震旦、上海凤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上述主体在“一、案件进展情况”中合并简称“被告”)之间合同纠纷的应诉程序,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案件开证券代码:688711证券简称:宏微科技公告编号:2025-043转债代码:11
8040债券简称:宏微转债庭审理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法院对此案件无管辖权,要求
法院依法裁定驳回。
2024年3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4)苏0402民初9
73号>,法院驳回被告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2024年3月12日,许俊、能量方舟、上海凤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管辖权异议向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7月5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
裁定书》<(2024)苏04民辖终118号>,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202
4)苏0402民初973号民事裁定;二、驳回公司的起诉。2024年8月,公司与能量方舟、许俊、
马鹏翔、李震旦、上海凤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间的纠纷重新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苏0402民初5
26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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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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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微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微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宏微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微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
25年6月13日出具了《2023年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
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169】号01),评级结果如下:
中证鹏元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宏微转债
”的信用等级为“A”。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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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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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微科技”)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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