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02 盛科通信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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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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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9-04│ 42.66│ 20.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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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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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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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网络交换芯片│ ---│ 1.32亿│ 6.02亿│ 100.36│ ---│ ---│
│研发与量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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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亿│ ---│ 6.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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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2.30亿│ ---│ 2.05亿│ 8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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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 ---│ 2.53亿│ 3.25亿│ 92.80│ ---│ ---│
│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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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2.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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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1.74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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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3.00亿│ 6.00亿│ 77.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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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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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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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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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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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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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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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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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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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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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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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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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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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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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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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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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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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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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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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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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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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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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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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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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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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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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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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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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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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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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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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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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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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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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翟留镜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国华先生、许俊先生、
王峰先生、成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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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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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总计19133.86万元(包含前期已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未包含尚未
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补流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0421.58万元的比例为19.05%。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4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000000.
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4215801.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9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0B0607)。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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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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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分红行为,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利润分配进行
监督,推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苏州盛科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经营
情况和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利润分配机制,以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1、严格执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2、充
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3、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4、坚
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1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会
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在股东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资
金现金支出指:(a)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购买土地或
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b)公司未来12个
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购买土地或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未出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的不适宜分配利润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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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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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以投资者
为本的理念,推动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或“公司”)持续优化
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特制定盛科通信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进行了年度评估,以进一步提升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市场竞争力,提升资本市场参与者的信心,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
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技术创新,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盛科通信为国内领先的以太网交换芯片设计企业,以太网交换芯片是构建企业网络、运营
商网络、数据中心网络和工业网络的核心平台型芯片。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现已形
成丰富的以太网交换芯片产品序列,公司在国内具备先发优势和市场引领地位,产品覆盖从接
入层到核心层的以太网交换产品,为我国数字化网络建设提供了丰富的芯片解决方案。公司面
向国家数字化网络建设需求,以打造更快、更灵活、更安全、更智能的网络为目标,坚持自主
研发。基于规模化市场应用的反馈、对产业链的理解和影响以及行业标准组织的深度参与,公
司芯片产品完成数次迭代,现已形成高性能交换架构、高性能端口设计、多特性流水线等11项
核心技术,构建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地位、符合本土化需求的核心技术能力,
建立了完善的设计、工艺、测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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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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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
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
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青女士,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为15万元;2026年度的年
报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拟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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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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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8,188.82
万元,公司实收股本41,000.0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
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4,994.44万元、-21,802.0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
亏损-28,188.82万元。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是因为公司坚守长期主
义的发展策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研发队伍,筑牢高质量发展的护城河。在高端产品方
面,公司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开展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和布局,力争在快速发展的新兴市
场中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在中端和低端产品方面,积极推进当前产品系列裂变的延展扩充
或迭代升级,加快提升公司产品的丰富度,力争把握住当下国产化的发展契机。随着研发投入
的进一步提升,若未来产品的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则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可能会
导致扭亏为盈时点出现延缓,甚至出现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的情形。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的
稳定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主要措施包括:
1、保持较高研发力度,持续完善产品线
公司将持续完善产品线并优化产品性能,覆盖多元化应用场景,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客户
的多样化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客户粘性。
芯片行业技术迭代快、准入门槛高,持续研发投入是公司紧跟行业趋势、突破关键技术瓶
颈的基础。通过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公司能够优化产品性能,提升工艺水平,巩固并提升市场
竞争力。同时,核心技术与自主知识产权有助于提升行业话语权,把握国产替代机遇,形成差
异化竞争优势。
2、优化供应链管理,深化市场拓展
当前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是公司稳健前行的压舱石。公司积极寻
求多元化的供应来源和市场布局,持续完善供应链体系,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保障系列
产品的稳定供货能力,加强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公司将积极推动面向大规模数据中心和云服
务的高端旗舰芯片产品的应用落点,加强与国内头部云服务商、数据中心运营商的深度协同,
推进产品场景适配、测试验证与规模化落地,丰富高端芯片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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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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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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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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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4994.4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883.5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188.82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2.12万元
。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负数,综合考虑到公司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业务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一直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为实现战略目标,致力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每年均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进行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
投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地位,尤其是高端领域交换芯片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为公司长期发
展提供强劲动能。
结合公司目前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且预计未来几年研发投入和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规模较
高,需要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满足公司研发投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以确保公司经营项目平稳推
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依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中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
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情况规定,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利润分配政策条件。基于上述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盛科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
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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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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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一)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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