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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68869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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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99 明微电子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2-08│ 38.43│ 6.4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电华大科技 │ 388.66│ ---│ ---│ 846.51│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 1.90亿│ 0.00│ 1.44亿│ 75.76│ ---│ ---│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027.79万│ 2627.79万│ 8027.79万│ 100.00│ ---│ ---│ ├─────────┼──────┼─────┼─────┼─────┼─────┼──────┤ │转至回购证券专户 │ 9980.00万│ 0.00│ 9980.00万│ 100.00│ ---│ ---│ ├─────────┼──────┼─────┼─────┼─────┼─────┼──────┤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 1.38亿│ 0.00│ 1.38亿│ 100.07│ ---│ ---│ ├─────────┼──────┼─────┼─────┼─────┼─────┼──────┤ │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 8408.00万│ 0.00│ 7135.18万│ 84.86│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明微│铜陵碁明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4-15│2025-04-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10月30日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修订后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表决,一致选举张 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张岩 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岩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 任飞利浦半导体公司IC设计高级工程师,飞利浦电子(香港)外派至北京T3G科技有限公司首 席ASIC设计工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 导师和国微福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10月30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 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4,926.62万元。 ──────┬────────────────────────────────── 2025-10-23│股权转让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9月6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 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实际 控制人王乐康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华宝万盈资产明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明鸿2号基金”)转让不超过21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 1.97%)。王乐康先生与明鸿2号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完成后 ,明鸿2号基金将该部分股份表决权委托给王乐康先生行使。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王乐康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明鸿2号基金转让2100000股公司 股份,占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1.97%。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 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一、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明鸿2号基金转让不 超过21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1.97%)。王乐康先生与明鸿 2号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完成后,明鸿2号基金将该部分股份 表决权委托给王乐康先生行使,王乐康先生和明鸿2号基金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本计划实施前,王乐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22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4%,占扣 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2.13%;王乐康先生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明微技术”)持有公司股份38714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7%,占扣除回购股份数后 公司总股本的36.34%;明鸿2号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计划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微技术、明鸿2号基金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二、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王乐康先生的告知函,王乐康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明鸿2号基金转 让2100000股公司股份,占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1.97%。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25-10-15│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10月14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利集团、领益智造、华灿光电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强,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木林森、明微电子、广合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庆涛,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明微电子、广合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鲍灵姬,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安科生物、万朗磁塑、井松智 能、伊戈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2025-08-20│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8月19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 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4,432.57万元。 ──────┬────────────────────────────────── 2025-04-30│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4月29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 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3,287.22万元。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4月25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 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3,981.55万元。 ──────┬────────────────────────────────── 2025-04-26│委托理财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4月25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 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 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708.8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322.56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 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 540,024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980.6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07.93%。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13│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人民币4131.5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94%。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 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 民币4131.5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94%,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2025-02-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 中信建投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责 任。 中信建投原指定龙敏女士、余皓亮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龙敏女士因工 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 委派张莉女士(简历请见附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余皓亮先生、张莉女士,持续督导期 限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公司董事会对龙敏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张莉女士简历 张莉,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 注册会计师,具有2年四大事务所税务经验,10年投行经验。 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明微电子IPO、立高食品IPO、华特股份IPO项目;东材科技 可转债、福星股份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广东风电公司引战、南海金控上市公司收购、广 东能源集团财务顾问、宇星新材新三板等项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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