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97 纽威数控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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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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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中高端数控机床│ 5.68亿│ 2968.75万│ 2.89亿│ 86.88│ 1.15亿│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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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建设项目 │ 1.61亿│ 1302.98万│ 1.04亿│ 10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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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 1.40亿│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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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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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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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155831.39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321148133.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1573620
1.2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326666700股,以此计算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6000020.00元(含税),占公
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28%。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66667
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1306666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57333380股(具体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
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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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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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促进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
,增强公司间接融资储备能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6.90亿元人民币的敞口额度,
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
循环使用,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
证等。3、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
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4、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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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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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
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
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
,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
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天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
6人(较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419人)减少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27名。
3、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15518.61万元。
天衡事务所2023年度为9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
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
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具有公司所
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
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
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
2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文明,199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5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10月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迎春,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伟庆,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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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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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5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变更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
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原指派史文明、鞠霞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
,现指派史文明、程迎春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迎春,2011年3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2011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0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1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报告。
2.诚信记录
程迎春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程迎春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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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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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45000000股。限
售期为自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纽威数控”)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45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因非交易日顺延)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81666700股,并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24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326666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260218004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448696股,占本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3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7名,分别是王保庆
、程章文、陆斌、席超、姚毓明、杨溟、苏州新有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新有威”),其中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上市
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245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5.00%,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9月18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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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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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
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收益率、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
期(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
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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