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90 纳微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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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11│ 8.07│ 3.08亿│
├───────────┼───────────┼───────────┼───────────┤
│增发 │ 2022-05-10│ 65.02│ 1.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8│ 34.93│ 2245.73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天汇微球创业投│ 1993.15│ ---│ 19.93│ ---│ 69.74│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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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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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 2.15亿│ 1274.26万│ 2.05亿│ 99.87│ ---│ ---│
│开发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 2000.00万│ 0.00│ 2121.56万│ 106.08│ ---│ ---│
│开发建设项目-单分 │ │ │ │ │ │ │
│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 │ │ │ │ │ │
│研发项目 │ │ │ │ │ │ │
├─────────┼──────┼─────┼─────┼─────┼─────┼──────┤
│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 5000.00万│ 644.44万│ 2035.30万│ 67.84│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7383.66万│ 10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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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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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转让比例(%)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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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0.0000 │转让价格(元)│0.00 │
├──────┼────────────────┼──────┼────────────────┤
│转让股数(股)│8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转让比例(%) │0.10 │
├──────┼────────────────┼──────┼────────────────┤
│交易金额(元)│0.0000 │转让价格(元)│0.00 │
├──────┼────────────────┼──────┼────────────────┤
│转让股数(股)│4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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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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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睿纯(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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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苏州耐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深圳深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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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鑫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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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睿纯(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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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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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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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赛正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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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江苏纳洋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原序律动(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睿纯(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苏州耐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苏州鑫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以及│
│ │ │ │专利转让之提成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赛谱仪│苏州赛正仪│ 2629.66万│人民币 │2025-04-01│2039-04-01│连带责任│否 │是 │
│器有限公司│器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22│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已判决
上诉人:韩寒先生(原审原告),苏州纳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以下简称“苏
州纳百”)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诉讼二审判决结果: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苏州纳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韩寒损失18994500元(人民币);2、驳回韩寒的其他诉讼请
求。)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参与案件,原告未要求公司作为
第三人承担责任,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期经营性利润或期后经营性利润产生
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2月5日,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韩寒起诉公司、苏州纳百及
公司董事长江必旺博士等三方的《民事起诉书》等相关材料。韩寒起诉要求(1)确认以51556
500元的对价享有苏州纳百持有苏州纳研的财产份额5698350元;(2)要求公司向韩寒支付针
对2656580股激励股份的收购价款122909330.28元,并承担资金占用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2、2023年8月31日,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与《变更诉讼请求申
请书二》,韩寒的诉讼请求变更为:(1)判令确认原告以38273600元的对价,享有被告一苏
州纳百持有苏州纳研的财产份额4230240元;(2)判令被告一苏州纳百向原告支付针对265658
0股激励股份的收购价款122909330.28元,并承担资金占用损失;(3)被告二BIWANGJACKJIAN
G对苏州纳百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3、2024年5月31日,原告针对原第1项诉讼请求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提出备位诉讼请
求:判令确认原告以38273600元的对价,享有被告一苏州纳百持有苏州纳研的财产份额423024
0元,前述财产份额4230240元占苏州纳研出资总额比26.86%;如该诉请无法得到支持,请求判
令被告一苏州纳百向原告赔偿损失302596775.52元,并承担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22年11月
11日为1391945.17元,自2022年11月12日起以302596775.52元为基数按LPR标准计算,要求支
付至损失支付完毕之日止)。
4、202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清
单》,本次原告请求冻结苏州纳百名下银行账户资金302596775.5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
的其他财产,并提供担保。根据《财产保全清单》显示,苏州纳百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合计3702
046.65元被冻结;苏州纳百持有苏州纳研60.3267%(9501455.25元)的合伙份额被冻结;苏州
纳百持有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纳卓”)35.88%(282555
0元)的合伙份额被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5、2024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
果:(1)被告苏州纳百赔偿原告韩寒损失18994500元(人民币);(2)驳回韩寒的其他诉讼
请求。案件受理费217911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84117元,由苏州纳百负担140767元,由
韩寒负担204335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6、2024年9月,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苏州纳百和韩寒因不服苏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2)苏05民初1156号《民事判决书》而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状。苏州纳百的
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原判决书第一项,改判驳回韩寒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本案一、二审
费用全部由原告韩寒承担。韩寒的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原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原告的全
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9月27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苏民终1406号。
7、为解决诉讼案件对公司实施正常股权激励计划造成的影响,苏州纳百和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江必旺博士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江必旺博士提出用自己持有公司同等数
量的股份进行置换,以部分解除对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2025年4月,
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民终1406号),江苏省高级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苏州纳百和江必旺博士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如下:1、冻结江必
旺博士持有的公司股票5112900股;2、解除对苏州纳百持有的苏州纳卓35.88%合伙份额采取的
财产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本次诉讼二审判决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苏民终1406号),
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179117元,由韩寒负担人民币2043350元,苏州纳百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负担人民币13576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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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江必旺博士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4-1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情况
项目合伙人:沈重,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无
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虹,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无
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
,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共人
民币90万元(不含税)。
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
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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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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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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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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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
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年度计提的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072.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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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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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及《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管理办法》”)规定第
二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亿;2、2024年经调
整的净利润不低于3.5亿”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2025年,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为9.25亿元,内部核算经调整净利润约为1.82亿元。根据公
司《2024年激励计划》《2024年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激励计划中有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
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371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未达成,所有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当期不得归属的1709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
废失效。
综上,本期合计作废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2081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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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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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
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相对于股票权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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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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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
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9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行业政策
、主要成本价格、汇率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00.00万元;
5、假设公司2026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且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6、假定不考虑限制性股票解锁/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不考虑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对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
7、根据情景分析的需要,假设公司2026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在2025年相应经审计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分别以下列三种增长率进行测算:(1)无增长;(2)
增长10%;(3)增长20%;
8、测算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403814765股为基础,仅考虑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影响,不考虑包括股份回购在内的其他调整事项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
10、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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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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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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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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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09139.9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2930512.00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5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6374
60.8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81953714.00元。经董事会审议决
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
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403814765股,回购专用账户3066622股,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通过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052000股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6年4
月14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14622股,故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403800143股,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1187614.59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30.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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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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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
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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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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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纳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购买公司股票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6年3月10日完成标的股票的过户,即通过大宗交易的方
式以20.14元/股的价格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票3052000股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
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成交金额为61467280元(不包含过户
费、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
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从2026年3月11日起至2027年3月10日止。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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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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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公司秉持“以创新、赢尊重、得未来”的经营理念,坚定贯彻既定发展战略,认真落实聚
焦重点、高效创新、工匠求精、互信协同的行动计划,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不利影
响因素,充分发挥公司在生物医药分离纯化领域积累的产品性能优异、质量稳定、产能可靠及
应用服务专业高效等核心竞争力,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强营运管理,经营业绩实现明显提升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5亿元,较上年度增长18.18%;综合毛利率71.31%,较上年度增
加1.09个百分点;经调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约1.82亿
元,完成年初经调整净利润的预算目标。
本年度公司在生物制药主业实施“3+2”(聚焦多肽、双抗/ADC、血制品等三个热点行业
,拉动业绩增长;关注疫苗、小核酸等细分增长领域,捕捉新机会)市场发展策略,通过重磅
产品的技术创新、重点产品的质量提升来巩固竞争优势,扩大存量市场份额,抓住增量市场机
会。核心业务中色谱填料和层析介质产品本年度销售收入5.52亿元,较上年度增长22.57%;液
相色谱柱及样品前处理产品本年度销售收入0.97亿元,较上年度增长32.36%。
公司持续加大国际市场拓展力度,加快海外市场布局,完善海外营销体系,加强海外销售
力量,增加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提升填料产品导入海外客户的应用机会。本年度公司实现
国际主营业务收入约0.84亿元,同比增长约78%。
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亿元,较上年度增长64.18%;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亿元,较上年度增长78.55%。本年度摊销
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4629.65万元,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2674.78万元。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面向关键重大需求布局产品研发规划,对标国际领导厂商构建长
期竞争优势。本年度研发投入1.97亿元,较上年度增加11.12%,占本年度营业收入21.29%。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较上年度分别增长88.48%和87.51%,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
速,是公司全面开展提质增效行动取得的积极成效,核心业务色谱填料和层析介质产品销售收
入实现23%的增速,各项期间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促使公司盈利指标得到显著改善。
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分别增长64.18%、78.55%和64.52%,略低于上述本年度利润
总额的增长速度,主要是本期所得税费用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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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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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为朱绍辉先生、王栋先生,并于2022年8月
变更为王琦先生、王栋先生,法定持续督导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
金使用完毕。
现因王琦先生工作调整,不再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
,中信证券决定指派邵才捷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王琦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为邵才捷女士
、王栋先生。
本次变更不影响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王琦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
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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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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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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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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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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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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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江必旺博士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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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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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纳微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纳微”)持有公司股份71406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831%
,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1406992股。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6月24日起上市流通。深圳纳
微股东分别为BIWANGJACKJIANG(中文名:江必旺)博士和陈荣华先生,其中江必旺博士是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深圳纳微股权比例为84.8673%,陈荣华先生持有深圳纳微股权比
例为15.1327%(折算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0805826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1),股东陈荣华先生计划减持通过深圳纳微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即深
圳纳微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805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59%,其中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38100股,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67726股。
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股东陈荣华先生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通
过深圳纳微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7000股,变动比例0.0092%。股东陈荣华先
生通过深圳纳微及苏州纳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089%减少至4.9
997%,不再是公司间接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陈荣华先生及深圳纳微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股东陈荣华先生通过深圳纳微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35326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748%。股东深圳纳微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纳卓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必旺所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由42.62%减少至41.76%,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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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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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纳微”)持有公司股份70,506,342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46%。深圳纳微股东分别为BIWANGJACKJIANG(中文名:江必旺)博士和
陈荣华先生,其中陈荣华先生持有深圳纳微股权比例为15.13%。本次捐赠是陈荣华先生捐赠通
过深圳纳微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控股股东深圳纳微向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
其持有公司的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
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和处置捐赠股票的约定:持有捐赠协议约定的深
圳纳微捐赠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间,如需减持或转让捐赠股票的部分或者全部
,应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或者转让股份的相关规定,辽宁省大连海事
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承诺任何捐赠股票的减持、转让、分红等收益均须全部用于捐赠协议约定
的捐赠事宜。
深圳纳微与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不是一致行动人。本次捐赠股份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控股股东捐赠情况概述
为支持大连海事大学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问题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以及支持大连海事大
学发展建设的其他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纳微向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捐
赠,并于2025年12月15日签署《捐赠协议》,深圳纳微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股无限售流通
股一次性无偿转让给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1、名称: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住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210000570906859B
4、法定代表人:关晓光
5、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6、业务主管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7、业务范围:扶植学校重点学科、实验室、课程的建设;支持学校人才引进,吸引国内
外优秀学者、专家到学校进行讲学或任教;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支持校园建设等。
8、受赠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辽宁省大连
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独立运作的公益性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
在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任职,对该基金会的运营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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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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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研发中心大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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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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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核及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陆群博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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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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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纳微”)持有公司股份71402581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7.68%。深圳纳微股东分别为BIWANGJACKJIANG(中文名:江必旺)博士和陈
荣华先生,其中江必旺博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深圳纳微股权比例为84.87%。本
次捐赠是江必旺博士捐赠通过深圳纳微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控股股东深圳纳微向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公司的80
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处置捐赠股票的约定:持有捐赠协议约定的深圳纳微捐赠的苏州纳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间,如需减持或转让捐赠股票的部分或者全部,应符合《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或者转让股份的相关规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承诺任何捐赠股票
的减持、转让、分红等收益均须全部用于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事宜。
深圳纳微与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不是一致行动人。本次捐赠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控股股东捐赠情况概述
为支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发展,更好地促进其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纳微向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进行捐赠,并于2025年11月28日签署《捐赠协议》,深圳
纳微将其持有的公司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一次性无偿转让给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北京大学镜春园75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18012R
4、法定代表人:郝平
5、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
6、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7、业务范围: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的捐赠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奖励教师、学生,资助
教学,科研等。
8、受赠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北京大学教
育基金会为独立运作的公益性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北京大学教育
基金会任职,对该基金会的运营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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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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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军博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近日,公司在对候选人关联关系进行补充核查时发现,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刘军博士
与本公司个别客户之间的关系在目前阶段尚存在可能的关联关系。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关联交易风险,保持董事会独立性,经与刘军博士
协商并征得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会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决定取消这次对刘军博
士的董事候选人提名,以及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3项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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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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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林东强教授提交的
辞任报告,林东强教授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林东强教授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林东强教授辞任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林东强教
授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东强教授未持有公司股
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林东强教授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董事会对其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
补选刘军博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林东强教授辞任,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规运转,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江必旺博士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附件:刘军博士简历
刘军博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科技大学理学学士,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
分校生物化学博士。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任美国加州理工大学及希望之城贝克曼研究所研
究员,2002年8月至2005年4月,任美国应用生物系统公司高级科学家,2005年4月至2010年7月
任德国拜耳公司全球研发中心资深科学家。自2010年7月至2016年10月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
限公司担任生物药研发部执行总监。2016年10月至2025年10月于东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
总经理、首席科学家、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
刘军博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军博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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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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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
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
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47.12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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