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87 凯因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1-27│ 18.98│ 7.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8│ 13.61│ 1469.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03│ 13.41│ 48.2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亦尚汇成 │ ---│ ---│ ---│ 1945.07│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药研发 │ 7.48亿│ 1008.43万│ 2.92亿│ 64.10│ ---│ ---│
├─────────┼──────┼─────┼─────┼─────┼─────┼──────┤
│营销网络扩建 │ 4390.00万│ 0.00│ 2052.66万│ 102.6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2.50亿│ 100.02│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24│其他事项
──────┴──────────────────────────────────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欢女士的
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相关职务。王欢女士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王欢女士的辞任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事项。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王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欢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王欢女士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王欢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的人员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王欢,女,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12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北京凯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工作部经理;2008年8月加
入公司,现任公司工会主席、常务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王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5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07-17│其他事项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
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83人,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最终缴纳的
认购资金总额为45055906.68元,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3509027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7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350902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非交易过户至“北
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2.84元/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09027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2.05%。
根据《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公司将
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6-13│其他事项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3.13元/股调整为12.84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
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由13.13元/股调整为12.8
4元/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购买价格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
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
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7435395
×0.3÷170944422≈0.2938元/股。
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3.13元/股调整为12.84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2024年2月2日,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
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抗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已基本建设完成,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
官、董事会秘书赫崇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赫崇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的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赫崇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
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湛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首席财务官情况
为确保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及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洪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赫崇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1%,通
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9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00%。赫崇飞先生承诺将继续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及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赫崇飞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董事会对赫崇飞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附件:
王湛,男,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8年9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北京华尔达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
0年7月就职于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7月加入公
司,现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洪娟,女,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4年1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主管会计;2007年6月至2
008年8月就职于北京富瑞天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8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
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
2025-04-29│委托理财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
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
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
施。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审议
批准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且该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7292182.41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70944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09027股后的股本167435395股为
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230618.5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28%。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50902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9│银行授信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
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向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
广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上述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
信额度有效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年度授信额
度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要素最终以银行实际审
批为准。公司将视实际需求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具体金额以
实际发生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
凭证等相关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董事长确定
并执行。
──────┬──────────────────────────────────
2024-12-20│其他事项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
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0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德胜、郭伟:
经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收入核算管理不到位
,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收入跨期,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存在销售费用
和营业成本核算管理不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对外捐赠相关非财务信息披露不
准确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
,周德胜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伟作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
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该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财务核算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
深刻反省。公司将严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后续公司将进
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
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2024-12-19│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凯因科技,A股证券代码:688687;
周德胜,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郭伟,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德胜、郭伟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03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北
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