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80 海优新材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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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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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13│ 69.94│ 13.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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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06-23│ 100.00│ 6.9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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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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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 │ ---│ 2.76万│ 7297.76万│ ---│ ---│ ---│
│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 │ │ │ │
│)—平湖海优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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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 │ ---│ 217.44万│ 2337.56万│ ---│ ---│ ---│
│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 │ │ │ │
│)—越南海优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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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亿平米光伏 │ 2.55亿│ ---│ 2.38亿│ 100.66│ ---│ ---│
│封装材料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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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 ---│ 1857.81万│ 100.00│ ---│ ---│
│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1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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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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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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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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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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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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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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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上│
│ │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上海海优│
│ │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 │
│ │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泰州海优威增资人 │
│ │民币5000万元、上饶海优威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新材料科技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 │
│ │ 为增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
│ │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的资本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
│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
│ │对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23000万元。 │
│ │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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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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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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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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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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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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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的业务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
│ │合竞争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泰州海优威增│
│ │资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州海优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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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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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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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平湖海优威│ 1.20亿│人民币 │2023-02-13│2033-01-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应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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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142.20万│人民币 │2024-11-06│2025-01-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新材料股份│应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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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2-18│2025-12-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科技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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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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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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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项目
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
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为响应光伏行业市场变化,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
,并更好地践行“就近服务、深度绑定核心客户”的战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
度,提升公司产品对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设立公司,并投建高分子特
种胶膜生产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属于公司存量产能的结构调整。本次对外投资是
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
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有:
1、审批风险: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
前置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财务风险: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
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其他风险: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
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
的安全和效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响应光伏行业市场变化,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
,并更好地践行“就近服务、深度绑定核心客户”的战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
度,提升公司产品对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设立公司,并投建高分子特
种胶膜生产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属于公司存量产能的结构调整。预计项目总投资
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项
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成都市金堂县投建高分子特种
胶膜生产项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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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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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
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的业务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合
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泰州海优威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
成后泰州海优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
涉及的相关事项。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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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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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澳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与主
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始终以真实生产经营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合规性、审慎性、安
全性及有效性原则。所有交易均基于日常贸易项下及资本项下的实际业务需求,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通过聚焦核心业务发展
,以汇率风险对冲为核心目标,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公司财务的负面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上述额度。预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
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外汇衍生品
交易,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
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
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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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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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的内容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调整是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
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
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
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
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
提下,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
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
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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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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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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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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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
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
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
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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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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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回售金额:0元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无投资者进行回售申报,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为事
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并分别于2025年8月6日、2025年
8月13日、2025年8月15日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
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上海海优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海优转债”的转债代码为“118008”,转债回售价格为100.22元/张(含当期利息)。“海
优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8月18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一)回售结果
本次“海优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回售价格为100.22元
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
次“海优转债”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公司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
资金等后续业为事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海优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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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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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司拟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同时新增“年
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
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新项目总投资
规模为25000.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
海优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588号,项目建设周
期为24个月。公司2024年3月成立汽车事业部,目前汽车调光膜产品已获得部分整车厂项目定
点,并于2025年第二季度实现批量化供应。
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发布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海优转债”2025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
的议案》。
中证鹏元认为,受光伏产业链供需阶段性错配影响,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生产的光伏胶膜
产品市场竞争压力较大,公司近年胶膜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行,盈利承压,此外,2024年及20
25年1-3月公司主要胶膜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7.61%、33.44%,产能利用水平较低。本次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环境变化、市场供需平衡、公司现有光伏胶膜产能情况以及汽
车领域PDCLC调光膜业务发展等多方面因素而作出的调整。考虑到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预
计部分募投资金用途变更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海优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海优转债”存续期。同时
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海优转债”存续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新增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及
运行进展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海优转债”信用等
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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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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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回售价格: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8月21日因回售期间“海优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
复牌情况如下: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2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海
优转债”。截至目前,“海优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
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2年6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9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转债代码:118008),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69400.00万元。根据战略规划和
经营需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海优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海优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
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有关“海优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海优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海优转债”持有
人公告如下: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海优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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