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53 康希通信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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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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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1-08│ 10.50│ 6.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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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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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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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中芯 │ 14375.00│ ---│ 37.77│ ---│ 39.6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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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执恒创业投资合│ 2543.00│ ---│ 63.64│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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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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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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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Wi-Fi射频前 │ 3.33亿│ 4374.55万│ 1.77亿│ 53.13│ ---│ ---│
│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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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IoT无线射频前端 │ 7832.33万│ 434.73万│ 851.46万│ 10.87│ ---│ ---│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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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 1.00亿│ 936.84万│ 2730.96万│ 27.24│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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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70亿│ 0.00│ 8797.0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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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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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4 │交易金额(元)│1.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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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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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芯中芯科技有限公司的35.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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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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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鲁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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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
│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于2025│
│ │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13475.00万元,受让鲁霖先生持有的深圳市芯中芯│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中芯”)的35.00%股份,受让后公司持有芯中芯37.77%股份。│
│ │同日,公司与鲁霖、芯中芯其他股东及芯中芯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
│ │议”)和《业绩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 │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变更为战略投资事项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5-031)。 │
│ │ 该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
│ │ 近日,芯中芯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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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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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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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浦东海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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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外部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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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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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上海海望合纵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望│
│ │合纵”),海望合纵将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于包括集成电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
│ │以及其他“3+6”重点产业等领域的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 │
│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参与投资 │
│ │海望合纵,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海望合纵约1.4218%的合伙份额。 │
│ │ 关联交易情况:上海浦东海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海望”)是海望│
│ │合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和管理人,公司外部董事邢潇女士也是浦东海望的董事。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浦东海望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
│ │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审议情况:本次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邢潇女士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保荐机构”)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 │
│ │ 1、基金筹备或备案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 │
│ │成功募足资金,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
│ │司暂未实缴出资,后续将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款通知履行出资义务。 │
│ │ 2、投资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 │
│ │担的风险敞口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完成后,│
│ │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
│ │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
│ │ 3、私募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 │
│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提│
│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的投资机│
│ │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实现产业协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投资海望合纵。海│
│ │望合纵将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于包括集成电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以及其他“3+│
│ │6”重点产业等领域的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 │出资金额占海望合纵总认缴出资额的1.4218%。 │
│ │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 │
│ │ (二)关联交易说明 │
│ │ 浦东海望是海望合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和管理人,公司外部董事邢潇女士同时也│
│ │是浦东海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浦东海望属于公司│
│ │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
│ │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0│
│ │0万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决策与审批程序 │
│ │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 │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邢潇女士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已出具无│
│ │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浦东海望是海望合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和管理人,公司外部董事邢潇女士同时也│
│ │是浦东海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浦东海望属于公司│
│ │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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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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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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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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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办公室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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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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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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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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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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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办公室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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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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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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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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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为进一步
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制订《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战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
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净资本需求、投资资金需求和自身流动性状
况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将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注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基
础上,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
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
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当公司最近一年审
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
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中期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
、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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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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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502室的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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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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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及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
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
险收益类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委托理
财及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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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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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上海海望合纵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
望合纵”),海望合纵将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于包括集成电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
以及其他“3+6”重点产业等领域的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参与投资海望
合纵,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海望合纵约1.4218%的合伙份额。
关联交易情况:上海浦东海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海望”)是海望合
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和管理人,公司外部董事邢潇女士也是浦东海望的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浦东海望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审议情况:本次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邢潇女士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基金筹备或备案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
功募足资金,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暂
未实缴出资,后续将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款通知履行出资义务。
2、投资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
的风险敞口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
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
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3、私募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提请广
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的投资机会
,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实现产业协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投资海望合纵。海望合
纵将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于包括集成电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以及其他“3+6”重
点产业等领域的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出资金
额占海望合纵总认缴出资额的1.4218%。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
(二)关联交易说明
浦东海望是海望合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和管理人,公司外部董事邢潇女士同时也是
浦东海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浦东海望属于公司关联
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
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00万元,本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
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邢潇女士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已出具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浦东海望是海望合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和管理人,公司外部董事邢潇女士同时也是
浦东海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浦东海望属于公司关联
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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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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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于2025年
5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
025年6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5年5月27日和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
已全部实缴到位,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为3307040.38元,认购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691
98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69198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8月21日非交易过户至“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
B887418570),过户价格为5.81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
司股票56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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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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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于2025年
7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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