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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68864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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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48 中邮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11-02│ 15.18│ 4.3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 1.70亿│ 7096.41万│ 1.70亿│ 100.01│ ---│ ---│ │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 │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 7000.00万│ 601.07万│ 5194.40万│ 74.21│ ---│ ---│ │术研发项目:智能自 │ │ │ │ │ │ │ │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 5300.00万│ 108.36万│ 4565.24万│ 86.14│ ---│ ---│ │术研发项目:智能仓 │ │ │ │ │ │ │ │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 │ │ │ │ │ │ │发项目 │ │ │ │ │ │ │ ├─────────┼──────┼─────┼─────┼─────┼─────┼──────┤ │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 2700.00万│ 146.91万│ 2431.15万│ 90.04│ ---│ ---│ │术研发项目:底层通 │ │ │ │ │ │ │ │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6亿│ 0.00│ 1.17亿│ 101.1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5-29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5-29 │ ├──────┼────────────────────────────────────────┤ │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5-29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5-29 │ ├──────┼────────────────────────────────────────┤ │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5-29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 │交易详情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 │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 │ │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 │ │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 │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 │ │ │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 │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 │ │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 │(含本数)。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邮证券为公司本公司董事│ │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的关联法人,公司购买中邮证券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邮证券关联交易│ │ │累计发生额为1.5亿元。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邮证券61.95%的股份,为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8.88%的股份,为本公│ │ │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邮证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为健全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量因素 公司基于行业发展、外部融资环境及社会资金成本等宏观因素,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 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银行信贷融资条件以及未来重大资金需求等内部实际,统筹平衡股东 合理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建立科学、稳定、连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利润分配 政策在具备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利润分配政策应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持续稳定原则: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四)透明决策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董事会和股东会应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 2025-12-13│吸收合并 ──────┴────────────────────────────────── 重要内容提示: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信源”)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源智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信源智能的法人资格依法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 权益及业务由广东信源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有助于提升管理效能和业务协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信源智能负责建设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已建成投产,且广东信源已搬迁至 该基地,信源智能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已实现其建设目标,为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 升整体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拟由广东信源吸收合并信源智能。 (二)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交易的吸收合并双方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 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届 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第二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持续、规范、高效地履行职责,根 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的部分专门委员会委 员进行调整: 1、选举许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其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会 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选举沈水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峰(召集人)、董毅、沈水玲 (2)提名委员会:王铁(召集人)、刘峰、许宁 ──────┬────────────────────────────────── 2025-11-0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340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的《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0000股,并于2023年11月1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13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239891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7601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涉及股东数量为2名,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中 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邮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对应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3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禁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1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 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分析与减值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收回或 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947.75万元。 ──────┬────────────────────────────────── 2025-10-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15│其他事项 ──────┴────────────────────────────────── 2025年10月14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聘总经理的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解聘尚德威先生的总 经理职务,解聘后尚德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解聘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08-12│其他事项 ──────┴────────────────────────────────── 投资标的名称:中邮智能机器人(合肥)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设立中邮机器人公司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受到宏观经 济、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子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 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在合肥市高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邮智能机器人(合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邮机器人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中邮机器人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 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 2025-08-0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技”)董事张 战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7%。前述股份系二级市场购买所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张战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09%,减持股份总 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 2025-05-29│其他事项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战 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并在符合本 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 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具体内容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 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 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 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 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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