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39 华恒生物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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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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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4-12│ 23.16│ 5.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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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08│ 30.00│ 1200.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8│ 19.69│ 709.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8│ 19.69│ 531.90万│
├───────────┼───────────┼───────────┼───────────┤
│增发 │ 2024-10-14│ 33.14│ 6.8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8│ 12.96│ 507.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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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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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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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北城华富创业投│ 3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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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共创海河(天津│ 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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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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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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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年产2.5万吨丙 │ 4.00亿│ 1788.93万│ 3.50亿│ 87.35│ 4388.64万│ ---│
│氨酸、缬氨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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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 1.40亿│ 35.76万│ 7667.21万│ 59.38│ ---│ ---│
│/年技改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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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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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生物基丁 │ 4.00亿│ 4.00亿│ 4.00亿│ 100.00│ ---│ ---│
│二酸及生物基产品原│ │ │ │ │ │ │
│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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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生物基苹 │ 3.00亿│ 2.84亿│ 2.84亿│ 100.00│ ---│ ---│
│果酸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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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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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1 │交易金额(元)│4.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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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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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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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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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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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恒生物”)2024年11月8日召开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赤峰华│
│ │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华恒”)及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秦皇岛华恒”)分别增资40000.00万元及28380.91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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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1 │交易金额(元)│2.8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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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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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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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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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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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恒生物”)2024年11月8日召开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赤峰华│
│ │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华恒”)及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秦皇岛华恒”)分别增资40000.00万元及28380.91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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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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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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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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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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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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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欧合│
│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合生物”)签署《技术许可合同》,欧合生物将其拥有的│
│ │生物法生产色氨酸技术授权公司使用,该技术许可的性质为独占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期│
│ │限为20年。公司利用合同约定的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当年起,在独占实施许可期限内│
│ │,按照每自然年度利用本技术成果生产形成的终端产品销售额(含税)的1.63%向欧合生物 │
│ │支付产业化提成。 │
│ │ 欧合生物开发的生物法生产色氨酸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技术先进,│
│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此背景下,本次公司拟与欧合生物签订技术│
│ │许可合同,开展合成生物技术在色氨酸相关产品领域的研究和开发,推动公司未来战略发展│
│ │,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 │同意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 │
│ │ 1、生物法生产色氨酸技术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研发生产不 │
│ │及预期将导致相关产品无法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进而对公司本次交易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 │。 │
│ │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不确定性以及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 │
│ │可能存在合同不能完全履约、合同发生变更、中止或取消等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签订技术许可合同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扩大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拟与欧│
│ │合生物签署《技术许可合同》,欧合生物将其拥有的生物法生产色氨酸技术授权公司使用,│
│ │该技术许可的性质为独占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期限为20年。公司利用合同约定的技术成│
│ │果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当年起,按照每自然年度利用本技术成果生产形成的终端产品销售额(│
│ │含税)的1.63%向欧合生物支付产业化提成。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恒华持有欧合生物27.27%股权,公司董│
│ │事、副总经理张冬竹持有欧合生物22.73%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
│ │秘书樊义持有欧合生物22.7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 │,欧合生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技术许可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金额为公司未来利用合同约定的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形成的终端产品销售额(│
│ │含税)的1.63%。截至本次关联交易,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外(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
│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技术许可合同 │
│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
│ │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欧合生物成立于2021年,是生物技术开发平台公司,主要从事合成生物相关技术的初创│
│ │研究与开发。郑华宝博士为欧合生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欧合生物9.09%的股权,全面 │
│ │负责欧合生物的研发、经营管理等工作。 │
│ │ 郑华宝,博士,浙江农林大学教授,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团队负责人。 │
│ │ 2007年7月于浙江大学获得微生物学博士学位,2007年至2010年在德国马普煤炭化学研 │
│ │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利用半有理性设计和高通量筛选提升酶催化的手性选择性,2010年至│
│ │2016年在美国佛罗里达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利用代谢工程和厌氧驯化技术提升二代纤维素│
│ │乙醇菌株及氨基酸菌株性能,曾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任务、浙江省重点研发等项目,参│
│ │与生物基肌醇、精氨酸等产业化课题研发,发表论文4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9项。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恒华持有欧合生物27.27%股权,公司董│
│ │事、副总经理张冬竹持有欧合生物22.73%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
│ │秘书樊义持有欧合生物22.7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 │,欧合生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技术许可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标的技术 │
│ │ 技术名称:生物法生产色氨酸技术 │
│ │ (三)标的技术的实施方式、实施范围及许可期限 │
│ │ 1.实施方式:独占实施许可,在本合同约定的许可地域、期限内,甲方可以使用上述技│
│ │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如甲方基于产业化实施需要,拟由甲方其他关联方利用本合同技术│
│ │成果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的,需由甲方、乙方及甲方关联方就产业化提出签到补充协议后方│
│ │可实施。 │
│ │ 2.实施范围:本合同所涉许可为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
│ │包括(但不限于)许可、出资、合作、联营等将该技术交付任何其他方(包括甲方关联方)│
│ │使用。乙方自身亦不可使用上述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 │
│ │ 3.独占实施许可期限:20年。 │
│ │ 4.实施地域:全球范围。 │
│ │ (四)技术许可的对价 │
│ │ 就本合同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总体对价为:甲方利用本合│
│ │同技术成果实现产业生产的当年起,在独占实施许可期限内,按照每自然年度甲方利用本技│
│ │术成果生产形成的终端产品销售额的1.63%向乙方支付产业化提成,支付时间为下一年的4月│
│ │30日前。支付产业化提成前,双方结算确认支付金额。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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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恒生│巴彦淖尔华│ 5.60亿│人民币 │2024-07-31│2029-06-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物科技股份│恒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华恒生│秦皇岛华恒│ 2.00亿│人民币 │2024-01-15│2031-12-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物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华恒生│赤峰智合 │ 1.84亿│人民币 │2023-08-31│2025-02-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物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华恒生│巴彦淖尔华│ 8600.00万│人民币 │2023-11-15│2025-01-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物科技股份│恒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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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持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62306849.25元(含税)调整为62404773.25元
(含税)。
调整原因:2025年6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本次登记的行权
新增股票数量为391696股,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49723997股增加至2
50115693股。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日前,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导
致总股本发生了变动。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对2024年度利润
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
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9518896.1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226066382.7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2024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利
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49723997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96
600股后的股本249227397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306849.2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88%。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96600股,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1)。
二、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今的股份相关变化2025年6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
归属登记工作,本次登记的行权新增股票数量为391696股,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
股本总数由249723997股增加至25011569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
三、调整后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及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总额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5011569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的股份496600股后为2496190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62404773.25
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93%,具体情况
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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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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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9169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169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
议。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2021年12月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
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
年12月8日为授予日,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102.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0元/股。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2.1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
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
告。
8、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二)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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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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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人工智能精准发酵及蛋白质工程共享示范项目
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3.2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周期、投资效益及投资回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
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同时,随固定
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如项目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
收益低于预期,则公司可能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实现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低成本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拟投
资人民币3.2亿元,建设“人工智能精准发酵及蛋白质工程共享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预计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建设地点位
于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双凤路与颍州路交口东北角。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金额为3.9亿元的投
资协议,建设公司人工智能驱动生物制造研发及中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在公司管理层
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现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
议》,合同金额为3.2亿元,建设人工智能精准发酵及蛋白质工程共享示范项目。公司与安徽
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过去12个月已累计签订投资协议总额为7.1亿元,同一交易
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科创板上市规则》相关披露标准。
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相关人员负
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后续相关实施事宜。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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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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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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