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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68862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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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27 精智达 更新日期:2025-12-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7-07│ 46.77│ 9.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 ---│ ---│ 10.03│ ---│ -127.97│ 人民币│ │司 │ │ │ │ │ │ │ ├─────────┼─────┼─────┼─────┼─────┼──────┼──────┤ │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 ---│ ---│ 26.43│ ---│ -308.3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 1.98亿│ 1829.13万│ 4613.73万│ 23.30│ ---│ ---│ │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 │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 1.62亿│ 5471.52万│ 1.23亿│ 75.87│ ---│ ---│ │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先进封装设备研发项│ 0.00│ 2910.76万│ 2910.76万│ 9.72│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 ---│ ├─────────┼──────┼─────┼─────┼─────┼─────┼──────┤ │尚未确认使用用途的│ ---│ 0.00│ 0.00│ 0.00│ ---│ ---│ │超募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1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87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04人。大华所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10734.12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0472.37万元。2024年度,大华所 共服务上市公司审计项目112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12475.47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等行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奥瑞德”)、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 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东方金钰”)、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 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 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3)投资者与蓝 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盾信息”)、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 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 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致生联 发”)、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 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 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 、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情况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斌,201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 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 时保持独立性。 ──────┬────────────────────────────────── 2025-12-13│其他事项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56.4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8656.46万元。公司拟使用1037 8.83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账户余额,含账户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等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比例为26.85%。 ──────┬────────────────────────────────── 2025-12-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586.72万 元。 ──────┬────────────────────────────────── 2025-10-01│其他事项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实际参与认购 的员工总数为12人,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5794740.00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 股147000股。 202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47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39.42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2500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52%。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分3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 公司公告预留授予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锁定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 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实际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各 期权益具体解锁情况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23│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或“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 保方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智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Se ichitech(Hongkong)Limited(精智达(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精智达”)、苏 州精智达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智达”)、长沙精智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沙精智达”)、合肥精智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智能装备” )、南京精智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精智达”)、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精智达半导体”)及担保有效期内新设或投资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以上统称为“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亿元(可滚动使用 )。 已实际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上 述被担保主体提供的担保实际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 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香港精智达、苏州精智达、长沙精智达、精智达智能装备、南京精 智达、深圳精智达半导体以及担保有效期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新设或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 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担保类型),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6亿元,且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任意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 审计净资产的10%。担保范围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以及被担保方 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等 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 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其他担保方 式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 2025-09-17│价格调整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议案》。 ──────┬────────────────────────────────── 2025-09-17│其他事项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 意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中的579.474万份( 份额对应股份数14.70万股)由符合条件的12名认购对象认购,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并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2025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278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4日非交易过户 至“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39.740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78000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2)。 (三)2025年9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经调 整后,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39.74元/股调整为39.42元/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及解锁安排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 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36.20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期持股计划 份额总数的22.07%。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对认购对象的要求, 董事会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预留份额人选及分配方案,由12名认购对象认 购预留份额579.474万份。 ──────┬────────────────────────────────── 2025-09-17│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销售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3.23亿元(不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合同属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集成电路”)日常 经营行为。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至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 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数据为准)。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 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 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合肥集成电路于近日与某客户签订了半导体测试设备采购协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23 亿元(不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基于合同的保密要求和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 本次交易中客户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以及数量、单价等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按照规则披露将导 致违约或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 序后,对本次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半导体测试设备及其配套治具。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某客户。公司已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进行了 豁免披露。某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 ──────┬────────────────────────────────── 2025-09-17│价格调整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9-1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5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401.18万股的0.02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深圳精智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9月15日为预留授 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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