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09 九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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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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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11│ 3.99│ 3.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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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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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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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国安精进股权投│ 3861.62│ ---│ 42.85│ ---│ -171.4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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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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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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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网络通信终端设│ 1.48亿│ ---│ 2008.14万│ 100.41│ 441.92万│ ---│
│备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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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 1.28亿│ ---│ 2556.93万│ 102.28│ 145.84万│ ---│
│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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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 1.66亿│ 2638.68万│ 9352.36万│ 93.15│ 222.07万│ ---│
│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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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 1.01亿│ ---│ 9424.91万│ 94.25│ ---│ ---│
│级改造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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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 1.00亿│ 1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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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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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7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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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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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能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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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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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春雨、江才纯、魏文浩、胡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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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
│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能通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通科技”或“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将 │
│ │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 │
│ │ 2025年4月16日,公司与能通科技及其主要股东张春雨、江才纯、魏文浩、胡明芳签署 │
│ │了《收购框架协议书》,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51%的股份,收购价格将以经证券从业资格的 │
│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成长│
│ │性、交割日审计的净资产情况等因素,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并在履行完毕所有必要的内外│
│ │部审批程序后,于交易各方签署的最终交易文件中予以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
│ │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收购框架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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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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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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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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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其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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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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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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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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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其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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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销商品及提供加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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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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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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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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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惠州九联智│ 6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6│2028-03-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城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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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广东九联智│ 6000.00万│人民币 │2025-02-28│2028-02-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慧能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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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惠州九联智│ 4000.00万│人民币 │2024-09-13│2027-09-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城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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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惠州九联智│ 3300.00万│人民币 │2024-03-27│2030-03-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城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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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广东九联智│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9-30│2027-09-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慧能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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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惠州九联智│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2-27│2035-02-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城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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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广东九联智│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8-27│2030-08-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慧能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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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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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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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
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文件要求和《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应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情况、
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情况,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
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安排,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应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公司每年应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确定公司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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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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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计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于2025年10月10日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发行股票公司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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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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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2023年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
创公函[2023]0046号),指出关注到公司拟将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
进行延长的事项,要求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并评估进展缓慢的原
因及延期的合理性,同时要求公司严格履行回购义务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针对上述监管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落实并回复,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充分。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
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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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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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
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
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
3、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算每股收益时
扣除。2024年末,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所导致的库存股596.46万股,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
上述库存股已全部授予员工。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0
0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
激励、期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171.6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177.00万元,暂不考
虑发行费用影响。前述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实际募集资
金总额和发行数量以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5、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82.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36.91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4年基础上按照增长10%、持平、减少10%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上
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6、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
的行为;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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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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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7
日
至2025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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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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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
半年度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3,826.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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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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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7日
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和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964592股于2025年6
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9645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9%。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
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股票
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0%、50%。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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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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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
含15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惠州九联智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九联新能源有限
公司、广东九联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及广东九联开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3亿元,为对惠州九联智
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九联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会议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并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在担保总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审批授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
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在担保总额度内,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可以调剂,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
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保理、融资租赁等业
务,银行授信额度担保方式:母公司担保方式为使用信用担保或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
公司担保方式为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子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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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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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东九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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