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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68855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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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59 海目星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26│ 14.56│ 6.4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16│ 14.56│ 2513.7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3│ 14.36│ 793.3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6│ 14.36│ 2416.7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5│ 14.26│ 706.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6│ 14.26│ 3061.91万│ ├───────────┼───────────┼───────────┼───────────┤ │增发 │ 2024-08-13│ 25.49│ 10.1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28│ 18.77│ 2193.2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景德镇蜂巢铃轩新能│ 3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源产业投资中心(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共青城峰和峰智创业│ 1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 6.09亿│ ---│ 2.81亿│ 100.00│ 4.37亿│ ---│ │建项目(江苏) │ │ │ │ │ │ │ ├─────────┼──────┼─────┼─────┼─────┼─────┼──────┤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 9.00亿│ 6762.25万│ 2.76亿│ 68.98│ ---│ ---│ │造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 5.50亿│ 1221.74万│ 2.81亿│ 90.65│ 3.45亿│ ---│ │项目 │ │ │ │ │ │ │ ├─────────┼──────┼─────┼─────┼─────┼─────┼──────┤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 ---│ ---│ 1.89亿│ 106.95│ 4340.94万│ ---│ │建项目(江门) │ │ │ │ │ │ │ ├─────────┼──────┼─────┼─────┼─────┼─────┼──────┤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 1.91亿│ ---│ 1.86亿│ 97.47│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14亿│ 0.00│ 3.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05 │ ├──────┼────────────────────────────────────────┤ │关联方 │赵盛宇、周宇超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目星”)于2025年8月27日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 │ │子公司星能懋业(广东)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能懋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 │ │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 │ │环滚动使用)。鉴于星能懋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 │ │本,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决定拟向星能懋业追加提供借款额度至10000万元人民币,自股东 │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 │ │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但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 │ │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调整财务资助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 │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盛宇先生、周宇超先│ │ │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次调整财务资助额度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 │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能懋业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 │ │ │关风险 │ │ │ 一、本次调整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 │ │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星能懋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自董│ │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 │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 │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鉴于星能懋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通│ │ │过综合考虑,决定拟向星能懋业追加提供借款额度至10000万元人民币,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 │ │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 │ │生和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作为星能懋业的股东未能同比例│ │ │对星能懋业进行财务资助,本次交易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 │ │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 │ │ 1、赵盛宇先生 │ │ │ 赵盛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 │ │技创新创业人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 │ │计划领军人才,科创板领袖人物,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国家光伏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第三届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 2、周宇超先生 │ │ │ 周宇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利物浦大学激光工程应用硕士。现任│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光伏行业中心总经理、集团CTO。(三)其他相关说明 │ │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盛宇先生和周宇超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上述│ │ │情形外,上述关联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赵盛宇、周宇超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财务资助对象: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目星”)的控│ │ │股子公司星能懋业(广东)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能懋业”) │ │ │ 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自董事会审议通│ │ │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资金使用费: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借款协议签订时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 │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及不低于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的利率计算 │ │ │,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 │ │ 本次交易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 │ │的关联交易,但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 │ │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 │ │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 │或公司市值1%以上。本次财务资助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盛宇先生、周宇超先生已回避表决,非│ │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 │ │ 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 │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 │ │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 │形 │ │ │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星能懋业的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 │ │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向星能懋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按借款协议签订│ │ │时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及不低于公司 │ │ │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的利率收取使用费。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 │个月内有效(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 │ │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 │ │项。公司本次拟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星能懋业64.2%的股份,为星能懋业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 │ │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持有星能懋业8%的股份,担任星能懋业董事长;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周宇超先生持有星能懋业7.3%的股份,担任星能懋业总经理。在本次交易中,鉴于赵盛宇先│ │ │生、周宇超先生未同比例对星能懋业进行财务资助,本次交易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 │ │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 │ │生和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此次未能同比例对星能懋业进行财│ │ │务资助,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 │ │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2-15 │ ├──────┼────────────────────────────────────────┤ │关联方 │赵盛宇、周宇超、曾长进、韩昊壄、张松岭、梁辰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曾担任公司高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参股基金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战略发│ │ │展需求及产业联动效应,打造产业生态,有效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行业领域的发展和布局│ │ │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下游相关的产业布局,公司与海南峰和私募基金管理有│ │ │限公司共同投资了共青城峰和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智基金”│ │ │或“峰和峰智”),公司作为峰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峰智基 │ │ │金份额的45.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峰智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 │ │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 │ │日、2025年1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 │ │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 │ │》。 │ │ │ (二)参股基金本次投资概述 │ │ │ 因看好固态电池领域发展前景并进一步加强产业布局,峰智基金拟与深圳欣界能源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界能源”或“标的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并实施增资,峰智基金拟│ │ │出资1,700万元认缴欣界能源注册资本6.1716万元,占欣界能源0.7634%的股权比例 │ │ │ (三)关联关系说明 │ │ │ 深圳市盛海新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海新创”)系欣界能源现有│ │ │股东,本次增资前盛海新创持有欣界能源3.4458%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 │赵盛宇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曾长进先生、公│ │ │司副总经理韩昊壄先生、张松岭先生(曾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已离任,离任至今未满12│ │ │个月)、梁辰先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已离任,离任至今未满12个月)均为盛海新创的有│ │ │限合伙人,其中赵盛宇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4.36%、周宇超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 │ │ │比例为1.45%、曾长进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1.45%、韩昊壄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 │ │例为2.18%、张松岭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3.63%、梁辰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 │ │48.81%。 │ │ │ 鉴于前述关联自然人为本次标的公司现有股东盛海新创之有限合伙人,并通过盛海新创│ │ │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且本次峰智基金向标的公司增资后,公司将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本│ │ │次峰智基金对欣界能源投资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间接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四)审议程序及其他相关说明 │ │ │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 │ │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 │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述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的情况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盛海新创系欣界能源现有股东,本次增资前盛海新创持有欣界能源3.4458%股份。公司 │ │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公司副总│ │ │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曾长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韩昊壄先生、张松岭先生(曾任公司董事兼副│ │ │总经理,已离任,离任至今未满12个月)、梁辰先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已离任,离任至│ │ │今未满12个月)均为盛海新创的有限合伙人,其中赵盛宇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4.36│ │ │%、周宇超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1.45%、曾长进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1.45% │ │ │、韩昊壄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2.18%、张松岭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3.63%、│ │ │梁辰持有盛海新创合伙份额比例为48.81%。 │ │ │ 鉴于前述关联自然人为本次标的公司现有股东盛海新创之有限合伙人,并通过盛海新创│ │ │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且本次峰智基金向标的公司增资后,公司将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本│ │ │次峰智基金对欣界能源投资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间接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赵盛宇先生,男,中国国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 │ │ 2、周宇超先生,男,中国国籍,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 │ │ 3、曾长进先生,男,中国国籍,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为公司关联方 │ │ │ 4、韩昊壄先生,男,中国国籍,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 │ │ 5、张松岭先生,男,中国国籍,曾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离任未 │ │ │满12个月,为公司关联方 │ │ │ 6、梁辰先生,男,中国国籍,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离任未满12个月 │ │ │,为公司关联方 │ │ │ 7、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关联自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上述情形 │ │ │涉及本次共同投资外,上述关联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 │的其他关系。 │ └──────┴────────────────────────────────────────┘ ┌──────┬────────────────────────────────────────┐ │公告日期 │2025-01-01 │ ├──────┼────────────────────────────────────────┤ │关联方 │赵盛宇、周宇超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为了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目星”)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星能懋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星能懋业”)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方拟合计出资1127│ │ │.70万元人民币,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120.8411万元人民币,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 │ │放弃本次对星能懋业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能懋业的注册资本将由2010.0│ │ │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130.8411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星能懋业的股权比例由100%下降至64.2│ │ │0%,星能懋业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 │ 鉴于本次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包含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董事兼副│ │ │总经理周宇超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 │ │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增资扩股的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星能懋业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良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 │星能懋业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等相关方面利益最│ │ │大化,星能懋业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 │ 增资方(同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拟合计出资1127.70万元人民币,增加注册资本1120.│ │ │8411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 │ │ 赵盛宇先生出资252.00万元认购星能懋业250.4673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 │ │后赵盛宇先生持有星能懋业8%股权; │ │ │ 周宇超先生出资229.95万元认购星能懋业228.5514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 │ │后周宇超先生持有星能懋业7.3%股权; │ │ │ 陈杰裕先生出资189.00万元认购星能懋业187.8504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 │ │后陈杰裕先生持有星能懋业6%股权; │ │ │ 周逸先生出资173.25万元认购星能懋业172.1963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 │ │周逸先生持有星能懋业5.5%股权; │ │ │ 员工持股平台常州星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星能”)出资│ │ │283.50万元认购星能懋业281.775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州星能持有星能懋│ │ │业9%股权。 │ │ │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能懋业的注册资本将由2010.00 │ │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130.8411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星能懋业的股权比例由100%下降至64.20│ │ │%,星能懋业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 │ │ 鉴于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包含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董│ │ │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 │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已回避表决。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和实│ │ │施股权激励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2、关于实控人参与子公司本次增资的情况说明 │ │ │ 为激发公司光伏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充分调动公司及星能懋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有效促进星能懋业与上述人员之间形成更加│ │ │紧密的利益结合,共同推动光伏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控人赵盛宇按照子公司经评估后│ │ │的公允价格对星能懋业进行增资,赵盛宇先生本次对子公司的增资行为将有利于增强星能懋│ │ │业团队的凝聚力和信心。本次实际控制人增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星能懋业本次增资完成后,海目星与子公司星能懋业之间的交易,将按照市场化等方式│ │ │进行公允定价。 │ │ │ 二、增资标的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 │ │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江苏星能懋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CTPTEK3A │ │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4、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金坛大道66号 │ │ │ 5、法定代表人:赵盛宇 │ │ │ 6、注册资本:2010.00万元人民币 │ │ │ 7、成立日期:2023-08-24 │ │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 │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聂水斌 220.00万 1.09 20.16 2022-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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