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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智科(68855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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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58 国盛智科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中高档数控机床生产│ 4.15亿│ 558.30万│ 2.66亿│ 63.95│ 5205.89万│ 2022-10-28│ │项目 │ │ │ │ │ │ │ ├─────────┼──────┼─────┼─────┼─────┼─────┼──────┤ │数控机床研发中心项│ 5500.00万│ ---│ 4940.73万│ 89.83│ ---│ 2022-10-15│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2022-10-31│ ├─────────┼──────┼─────┼─────┼─────┼─────┼──────┤ │节余募集资金回购股│ ---│ 2034.24万│ 2034.24万│ ---│ ---│ ---│ │份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南通嘉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南通嘉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19│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智科”或“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 心以及肩负的社会责任与使命,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通过持续 优化经营、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等举措,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资本市场稳 定、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从而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一、持续加强运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1、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国盛智科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主业,秉承工匠精神,沿着机床产业链形成了数控机床、智 能自动化生产线、装备部件三大板块业务,建设了包括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中小型数控机 床装配制造基地、钣焊件生产基地及铸件生产基地的四大产业基地。公司主营产品为中高档数 控机床,涵盖了立式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卧式镗铣床、数控车床、五轴 联动加工中心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精密模具、机械设备、新能源、民用航空、半导体、工 程机械、工业阀门、船舶海工等领域,满足用户不同行业应用场景下的金属切削一体化解决方 案需求。持续为国内优秀制造企业提供智能生产装备和服务,并向全球领先智能制造装备企业 配套供应精密钣焊件及铸件。公司不断加强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的研发,逐步实现关键核心 功能部件自主可控,不断突破卡脖子技术。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 多次荣获中国机床工具行业30强企业、经济效益十佳和产品质量十佳企业。公司建立了江 苏省工程技术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获得多项自主发明专利,产品曾 荣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首台(套),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 重点项目、省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化项目等,并参与国家04专项。2020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成为中国金属切削机床科创板第一家上市企业,是典型的新质生产力代表。公 司拥有200余名十年以上金牌员工,4万余台机床制造经验,以及与世界一流制造企业合作的丰 富经历,积累了成熟的工艺、技术及先进的管理积淀。 2024年4月,DHM63D高速高精度双工位卧式加工中心被中国机床工具协会评为“年度产品 质量十佳”;公司自主研发的GMV15050RH高速动柱五面体龙门加工中心获评“2024年度江苏省 首台(套)重大装备”,入选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并作为“南通造、好 装备”写入市政府两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发展数控机床及其自动化线为核心主业的战略方向,巩固和发挥产业 链优势,以不断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为驱动力,持续推进自主品牌建 设,以“产业兴国,事业强盛”为企业使命,始终强调以追求产品品质和企业经营质量为根本 ,稳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推动公司稳健、长远、可持续发展。 2、多维度拓展市场,激活公司发展动能 2024年,公司持续精耕优势行业,模具行业、半导体、民用航空等行业规模客户及区域头 部标杆客户呈现增长,客户层级显著提升;重点项目有所突破,项目订单运营及交付能力得到 提升;高端五轴产品实现从小批量试制到量产交付。 行业高端产品订单实现增长;携手生态链合作伙伴与终端市场深度对接,完成多个行业交 钥匙项目;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参与境外展会,加大海外开拓力度,完善渠道布局,海 外客户增加。以速度为先,服务先行,加快全球服务响应速度,提升客户体验。 2025年公司将通过营销变革,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加快海外市场布局,建立和完善海外客 户服务体系。巩固独家经销商区域市场优势并加大支持力度,强化空白区域经销商的开发,深 入细分成熟市场培育经销商,提高销售密度,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直销规模,加大力度推进 直销市场的开拓和客户增量,提升客户层级。 2025年公司将优化销售策略,在巩固和支持现有经销商的同时,计划新增国内外经销商15 家以上。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全年计划参加国内外展会不少于8场次,并计划将参加CIMT2025 等国内外重量级行业展会,提高品牌价值,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 2025-04-1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亦简称“天健” )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最终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有所增加,主要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工时、人员成本等增加导致审计成本增加。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 2025-04-1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7979095.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574652534.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 本132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600000 .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340579.86 元(不涉及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情形),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8940579.86元,占2024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3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2-11│其他事项 ──────┴──────────────────────────────────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国盛精密机 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机械”)于近日分别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4320095 01和GR202432011716,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和精密机械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 定,公司和精密机械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 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影响公司目前适 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2024-12-14│委托理财 ──────┴──────────────────────────────────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资产管 理计划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 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 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 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2024-08-30│委托理财 ──────┴──────────────────────────────────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原2023年12月15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 000万元(含本数)的基础上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 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原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 议通过的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基础上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8-21│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盛友行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 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盛智科”)拟 与其他各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1750万 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5%。 本次设立的合资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相关风险提示: 1、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能否通过相关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批准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 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营运管理不达预期等风险,公司的投 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管理 成果,积极防范应对和控制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国盛智科、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友国际”)、北京凌空天行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空天行”)、北京千澈兴成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千澈兴成”)、嘉泽天盛智能科技发展(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嘉泽天盛”)、南通嘉国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嘉国行”)六 方于2024年8月20日签订《合资协议》,拟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共同出资在江苏省南通市设立 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主要从事低空物流无人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国盛智科出资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5% ;嘉友国际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凌空天行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千澈兴成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嘉泽天盛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 的10%;南通嘉国行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合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二)审批程序 根据《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已于2024年8月20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 商登记程序。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2024-06-15│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据此,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5 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23)。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61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12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23.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 89201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5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76%,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16.6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0340579.86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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