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57 兰剑智能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41223.53│ 214.01│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1.24亿│ 0.00│ 1.26亿│ 102.14│ ---│ ---│
│验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4540.00万│ 557.11万│ 4837.36万│ 106.55│ ---│ ---│
│验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 6286.00万│ 3125.32万│ 6691.23万│ 106.45│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
│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 4540.00万│ 0.00│ 0.00│ ---│ ---│ ---│
│目 │ │ │ │ │ │ │
├─────────┼──────┼─────┼─────┼─────┼─────┼──────┤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 557.11万│ 4837.36万│ 106.55│ ---│ ---│
│验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 ---│
├─────────┼──────┼─────┼─────┼─────┼─────┼──────┤
│超募资金 │ ---│ 1243.79万│ 7843.79万│ 105.81│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
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
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
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
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5-03-2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
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致同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
(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
2025-03-29│其他事项
──────┴──────────────────────────────────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详细的清查、盘点,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6139.96万元。
──────┬──────────────────────────────────
2025-03-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为112066117.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1549
642.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02207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28633.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总额33728633.40元,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0%。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1-15│银行授信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剑智能科技(临邑
)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公
司全资子公司兰剑智能科技(临邑)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
信。
以上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行承兑汇票授
信、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本综合授信业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
行调整。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
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
体实施。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需求,提高资
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
2024-08-23│其他事项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战
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在AGV/AMR机器人相关领域的战略实施和软件产品的
标准化,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成立AGV/AMR机器人产品事业部和软件研发部,以
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
2024-07-30│其他事项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济南高新技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并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具体如
下: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9日)登记的总股本7300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共转增29202
2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73005700股增加至102207980股。
──────┬──────────────────────────────────
2024-07-10│重要合同
──────┴──────────────────────────────────
中标项目及金额: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某航空航天行业
客户“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立体库房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7500.00万元。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中标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如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
同并顺利履约,预计将在未来合同执行期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
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均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在
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
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立体库房项目
招标人:某航空航天行业客户,因客户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客
户的具体信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
何关联关系。
中标金额:17500.00万元
中标人: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中标项目是智能仓储(立体库)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公司具备
成熟的研发体系和丰富的实施项目经验优势,如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履约,将会对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中标项目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项
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