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57 兰剑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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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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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23│ 27.70│ 4.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3│ 31.17│ 1046.3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3│ 21.61│ 1019.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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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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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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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41223.53│ 214.0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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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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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1.24亿│ 0.00│ 1.26亿│ 102.14│ ---│ ---│
│验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4540.00万│ 557.11万│ 4837.36万│ 106.55│ ---│ ---│
│验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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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 6286.00万│ 3125.32万│ 6691.23万│ 106.45│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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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 4540.00万│ 0.00│ 0.00│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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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 557.11万│ 4837.36万│ 106.55│ ---│ ---│
│验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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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1243.79万│ 7843.79万│ 105.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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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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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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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41.8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股份566008股,占公司总股本102679640股的比例为0.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47元/股
,最低价为32.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
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份回购
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
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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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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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公
司所有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
以上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行承兑汇票授
信、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
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
定。本综合授信业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等。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需求,提高资
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以上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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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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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玉燕女士的辞职
报告。因任期即将满六年及公司治理要求,王玉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任职的专门
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爱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爱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爱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爱玲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若上述候选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实际
情况担任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议案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陈爱玲简历
女,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3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学位;2007年4月到2011年6月,先后担任山东经济学院信息管
理学院物流管理系专业教师、副主任;2011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山东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
程学院物流管理系副主任、主任、专业教师。
陈爱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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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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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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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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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3800.00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5个月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技术协议为准);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6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
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付款条件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
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
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
行。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
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署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
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项目名称:九号华南基地成品立体库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3800.00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九号(珠海)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珍源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05-28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朝晖路249号12栋(1#厂房)第一、二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
维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池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
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销
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装
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
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九号(珠海)科技有限公司资信良好,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九号(珠海)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无交易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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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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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修订后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
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茂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林茂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茂先生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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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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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离任: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蒋霞先生因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因副总经理蒋霞先生离任,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影响说明:蒋霞离任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蒋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霞先生因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蒋霞离任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蒋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7152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离任后其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蒋霞先生的具体情况
蒋霞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
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83年7月至1989年5月担任潍坊玻璃纸厂
主管;1989年6月至2000年1月历任中国轻骑集团发动机厂设备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2000
年2月至2001年6月担任山东明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24年5月16日担
任公司董事;200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二)调整原因
因蒋霞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辞去公司职务,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三)保密情况
根据公司与蒋霞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及相关权利义务内容进行了明
确约定。蒋霞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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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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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716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16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建春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
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5
)。
(4)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5)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期不短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内部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7)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
整为21.61元/股。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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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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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
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41.8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
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
号:2025-02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4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43
66股,占公司总股本102207980股的比例为0.0630%,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33.09元/股,最高价
为33.29元/股,支付金额为213.36万元人民币(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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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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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确定以2024年7月9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46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
5),确定以2025年6月19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
如下: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1.17-0.46)/1.4-0.33=2
1.61元/股;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31.17元/股调整为2
1.61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数量为1128300股。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Q0×(1+n)=1128300×(1+0.40)=157962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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