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56 高测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27│ 14.41│ 5.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3│ 6.94│ 923.99万│
├───────────┼───────────┼───────────┼───────────┤
│可转债 │ 2022-07-18│ 100.00│ 4.7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5│ 6.94│ 5.8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3│ 4.71│ 827.96万│
├───────────┼───────────┼───────────┼───────────┤
│增发 │ 2023-06-14│ 50.27│ 9.1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5│ 4.71│ 5.5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3│ 2.04│ 747.6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7│ 16.79│ 904.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15│ 1.66│ 4.1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 ---│ ---│ 0.97│ ---│ ---│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 3.00亿│ 803.86万│ 1.99亿│ 104.97│ ---│ ---│
│化项目 │ │ │ │ │ │ │
├─────────┼──────┼─────┼─────┼─────┼─────┼──────┤
│金刚线产业化项目 │ 8000.00万│ 0.00│ 2300.00万│ 100.00│ ---│ ---│
├─────────┼──────┼─────┼─────┼─────┼─────┼──────┤
│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 4000.00万│ 0.00│ 2419.19万│ 100.00│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1 │ 1.80亿│ 0.00│ 1.26亿│ 100.00│ ---│ ---│
├─────────┼──────┼─────┼─────┼─────┼─────┼──────┤
│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 0.00│ 0.00│ 1.67亿│ 100.00│ ---│ ---│
│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
│乐山12GW机加及配套│ 1.56亿│ 1697.33万│ 1.29亿│ 87.88│ ---│ ---│
│项目 │ │ │ │ │ │ │
├─────────┼──────┼─────┼─────┼─────┼─────┼──────┤
│乐山6GW光伏大硅片 │ 3.27亿│ 4334.30万│ 2.83亿│ 86.59│ ---│ ---│
│及配套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9.10亿│ 9.11亿│ 9.11亿│ 100.0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顼 6479.00万 7.80 40.00 2026-07-24
─────────────────────────────────────────────────
合计 6479.00万 7.8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24 │质押股数(万股) │16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 │质押占总股本(%) │1.95 │
├────────┼──────────────┴────────┴──────────────┤
│股东名称 │张顼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2日张顼质押了162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02 │质押股数(万股) │485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24 │质押占总股本(%) │5.85 │
├────────┼──────────────┴────────┴──────────────┤
│股东名称 │张顼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9日张顼质押了4859.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青岛高测科│曲靖阳光新│ 5000.00万│人民币 │2025-11-26│2030-05-26│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能源股份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4457.47万│人民币 │2025-05-22│2025-11-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4447.74万│人民币 │2025-01-23│2025-04-2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4355.39万│人民币 │2024-07-22│2025-01-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3912.89万│人民币 │2025-03-24│2025-09-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3729.12万│人民币 │2025-04-22│2025-10-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长治高测 │ 3558.00万│人民币 │2025-09-25│2026-03-1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盐城高测 │ 3485.82万│人民币 │2025-09-23│2026-03-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3000.74万│人民币 │2025-02-21│2025-08-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8│2026-12-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11-11│2025-05-1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四川兴德利│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8-05│2029-11-05│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2900.00万│人民币 │2025-12-19│2026-06-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2888.00万│人民币 │2024-09-24│2025-03-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2711.55万│人民币 │2024-10-23│2025-04-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2400.00万│人民币 │2025-06-05│2025-12-0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2400.00万│人民币 │2024-11-29│2025-05-2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2200.00万│人民币 │2024-08-22│2025-02-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四川兴德利│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8-28│2029-10-2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992.00万│人民币 │2024-11-13│2025-02-1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944.45万│人民币 │2025-01-23│2025-07-2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871.69万│人民币 │2024-11-22│2025-05-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855.53万│人民币 │2024-12-24│2025-06-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600.00万│人民币 │2024-12-13│2025-03-1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288.00万│人民币 │2024-12-20│2025-03-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100.00万│人民币 │2025-12-19│2026-06-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1│2025-09-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13│2025-06-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4-11│2025-10-1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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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573.78万│人民币 │2024-11-25│2025-05-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盐城高测 │ 347.20万│人民币 │2024-11-15│2025-05-1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智慧能源 │ 213.69万│人民币 │2024-11-27│2025-05-26│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盐城高测 │ 173.60万│人民币 │2024-11-13│2025-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青岛高测科│盐城高测 │ 162.00万│人民币 │2024-11-22│2025-05-2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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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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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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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列席会议;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和财务负责人崔久华先生列席会
议。
──────┬──────────────────────────────────
2026-07-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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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张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1,975,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0%。本次补充质押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4,79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40.00%,占公司总股本的7.80%。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顼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补
充质押。
──────┬──────────────────────────────────
2026-07-11│其他事项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公司董
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
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任何一名
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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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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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7月10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1.02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7
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61.0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5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7月10日
2、预留授予数量:61.0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
3、预留授予人数:26人
4、预留授予价格:3.70元/股
5、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
,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
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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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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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的
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以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
的的期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仅限于多晶硅期货,并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
的期货交易场所开展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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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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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
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
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
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65.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62.
84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16.93亿元,包含境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
总额为人民币34亿元。2025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6.1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采矿业等。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
业客户共9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晶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
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及专用装备制造业等行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宏斌先生,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一家上市
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装备制造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静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
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及
房地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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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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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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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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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秀涛先生持有公司419546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
本的0.51%。其中,200026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
股份;2195200股为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李学于先生持有公司69368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其中,29854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395
136股为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持有公司15
023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其中,1238971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263424股为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股份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2026年6月16日),张
秀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4886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63%;李学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34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09%;王目亚先生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75598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0.0452%。
截至2026年6月16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公司分别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
内,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如下:董事、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和董事李学于先生未减
持公司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93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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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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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青岛高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顼先生持有公司18689847
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50%。其中,146102095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40796377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
顼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2026年6月16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249232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0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顼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结果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张顼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92321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307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615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张顼先生本次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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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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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和案件二法院均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和案件二均为原告。
涉案金额:案件一涉案金额为72956000.00元及违约金等其他费用;案件二涉案金额为人
民币97400000.00元及违约金等其他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公司在本次诉讼案件中均为原告,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及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公司就与扬州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以扬州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被告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案号:(2026)鲁0214民
初9754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案件二:公司就与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双鹏新能源科技(
江苏)有限公司为被告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
院受理案件的通知(案号:(2026)鲁0214民初9755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
审理。
(一)案件一
1、诉讼当事人
原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940138810
法定代表人:张顼
被告:扬州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99-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CE8FKC19
法定代表人:杜建桥
被告: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50号-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EPBXNG2H
法定代表人:杜建桥
被告: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利港街道双良路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CB884W1W
法定代表人:王祥海
2、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扬州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鹏飞公司”)为业务合作伙伴关
系,原告向被告公司供应切片机、截磨机等设备,截至起诉日,被告仍欠付原告货款72956000
元。
另查,被告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原为被告扬州鹏飞公司唯一股东,在原告与
被告扬州鹏飞公司债权债务发生期间,扬州鹏飞公司股东由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变更为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
原告认为,被告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被告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应对被告
扬州鹏飞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扬州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欠款72956000元。
(2)判令被告扬州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具体:以71500000元为基数
,自2023年5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456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实际付
清之日止;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3)判令被告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就被告扬州鹏
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三被告承担。
(二)案件二
1、诉讼当事人
原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940138810
法定代表人:张顼
被告: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利港街道双良路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CB884W1W
法定代表人:王祥海
2、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双鹏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原告向被告公司供应
切片机等设备,截至起诉日,被告仍欠付原告货款97400000元。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974000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以974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
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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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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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张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154,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张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8,59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9.24%,占公司总股本的5.85%。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顼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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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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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列席会议;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和财务负责人崔久华先生列席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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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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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
2、2023年4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
23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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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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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与授予(含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6
.41元/股调整为11.59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86,080股调整为7,540,512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44,000股调整为1,881,6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
2、2023年4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
23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5、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
7、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9、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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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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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公允地反映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与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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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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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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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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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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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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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列席会议;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和财务负责人崔久华先生列席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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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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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公允地反映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与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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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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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
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
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
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
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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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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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584716.3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3289
8396.53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04010739.1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543515369.91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2025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为
了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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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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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者“高测股份”)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
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品种:远期结
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等。
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最高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5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背景和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
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外币交易金额款项通过外币结
算,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美元、欧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
较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
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
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不超过25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
务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
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
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六)其他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
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或反向平仓式展期的方
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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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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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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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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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及子公司(包括
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等)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需要,公司及上述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贸易融资
、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池质押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融资
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也可通过统借
统还形式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
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
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或股东会融资决议。
同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为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
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
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
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的
预计,为确保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
灵活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期
限和额度内针对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实
际业务发展需求,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
但不限于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宾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测智慧能源(上
海)有限公司、海南高测科技有限公司、GAOCEINTERNATIONALPTE.LTD、高测深创(上海)技
术有限公司、高测智慧(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等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
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提供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担保费率、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正式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
上述担保相关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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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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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364984.15万元,同比降低18.43%;实现营业利润-531.67万元,同比减亏92.60%;实现利
润总额-950.73万元,同比减亏89.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16.48万元;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50.11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
58843.49万元,较期初减少2.1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94299.21万元,较期初增加7.
14%。
2025年,光伏新增装机量虽同比保持增长,但光伏行业阶段性供应过剩问题尚未缓解,开
工率维持低位,光伏企业依然面临严峻的市场环境。报告期内,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持续处于
低位,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相
应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本报告期业绩依然出现亏损。
面对挑战,公司充分发挥“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融合发展及技术闭环优势,公
司金刚线出货规模实现同比增长,钨丝金刚线细线化领先,公司出货规模提升带来成本分摊以
及钨丝冷拉母线产能增加带来工艺端持续降本;公司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业务出货规模同比增
加,下半年开工率维持较高水平,规模效应推动成本下降,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盈利能力实现
逐季度环比提升,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均实现盈利。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筑高专业化切割技术壁垒,通过技术创新持续推进
降本增效,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力。公司将继续推动金刚线和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的出货规模
持续提升,加速推动创新业务产品的升级迭代,积极推进人形机器人业务,多方位推动公司盈
利能力持续修复。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减亏92.60%,利润总额同比减亏89.70%,影响上述指标
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节(一)部分所述。
2、报告期末,公司股本较报告期初增长51.94%,影响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报告期内,公司提前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高测转债”,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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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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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传闻的内容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称,公司与马斯克团队有过接触,引起市场关注与
讨论。
关于相关传闻的声明经公司核查,公司目前尚未开展太空光伏相关业务,未与相关团队开
展合作,未签署任何框架性协议或正式协议,未产生相关订单和形成相关收入,未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影响。
近期资本市场对“太空光伏”等概念板块关注度显著提升,相关个股市场表现活跃。当前
“太空光伏”仍处于技术探索与地面验证阶段,其商业化路径、成本结构、在轨运维体系等均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未形成可规模化落地的产业闭环,产业化进程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传闻简述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称,公司与马斯克团
队有过接触,引起市场关注与讨论。
经公司核查,公司目前尚未开展太空光伏相关业务,未与相关团队开展合作,未签署任何
框架性协议或正式协议,未产生相关订单和形成相关收入,未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为避免相关市场传闻对社会各界和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公司与光伏行业相关的产品及服务为光伏切割设备、光伏切割耗材、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
,上述产品及服务聚焦于地面光伏领域,主营产品及服务应用场景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
未与相关团队开展合作,尚未开展太空光伏相关业务,未产生相关订单和形成相关收入,对公
司当前业绩无实质影响。
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
业绩预告》。光伏行业正处于阶段性供需失衡的深度调整期,2025年,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持
续处于低位,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00.00万元到-3,50
0.00万元,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00.00万元到-12,
000.00万元,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本报告期业绩依然出
现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风险。
近期资本市场对“太空光伏”等概念板块关注度显著提升,相关个股市场表现活跃。当前
“太空光伏”仍处于技术探索与地面验证阶段,其商业化路径、成本结构、在轨运维体系等均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未形成可规模化落地的产业闭环,产业化进程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认识股票市场的风
险,切勿盲目追逐市场热点,强化风险意识。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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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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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00.00
万元到-3,500.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00.00万元到-12,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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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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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段景波先生因工作岗位
和职责调整,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段景波先生继续在
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展,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
整不会影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核心
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段景波先生因工作岗位和职责调整,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段景波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段景波先生将任职于公司全资孙公
司高测深创(上海)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创新业务泛半导体侧的市场与技术工作。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段景波,男,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毕业于青岛科技
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6月,任青岛高校控制系统工程有
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25年11月,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产品经理、创新产品线
经理、创新产品线技术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景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5697股,其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相关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二)参与研发和专利情况
段景波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研发相关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
均属于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
,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
术及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的情况。
(三)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段景波先生签署了相关协议,对其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作出了严格规
定,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有违反上述相关
协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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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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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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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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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高测股份”)拟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债权人
”)开展合作,公司客户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阳光”)拟向青岛银
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
支付曲靖阳光对高测股份的应付账款。
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及其配偶赵秀芹、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鑫及其配偶陈曼、曲
靖阳光全资子公司锦州佑华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佑华”)为该笔贷款向青岛银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测股份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曲靖阳光实际控
制人谭文华及其配偶赵秀芹、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鑫及其配偶陈曼、锦州佑华作为反担保人
为该笔贷款向高测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曲靖阳光、锦州佑华分别以自有设备为该
笔贷款向高测股份提供抵押担保。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及其配偶赵秀芹、曲靖阳光实际
控制人谭鑫及其配偶陈曼、锦州佑华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无权向公司追偿;公司向债权人
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曲靖阳光、曲靖阳光实际控制人谭文华及其配偶赵秀芹、曲靖阳光实际
控制人谭鑫及其配偶陈曼、锦州佑华追偿及向曲靖阳光、锦州佑华行使设备抵押权进行追偿,
公司行使上述追偿权无先后顺序限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
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
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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