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50 瑞联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20│ 113.72│ 18.4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4│ 36.86│ 1191.7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6│ 25.47│ 58.7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25.47│ 738.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5│ 14.12│ 2073.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5│ 14.12│ 380.0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20│ 13.22│ 664.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05│ 13.22│ 2275.6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西安天泓高端装备强│ ---│ ---│ 8.03│ ---│ ---│ 人民币│
│基创新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OLE D及其他功能材 │ ---│ 0.00│ 2.95亿│ 102.75│ 1.29亿│ ---│
│料生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55亿│ ---│ 3.55亿│ 100.00│ ---│ ---│
├─────────┼──────┼─────┼─────┼─────┼─────┼──────┤
│原料药项目 │ 3.69亿│ ---│ 1.82亿│ 49.32│ ---│ ---│
├─────────┼──────┼─────┼─────┼─────┼─────┼──────┤
│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 ---│ 908.40万│ 1.78亿│ 58.75│ ---│ ---│
│产项目 │ │ │ │ │ │ │
├─────────┼──────┼─────┼─────┼─────┼─────┼──────┤
│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 ---│ 0.00│ 1513.19万│ 48.58│ ---│ ---│
├─────────┼──────┼─────┼─────┼─────┼─────┼──────┤
│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 1.00亿│ ---│ 1.00亿│ 100.37│ ---│ ---│
│产项目 │ │ │ │ │ │ │
├─────────┼──────┼─────┼─────┼─────┼─────┼──────┤
│科研检测中心项目 │ ---│ 103.12万│ 1.01亿│ 59.4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2.6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担保基本情况 │
│ │ 自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2024年下半年对出光│
│ │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出光电子”)进行股权投资以来,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简称“出光兴产”)逐步将其在中国的大部分OLED材料业务转移至出光电子,出光电子逐步│
│ │建立起独立的OLED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功能一体化体系。为满足日常运营和资产投资的│
│ │需求,出光电子拟向由出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出光上海”)管理的出光集团资│
│ │金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利率参考1周(7天)期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
│ │(SHIBOR);同时向出光上海申请不超过日币100000万日元委托贷款,利率参考1年期的东 │
│ │京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TIBOR)。借款申请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7年3月31日。│
│ │ 注:出光集团资金池的管理人为出光上海,出光上海在指定银行开立专门用于资金集中│
│ │业务的账户,出光上海、出光电子及出光上海其他中国境内关联企业(统称“成员公司”)│
│ │按照约定方式将闲置资金集中于出光上海资金池账户,即将闲置资金出借给出光上海,资金│
│ │池内资金紧缺时,总部出光兴产也将注入资金支援;各成员公司有资金需求时出光上海再通│
│ │过其资金池账户提供借款。 │
│ │ 公司拟按20%的持股比例为出光电子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
│ │现债权相关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提供一般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出光电子本次借款的本│
│ │金及其利息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
│ │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
│ │ 出光电子各股东于2024年签署的《合资协议》中约定“若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需│
│ │要额外的经营资金,则合资公司的各股东须按当时各自的股权比例,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或│
│ │为合资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出光电子的本次借款由出光兴产主导,│
│ │资金来源于出光电子的股东出光上海及出光集团资金池,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20%的担保 │
│ │,符合《合资协议》的约定。 │
│ │ (二)内部决策程序 │
│ │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
│ │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
│ │本次关联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 │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
│ │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7年3 │
│ │月31日。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公告日期 │2026-03-27 │
├──────┼────────────────────────────────────────┤
│关联方 │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7 │
├──────┼────────────────────────────────────────┤
│关联方 │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刘晓春 471.00万 2.68 54.00 2026-07-21
西安鑫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200.00万 1.16 16.28 2025-05-13
司
─────────────────────────────────────────────────
合计 671.00万 3.8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22 │质押股数(万股) │1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2 │质押占总股本(%) │0.09 │
├────────┼──────────────┴────────┴──────────────┤
│股东名称 │刘晓春 │
├────────┼──────────────────────────────────────┤
│质押方 │浙江文源瑞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0日刘晓春解除质押229.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质押股数(万股) │45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1.17 │质押占总股本(%) │2.62 │
├────────┼──────────────┴────────┴──────────────┤
│股东名称 │刘晓春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9日刘晓春质押了456.0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20 │质押股数(万股) │24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03 │质押占总股本(%) │1.40 │
├────────┼──────────────┴────────┴──────────────┤
│股东名称 │刘晓春 │
├────────┼──────────────────────────────────────┤
│质押方 │浙江文源瑞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20 │解押股数(万股) │244.0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15日刘晓春质押了244.0万股给浙江文源瑞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20日刘晓春解除质押229.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21 │质押股数(万股) │39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11 │质押占总股本(%) │2.32 │
├────────┼──────────────┴────────┴──────────────┤
│股东名称 │刘晓春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8 │解押股数(万股) │399.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19日刘晓春质押了399.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8日刘晓春解除质押499.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13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28 │质押占总股本(%) │1.16 │
├────────┼──────────────┴────────┴──────────────┤
│股东名称 │西安鑫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方 │陕西江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09日西安鑫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200.0万股给陕西江豪创业投资有 │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04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55 │质押占总股本(%) │0.58 │
├────────┼──────────────┴────────┴──────────────┤
│股东名称 │刘晓春 │
├────────┼──────────────────────────────────────┤
│质押方 │徐关松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8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02日刘晓春质押了100.0万股给徐关松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8日刘晓春解除质押499.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25 │质押股数(万股) │42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25 │质押占总股本(%) │2.46 │
├────────┼──────────────┴────────┴──────────────┤
│股东名称 │刘晓春 │
├────────┼──────────────────────────────────────┤
│质押方 │陕西江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16 │解押股数(万股) │424.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1日刘晓春质押了424.0万股给陕西江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15日刘晓春解除质押42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9 │质押股数(万股) │399.4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24 │质押占总股本(%) │2.29 │
├────────┼──────────────┴────────┴──────────────┤
│股东名称 │刘晓春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19 │解押股数(万股) │399.4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5日刘晓春质押了399.4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19日刘晓春解除质押399.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16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0.00 │质押占总股本(%) │2.00 │
├────────┼──────────────┴────────┴──────────────┤
│股东名称 │刘晓春 │
├────────┼──────────────────────────────────────┤
│质押方 │浙江富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14 │质押截止日 │2026-10-1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19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4日刘晓春质押了350.0万股给浙江富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19日刘晓春解除质押3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西安瑞联新│出光电子 │ 1.00亿│日元 │2025-04-08│--- │一般担保│否 │是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西安瑞联新│出光电子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4-08│--- │一般担保│否 │是 │
│材料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2│股权质押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872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刘晓春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290000股,本
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完成后,刘晓春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71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股份的5
4.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
除质押手续。
──────┬──────────────────────────────────
2026-06-3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236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236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西安
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
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再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5)。
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5月29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1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116名
(上述人员存在重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同时包含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内)。
──────┬──────────────────────────────────
2026-06-10│价格调整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12元/股调整为13.2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
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
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西安
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会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再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
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
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5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69)。
5、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8、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9.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
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2026-06-10│其他事项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
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
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西安
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会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再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
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
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5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5、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8、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鉴于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该激励对象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
部分的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7285股限
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3065股,预留授予4220股)由公司作废处理。
2、因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归属比例,导致其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
票部分不得归属,需作废处理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该2名激励对象均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根据公司《2024年激
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前述考核为C
的激励对象归属比例为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50%,其当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5081股
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1684股,预留授予3397股)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366股。
──────┬──────────────────────────────────
2026-06-1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22.367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因公司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故《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671.30万股调整为872.6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41.30万股调整为703.69万股,预留
授予数量由130.00万股调整为169.00万股。前述授予数量调整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
──────┬──────────────────────────────────
2026-06-05│其他事项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长刘晓春持有公司股份11075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08%;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小
伟持有公司股份1549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11%;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银彬持有
公司股份583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56%。刘晓春、王小伟、王银彬及西安鑫宙新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宙新材”)为一致行动人,当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62489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6.4658%。
公司副总经理袁江波持有公司股份284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38%;公司副总经理钱
晓波持有公司股份162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34%;公司副总经理胡湛持有公司股份84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6%;公司副总经理胡宗学持有公司股份96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0558%。
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公司历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或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刘晓春、王小伟、王银彬、袁江波、钱晓波、胡湛、胡宗学出具的减
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刘晓春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3
1%。
王小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3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27
%;
王银彬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14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9%
;
袁江波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0%
;
钱晓波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7%
;
胡湛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1%;
胡宗学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不超过2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9%
;
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上述股份的减
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股东可以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计划进
行相应调整。
──────┬──────────────────────────────────
2026-05-1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晓春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先生列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2026-04-24│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自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2024年下半年对出光电
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出光电子”)进行股权投资以来,出光兴产株式会社(简称
“出光兴产”)逐步将其在中国的大部分OLED材料业务转移至出光电子,出光电子逐步建立起
独立的OLED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功能一体化体系。为满足日常运营和资产投资的需求,出
光电子拟向由出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出光上海”)管理的出光集团资金池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利率参考1周(7天)期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同时向出光上海申请不超过日币100000万日元委托贷款,利率参考1年期的东京银行间同业拆
借利率(TIBOR)。借款申请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7年3月31日。
注:出光集团资金池的管理人为出光上海,出光上海在指定银行开立专门用于资金集中业
务的账户,出光上海、出光电子及出光上海其他中国境内关联企业(统称“成员公司”)按照
约定方式将闲置资金集中于出光上海资金池账户,即将闲置资金出借给出光上海,资金池内资
金紧缺时,总部出光兴产也将注入资金支援;各成员公司有资金需求时出光上海再通过其资金
池账户提供借款。
公司拟按20%的持股比例为出光电子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相关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提供一般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出光电子本次借款的本金及
其利息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将在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出光电子各股东于2024年签署的《合资协议》中约定“若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需要
额外的经营资金,则合资公司的各股东须按当时各自的股权比例,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或为合
资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出光电子的本次借款由出光兴产主导,资金来
源于出光电子的股东出光上海及出光集团资金池,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20%的担保,符合《
合资协议》的约定。
(二)内部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关联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
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2026-04-24│其他事项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
在规定期限内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
前提条件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
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
2026-04-24│对外担保
──────┴──────────────────────────────────
2026年度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联新材”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授信
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子公司将互相提供担保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不含本次担保)
1、自上述担保额度审批完成之日起至今,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对参股公司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出光电子”)的担保余额为29
40万日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50万元。
2、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计算时需对外币进行汇率折算
,以2026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日元对人民币4.2988元)进行
折算,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时的汇率折算为准。
(一)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应当在自股东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该授信仅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授信期内,该授信
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
汇票质押、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
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渭南海泰、蒲城海泰、瑞联制药、
大荔瑞联、大荔海泰将互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
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
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
公司总会计师协助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和担保相关的手续。授
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
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
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条件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
及用途。此外,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内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
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
表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
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
2026-04-24│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
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实施方式
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总会计师组织财务部进行具体的实施和管理。
3、投资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24│其他事项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所处行业、地区
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因履职
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董事长的薪酬根据其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领取董事津
贴;在公司兼任高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领
取董事津贴。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外不再单
独领取董事津贴。
4、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基本薪酬根据分管业务规模、经营责任、技术难度、管理复杂度及行业薪酬水平综合确定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属于浮动收入,根据所辖部门KPI完成情况、年度业绩目标达成情况,
结合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贡献采用年终奖或其他合规形式
发放。高管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其他规定
(1)公司高管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管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4)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不会导致公
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4963273.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3844438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459994.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56459994.20(含税);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
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323128.9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
回购金额合计175783123.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84%。其中,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在当年度完成注销的股份回购(下称“回购并注
销”)金额19323128.9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75
783123.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8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1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五楼会议室
──────┬──────────────────────────────────
2026-03-2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2-14│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675.00万元,同比增长14.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31083.18万元,同比增长23.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30597.63万元,同比增长28.90%。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64689.08万元,较期初增长7.3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2
8555.20万元,较期初增长8.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8.93元,较期初增长9.3
2%。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显示材料板块平稳发展,2025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体现在医药及电子材料板块,
其中医药板块主力产品客户调整库存策略、核心产品进一步放量,推动销售收入增长;电子材
料板块随着公司半导体光刻胶单体材料验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并成功导入部分封装材料产品,
带动了相关业务的增长。本年度公司持续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深化降本增效,通过节约挖
潜、精益流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强化研产供销协同,降低生产成本,推动盈利能力提升。
──────┬──────────────────────────────────
2026-02-0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五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晓春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陈曦先生因公务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1-31│股权质押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11,075,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
刘晓春先生本次质押股数4,560,000股,本次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后,刘晓春先生累计质押
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股份的63.20%,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
押登记手续。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
补偿义务的情况。
──────┬──────────────────────────────────
2026-01-30│股权质押
──────┴──────────────────────────────────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
除质押手续。
──────┬──────────────────────────────────
2026-01-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1-20│股权质押
──────┴──────────────────────────────────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11075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刘晓春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430000股,占其直接
所持股份的67.09%,占公司总股本的4.27%。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
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
──────┬──────────────────────────────────
2026-01-1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9,13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9,13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
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第二批次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西安
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
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再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5)。
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5月29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1,737,380股。在办理上述股权激励归属期间
,刘晓春与其余115名激励对象均按期足额缴纳股权激励股款,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25年6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包括刘晓春在内的116名激励对象股款缴纳完毕
。后因激励对象刘晓春与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之间的
股权转让纠纷的二审判决生效,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划转至开投集团的可能,为避免
短线交易,公司为刘晓春符合归属条件的269,133股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延期归属,为其余115名
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共计1,468,247股办理了归属,并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2025年6月23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可归
属限制性股票合计1,468,247股已完成归属并于2025年6月27日上市流通。在办理上述股权激励
归属期间,激励对象刘晓春与开投集团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的二审判决生效,其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存在划转至开投集团的可能,为避免短线交易,公司为其符合归属条件的269,133股
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延期归属。2025年7月4日,刘晓春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至开投集
团。依据相关规定,刘晓春的短线交易窗口期已于2026年1月4日到期,公司为刘晓春符合归属
条件的269,13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归属。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人。
──────┬──────────────────────────────────
2025-11-1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五楼会议室四)表决方式
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晓春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
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
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
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作为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
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
为准)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
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
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授权有效期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
2025-10-3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9.13元/股调整为18.54元/股。
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26403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2807股,合计作废569210股。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13元/股调整为18.54元/股;作废处理首次授
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26403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42807股,合计作废569210股。
──────┬──────────────────────────────────
2025-10-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025-08-14│其他事项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联新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4年8
月2日任期届满,公司已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4)。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将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民主讨论、表决,选举王小伟先生(个
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8名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王小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经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王小伟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
诚信信息记录。王小伟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王小伟,男,1974年11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有机合成专业,硕士,高级工
程师。1998年至1999年,任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应用研发部助理工程师;1999年至2001年,任
西安高华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科研部副经理;2001年至2015年8月,就职于西安瑞联近
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科研部部门副经理、工艺研发部经理、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
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瑞联新材
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今,任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10月
至今,任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瑞联新材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2022年5月至今,任瑞联新材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2023年10月至今,任
西安天交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合肥瑞联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24年12月至今,任西安鑫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小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491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9%,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晓春先生、西安鑫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银彬先生是一致行动人,除此
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小伟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向陕西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王小伟先生无违法违规信
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
2025-08-12│股权冻结
──────┴──────────────────────────────────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晓春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10806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
刘晓春先生此前被冻结的公司股份为1449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3.41%,占公司总
股本的0.83%。2025年7月4日,刘晓春此前被冻结的股份中,891840股已通过司法划转至青岛
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名下,本次司法划转后,刘晓春剩余
被冻结的公司股份为557160股。
2025年8月8日,刘晓春剩余被冻结的557160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
2025年8月1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刘晓春先生所持有公司的557160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刘晓春先生所持1449000股股份被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7月4日,刘晓春此前被冻结的股份中,891840股已通过司法划转至开投集团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进展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2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
1)。本次司法划转后,刘晓春剩余被冻结的公司股份为557160股。
二、本次股份被解除冻结情况
2025年8月1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刘晓
春先生剩余被冻结的557160股股份于2025年8月8日被解除司法冻结。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