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39 高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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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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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4-07│ 38.22│ 11.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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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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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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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鼎嘉诚混改股│ 2500.00│ ---│ 6.49│ ---│ 21.42│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南京邦盛赢新二号创│ 2000.00│ ---│ 3.92│ ---│ -21.69│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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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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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 ---│ 7504.14万│ 1.16亿│ 43.67│ ---│ 2026-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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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 ---│ 1.59亿│ 3.18亿│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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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 ---│ 1627.93万│ 5044.03万│ 100.00│ ---│ ---│
│司股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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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 ---│ 3641.02万│ 1.26亿│ 74.74│ ---│ 2026-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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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2.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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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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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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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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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
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1%,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
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因自身资金需求黄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含盘后定价,下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180万股,拟减
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7%。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收到黄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5月7日
,黄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80万股(占总股本的0.97%)。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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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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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15,9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华科技”)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9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
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
,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总额为53,1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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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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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
提示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额度、期限、选择现金管理的品质、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
,则有效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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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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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等
因素,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
贴,按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报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以高级管理
人员身份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均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季发放;外部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包含月度绩效薪酬
及年度绩效薪酬)组成。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其工作岗位、权责及风险承担、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决定;
2、月度绩效薪酬:根据个人月度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确定;
3、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
情况考核确定,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审查后发放。
(三)绩效薪酬比例要求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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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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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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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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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南京高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资产价值,本着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
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3402884.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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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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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
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
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洋,2015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9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跃天,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丽,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开始在中兴华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最近三年复核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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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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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280,524,345.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5,920,000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03,671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83,816
,3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763,265.8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36%。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6,763,265.80元;截至2025年12月3
1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279,346.37元,现金分
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3,042,612.1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8.54%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
)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6,763,265.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36%。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
.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
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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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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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1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12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华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0000
股,并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32800000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45726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22734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共计3名,限
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12000
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3.6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4月20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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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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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03.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6085.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773.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35%。
2、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额为201679.5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2.7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为175425.4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0.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9.44元
/股,较报告期初增加0.96%。
3、报告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航空航天行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在机械装备、冶金等行业深度拓展取
得成效,本期产品交付量同比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以及收到增
值税退税款计入其他收益增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
报告期内,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及服务要求较高,导致产品的营业成本增加;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持续围绕芯片、传感器件及传感器网络系统,充分利用当地的人才资源和政策优势,扩充
研发人员团队,持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建设,导致研发费用增加;公司基于谨慎性和一贯性原
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金额
增加。上述因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4.35%
,主要系:(1)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及服务要求较高,导致产品的营业成本增加;(2)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持续围绕芯片、传感器件及传感器网络系统,充分利用当地的人才资源和政策优势
,扩充研发人员团队,持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建设,研发费用增加;(3)公司基于谨慎性和
一贯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确
认股份支付金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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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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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黄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1%,上述股
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知,因自身资金需求,黄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含盘后定价,下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180万股,拟减
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7%,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实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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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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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
书陈新先生通过南京高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高感”)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21.7万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0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3.13%;副总经理胡建斌先生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12%;副总经理蒋治国先生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12%;副总经理兰之康先生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12%;财务总监李来凭先生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12%;职工董事宋晓阳先生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12%;已卸任监事刘强先生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0.0263%;已卸任监事任云智女士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04%。
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因自身资金需求,董事及董事会
秘书陈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98.3万股,减持其通过
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21.7万股,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5%);副总经理胡建斌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
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2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副总经理蒋
治国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2
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副总经理兰之康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
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2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财务
总监李来凭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5.42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职工董事宋晓阳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其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2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
;已卸任监事刘强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1.22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已卸任监事任云智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0.01%)。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分别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
12月25日,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陈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副总经理胡建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
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副总经理蒋治国先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3%);副总经理兰之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合计5.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财务总监李来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其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职工董事宋
晓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南京高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425万股(占
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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