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11 天微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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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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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 15.84│ 1370.35万│
├───────────┼───────────┼───────────┼───────────┤
│首发融资 │ 2021-07-20│ 28.09│ 5.0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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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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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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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 ---│ 1196.86万│ 4252.84万│ 25.76│ ---│ 2026-07-30│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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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 ---│ 580.49万│ 2904.17万│ 20.78│ ---│ 2026-07-30│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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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 ---│ 24.23万│ 589.51万│ 6.83│ ---│ 2026-07-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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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1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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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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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31 │交易金额(元)│7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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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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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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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扩│
│ │股及存量股权收购组合方式取得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为科技”或“标│
│ │的公司”)60%控股股权,两项交易互为前提、同步实施、不可分割。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 │
│ │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
│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投资金额:本次合计投入资金9,000万元,其中增资投入7,500万元,存量股权收购对价│
│ │1,500万元。 │
│ │ 协议各方主体: │
│ │ 增资方(甲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乙方):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标的原股东(丙方):北海汇承信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勇刚、北海川│
│ │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崇谦 │
│ │ 投资标的:秀为科技100%股权项下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50%股 │
│ │权,并向原始股东购买10%股份,合计持股60%。 │
│ │ 投资金额:甲方现金出资7,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计入乙方注册资本,剩余6,500万 │
│ │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前乙方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
│ │甲方向原始股东收购秀为科技10%股权,总金额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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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31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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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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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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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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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海汇承信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勇刚、北海川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张崇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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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扩│
│ │股及存量股权收购组合方式取得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为科技”或“标│
│ │的公司”)60%控股股权,两项交易互为前提、同步实施、不可分割。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 │
│ │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
│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投资金额:本次合计投入资金9,000万元,其中增资投入7,500万元,存量股权收购对价│
│ │1,500万元。 │
│ │ 协议各方主体: │
│ │ 增资方(甲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乙方):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标的原股东(丙方):北海汇承信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勇刚、北海川│
│ │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崇谦 │
│ │ 投资标的:秀为科技100%股权项下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50%股 │
│ │权,并向原始股东购买10%股份,合计持股60%。 │
│ │ 投资金额:甲方现金出资7,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计入乙方注册资本,剩余6,500万 │
│ │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前乙方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
│ │甲方向原始股东收购秀为科技10%股权,总金额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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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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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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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事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通过增资扩股及存量股权收购组合方式取得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为科
技”或“标的公司”)60%控股股权,两项交易互为前提、同步实施、不可分割。本次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投资金额:本次合计投入资金9000万元,其中增资投入7500万元,存量股权收购对价15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交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损失
或资产减值风险。
2、交易条件未满足风险: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对交割前提条件、交割后事项等作出了明确
约定,若交割条件未被满足,存在无法交割或违约的风险。
3、业绩承诺不达标风险: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存在业绩承诺条款,鉴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
的实现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业绩承诺不能达标
的风险。
4、其他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续关注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本次投资旨在实现业务外延拓展,推动公司从现有综合防护及器件类业务
向通用信号处理、卫星基带处理、数字波束合成等军工信息化高端装备领域延伸,丰富产品矩
阵。双方在系统级产品研制、器件开发及客户渠道等方面深度协同,可实现系统一体化设计与
抗干扰优化,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战略控股
投资,本次投资采用增资扩股叠加存量股权收购的一揽子交易方案,交易完成后公司实现对标
的公司控股,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2、协议各方主体:
增资方(甲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乙方):成都秀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原股东(丙方):北海汇承信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勇刚、北海川昱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崇谦
投资标的:秀为科技100%股权项下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50%股权
,并向原始股东购买10%股份,合计持股60%。投资金额:甲方现金出资7500万元,其中1000万
元计入乙方注册资本,剩余6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前乙方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资完成
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甲方向原始股东收购秀为科技10%股权,总金额1500万元。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成都秀为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的议案》,授权管理层签署交易协议、完成
合规整改、履行监管信息披露、推进工商变更等全部配套工作。
(三)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认定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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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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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陈从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760股,通过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皓海越”)持有公司股份74559股,合计持股316319股。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权激励以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2年8月1日起上市
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陈从禹先生出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关于提前终
止减持计划暨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结合目前市场行情走势,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
和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陈从禹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
持计划中,陈从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0股。截至2026年7月30日,陈从禹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241760股,通过皓海越持有公司股份74559股,合计持股316319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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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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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
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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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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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
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
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
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
元。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
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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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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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微电子”)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
026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修订后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其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杨
德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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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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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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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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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
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巨万里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芹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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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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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巨万里、张超、侯光莉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一、警示函内容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巨万里、张超、侯光莉:
经查,我局发现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存在以
下问题:
1、公司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2024年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8.22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的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四十八条的规定。
2、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产品事项未披露
公司未在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产品事项,同时导致披露的各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号)第十六条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
董事长巨万里、总经理张超、财务总监侯光莉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你公司及巨万里、张超、侯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提升信息披
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15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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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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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天微,A股证券代码:688511;
巨万里,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张超,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侯光莉,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巨万里、
张超、侯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
实及相关公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
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2024年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8.22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四十八条的规定。
2026年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
024年年度报告中应收票据账龄判断有误,坏账准备计提存在差错,导致2024年度及2025年第
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相关项目列报存在差错。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其中,2024年、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
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调增304.5万、调减148.7万、调减304.5万、调减304
.5万,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绝对值的10.44%、8.58%、9.88%、7.42%。
二是公司未在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产品事项,同时导致披露的各期末现金管理
余额与实际情况不符。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号)第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第5.1.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1.3条、第5.3.6条等有关
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巨万里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
张超作为日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侯光莉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根
据《警示函》认定,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4.2.1条、第14.2.2条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四川
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巨万里、时任总经理张超、时任财务总监侯光莉予以监管
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
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
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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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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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
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5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1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4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3,302.69万元;四川华信2025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家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审计收费总额4,478.8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1998年5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
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君,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自2019年7月加
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南
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杰,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包括: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
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
情况。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4万元,本年为第六个上市审计年度。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
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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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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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
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33444.3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5213448.03
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24485593.40元。
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
028291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48742.60元(含税)。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8291
42股,合计转增3084874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67788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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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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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
.4.10条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
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1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备
的申请材料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此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
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6),公司因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
负值,且2024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规定的情形,公司
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
司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50197152.94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1423
00101.7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133444.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479006.9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
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4.2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
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
市风险警示并披露:(一)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二)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
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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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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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
联一路23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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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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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减少122.03万元,
总资产增加22.13万元,净资产减少123.08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5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因销售
产品承诺的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所采用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
12月31日起执行。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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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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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原委派胡洪波先
生、唐宏先生为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将继续对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胡洪波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
金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竞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胡洪波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为陈竞婷女士、唐宏先生。国金证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保荐工作的交接,切
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胡洪波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陈竞婷女士简历
陈竞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保荐代表人,拥有多年投资银行
从业经验。先后参与了唐源电气(300789)、盛帮股份(301233)、瑞迪智驱(301596)的IP
O以及多家拟上市企业IPO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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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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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900.00
万元到4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增加6373.06万元到7773.06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00.00万元到1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
披露数据),将增加5224.35万元到8224.35万元,同比提升67.19%到105.77%;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2600.00万元到1540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0.00万元到4200.00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增加5715.73万元到7115.7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
扭亏为盈。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00.00万元
到2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增加5382.76万元到6182.76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84500.00万元到8590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900.00万元到430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增加6373.06万元到7773.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
实现扭亏为盈。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00.00万元到1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法
定披露数据),将增加5224.35万元到8224.35万元,同比提升67.19%到105.77%;扣除与主营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2600.00万元到15400.00万元。
(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0.00万
元到4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增加5715.73万元到7115.73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4)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00.00万元
到2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增加5382.76万元到6182.76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5)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84500.00万元到859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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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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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
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
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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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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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质押、保险理财、融资租赁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
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
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公司管理层可在授信额度总
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公司、授信银行及相
关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决定和文件。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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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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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
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巨万里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芹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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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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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巨万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意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就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因公司外部董事杨有新先生逝世离任,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为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8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对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巨万夫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意提名巨万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有关规定,董事会拟调整巨万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
下:
提名委员会:柳锦春先生(主任委员)、张超先生、陈旭东先生审计委员会:陈旭东先生
(主任委员)、祁康成先生、柳锦春先生。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旭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祁康成(主任委员)、巨万里先生、陈旭东先生战略委员会:巨万里
先生(主任委员)、巨万夫先生、张超先生、陈从禹先生、陈建先生
附件:
巨万夫先生简历:
巨万夫先生,1975年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
7月至2002年8月,担任深圳市先科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师;2002年8月至2007年12月,先后担
任佛山市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宜宾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1月至2010
年12月,担任深圳市国惠康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经理;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担
任天津市陶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6年6月,担任宝能控股(中国)
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8月,担任无锡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担任肇庆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2年10月,担
任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担任深圳市合
创建设发展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5年8月,担任深圳市特区建工钢
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巨万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巨万夫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巨万
珍女士系姐弟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巨万里先生系兄弟关系、与本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巨万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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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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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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