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03 聚和材料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1-30│ 110.00│ 29.2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常州聚科新兴产业创│ 46000.00│ ---│ 82.14│ ---│ 3953.34│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Lumina Mask株式会 │ 28605.58│ ---│ 96.88│ ---│ ---│ 人民币│
│社 │ │ │ │ │ │ │
├─────────┼─────┼─────┼─────┼─────┼──────┼──────┤
│嘉兴韩投长时云海创│ 15000.00│ ---│ 93.75│ ---│ -258.98│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宁波见识智盛创业投│ 5000.00│ ---│ 46.50│ ---│ -10.57│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嘉兴经韬泽岳创业投│ 5000.00│ ---│ 14.25│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安徽中肃五号创业投│ 3000.00│ ---│ 7.5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合肥经韬睿诚智造创│ 3000.00│ ---│ 16.67│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青岛高信宏芯产投创│ 2000.00│ ---│ 13.33│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宁波北仑才聚新智创│ 1000.00│ ---│ 4.81│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共青城行远智晟创业│ 800.00│ ---│ 16.00│ ---│ -0.06│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嘉兴衍晨奕远股权投│ ---│ ---│ ---│ ---│ 171.66│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ST聆达 │ ---│ ---│ ---│ 328.0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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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 2.24亿│ ---│ 2.29亿│ 77.93│ ---│ ---│
│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 │ │ │ │ │ │
│材料基地项目 │ │ │ │ │ │ │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 2.73亿│ ---│ 1.78亿│ 65.16│ ---│ ---│
│有限公司年产3,000 │ │ │ │ │ │ │
│吨导电银浆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 9556.20万│ 1.95亿│ ---│ ---│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 │ │ │ │
│流动资金 │ │ │ │ │ │ │
├─────────┼──────┼─────┼─────┼─────┼─────┼──────┤
│常州工程技术中心升│ 5400.00万│ ---│ 5130.92万│ 95.02│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 9896.25万│ ---│ 9056.71万│ 74.64│ ---│ ---│
│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11.34亿│ ---│ 11.34亿│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亿│ ---│ 7.00亿│ 100.00│ ---│ ---│
├─────────┼──────┼─────┼─────┼─────┼─────┼──────┤
│超募资金永久回购股│ 1.50亿│ ---│ 1.50亿│ 100.00│ ---│ ---│
│份 │ │ │ │ │ │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 2.87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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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9-15 │
├──────┼────────────────────────────────────────┤
│关联方 │上海聚和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聚芯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国聚同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聚同辉”│
│ │、“标的公司”)。 │
│ │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国聚同辉已于2026年7月15日设立,现有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万元 │
│ │,其中上海聚和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致远”)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 │2900万元,上海聚芯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芯才”)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 │1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30000万元,聚和│
│ │致远拟同步新增认缴出资32000万元,并以0元为对价受让聚芯才100万元的出资额(认缴出 │
│ │资额100万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上海大零号湾启航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航基金”)或者其指定主体认缴出资10000万元,北京国谦私 │
│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谦”)指定主体或者其管理的基金认缴出资10000 │
│ │万元,浙江见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见识”)指定主体或者其管理的基│
│ │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 │称“元禾璞华”)认缴出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及认缴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国聚同辉认缴│
│ │出资总额将增至95000万元,其中公司、聚和致远分别认缴30000万元、35000万元,分别占 │
│ │国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的31.58%和36.84%。国聚同辉拟重点关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后续│
│ │如有其他意向出资者,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增资,最终公司认缴出资比例预计不超过33.33%。│
│ │上市公司层面始终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为核心要求,本次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保│
│ │障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出资进度与其他投资方出资进度匹配。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国聚同辉现有合伙人聚和致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先生控│
│ │制的企业;聚芯才系公司董事李浩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椿楠先生控制的企业。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聚和致远、聚芯才均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入伙│
│ │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国聚同辉于2026年7月15日设立,现有合伙人为聚和致远和聚芯才,认缴出资总额为300│
│ │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30000万元,聚和致│
│ │远拟同步新增认缴出资32000万元,并以0元为对价受让聚芯才100万元的出资额(认缴出资 │
│ │额100万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启航基金或者其指定主体认缴出资10000万 │
│ │元,北京国谦指定主体或者其管理的基金认缴出资10000万元,浙江见识指定主体或者其管 │
│ │理的基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元禾璞华认缴出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及认缴出资份额转让完│
│ │成后,国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将增至95000万元,其中公司、聚和致远分别认缴30000万元、│
│ │35000万元,分别占国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的31.58%和36.84%。 │
│ │ 国聚同辉投资方向重点关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后续如有其他意向出资者,将按相关│
│ │程序进行增资,最终公司认缴出资比例预计不超过33.33%。上市公司通过向已设立的产业投│
│ │资平台新增出资,加强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的产业布局,深化产融协同,提升公司在相关│
│ │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借助产业投资平台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孵化,降低对上市公司经│
│ │营的风险。上市公司层面始终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为核心要求,本次将加强对上│
│ │市公司的保障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出资进度与其他投资方出资进度匹配。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公司于2026年9月11 │
│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
│ │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海东先生、李浩先生、敖毅伟先生、李宁先生、姚剑先生均已回避│
│ │表决,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30000万元。该事 │
│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国聚同辉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聚和致远,聚和致│
│ │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先生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李浩先生、敖毅伟先生、李宁先生、│
│ │姚剑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椿楠先生为聚和致远股东;国聚同辉的另一现有有限│
│ │合伙人聚芯才系公司董事李浩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椿楠先生控制的企业。聚和致│
│ │远、聚芯才均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 │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6-08-12 │
├──────┼────────────────────────────────────────┤
│关联方 │上海聚和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聚芯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其控制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国聚同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聚同辉”│
│ │、“标的公司”)。 │
│ │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国聚同辉已于2026年7月15日设立,现有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万元 │
│ │,其中上海聚和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致远”)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 │2900万元,上海聚芯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芯才”)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 │1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50000万元,聚和│
│ │致远拟同步新增认缴出资17000万元,并以0元为对价受让聚芯才100万元的出资额(认缴出 │
│ │资额100万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增资及认缴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国│
│ │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将增至70000万元,其中公司、聚和致远分别认缴50000万元、20000万 │
│ │元,分别占国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的71.43%和28.57%。国聚同辉拟重点关注半导体材料相关│
│ │领域,并持续寻找其他意向出资者。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国聚同辉现有合伙人聚和致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先生控│
│ │制的企业;聚芯才系公司董事李浩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椿楠先生控制的企业。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聚和致远、聚芯才均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入伙│
│ │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
│ │交易,公司亦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国聚同辉已经完成设立登记。本次交易已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
│ │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签署修订后的合伙协议│
│ │及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 │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文件并具体落实协议项下相关事宜。 │
│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国聚同辉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
│ │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
│ │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公司以有限合伙人│
│ │身份参与、不构成控制的投资风险;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国聚同辉于2026年7月15日设立,现有合伙人为聚和致远和聚芯才,认缴出资总额为300│
│ │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50000万元,聚和致│
│ │远拟同步新增认缴出资17000万元,并以0元为对价受让聚芯才100万元的出资额(认缴出资 │
│ │额100万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增资及认缴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国聚│
│ │同辉认缴出资总额将增至70000万元,其中公司、聚和致远分别认缴50000万元、20000万元 │
│ │,分别占国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的71.43%和28.57%。 │
│ │ 国聚同辉投资方向重点关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并持续寻找其他意向投资者。公司通│
│ │过向已设立的产业投资平台新增出资,加强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的产业布局,深化产融协│
│ │同,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借助产业投资平台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孵化│
│ │,降低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风险。 │
│ │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海东先生、李浩先生、敖毅伟先生、李宁先│
│ │生、姚剑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
│ │出资50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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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7-11 │质押股数(万股) │7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1.99 │质押占总股本(%) │3.22 │
├────────┼──────────────┴────────┴──────────────┤
│股东名称 │陈耀民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29 │解押股数(万股) │78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9日陈耀民质押了78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29日陈耀民解除质押7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09 │质押股数(万股) │3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12 │质押占总股本(%) │1.61 │
├────────┼──────────────┴────────┴──────────────┤
│股东名称 │陈耀民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7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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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7-18 │解押股数(万股) │39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7日陈耀民质押了39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8日陈耀民解除质押39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常州聚和新│聚光芯材 │ 1.00亿│人民币 │2026-04-01│---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常州聚和新│聚光芯材 │ 7000.00万│人民币 │2026-05-14│---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常州聚和新│聚光芯材 │ 3000.00万│人民币 │2026-04-1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常州聚和新│江苏德力聚│ 3000.00万│人民币 │2026-06-0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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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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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国聚同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聚同辉
”、“标的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国聚同辉已于2026年7月15日设立,现有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万元,
其中上海聚和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致远”)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2900
万元,上海聚芯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芯才”)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
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30000万元,聚和致远拟
同步新增认缴出资32000万元,并以0元为对价受让聚芯才100万元的出资额(认缴出资额100万
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上海大零号湾启航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启航基金”)或者其指定主体认缴出资10000万元,北京国谦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谦”)指定主体或者其管理的基金认缴出资10000万元,浙江见识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见识”)指定主体或者其管理的基金认缴出资5000万
元,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璞华”)认
缴出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及认缴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国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将增至95000
万元,其中公司、聚和致远分别认缴30000万元、35000万元,分别占国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的
31.58%和36.84%。国聚同辉拟重点关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后续如有其他意向出资者,将按
相关程序进行增资,最终公司认缴出资比例预计不超过33.33%。上市公司层面始终以确保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为核心要求,本次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出资进度
与其他投资方出资进度匹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国聚同辉现有合伙人聚和致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先生控制
的企业;聚芯才系公司董事李浩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椿楠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聚和致远、聚芯才均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入伙国聚同
辉并新增认缴出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国聚同辉于2026年7月15日设立,现有合伙人为聚和致远和聚芯才,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30000万元,聚和致远
拟同步新增认缴出资32000万元,并以0元为对价受让聚芯才100万元的出资额(认缴出资额100
万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启航基金或者其指定主体认缴出资10000万元,北京
国谦指定主体或者其管理的基金认缴出资10000万元,浙江见识指定主体或者其管理的基金认
缴出资5000万元,元禾璞华认缴出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及认缴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国聚同
辉认缴出资总额将增至95000万元,其中公司、聚和致远分别认缴30000万元、35000万元,分
别占国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的31.58%和36.84%。
国聚同辉投资方向重点关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后续如有其他意向出资者,将按相关程
序进行增资,最终公司认缴出资比例预计不超过33.33%。上市公司通过向已设立的产业投资平
台新增出资,加强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的产业布局,深化产融协同,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
综合竞争力。同时,借助产业投资平台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孵化,降低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风险
。上市公司层面始终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为核心要求,本次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保
障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出资进度与其他投资方出资进度匹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
议案》,关联董事刘海东先生、李浩先生、敖毅伟先生、李宁先生、姚剑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30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国聚同辉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聚和致远,聚和致远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先生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李浩先生、敖毅伟先生、李宁先生、姚剑
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椿楠先生为聚和致远股东;国聚同辉的另一现有有限合伙人
聚芯才系公司董事李浩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椿楠先生控制的企业。聚和致远、聚芯
才均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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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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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4480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
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
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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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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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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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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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
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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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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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公允反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
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2026年1-6月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83331412.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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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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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44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8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58.60万股,预留授予21.40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前):18.74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67人,预留授予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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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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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
不再续约的,以及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等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
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21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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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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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股东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取消股东会的召开日期:2026年8月28日
二、取消原因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方案还需与相关方做进一步沟通,
暂不召开,后续公司将结合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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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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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国聚同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聚同辉
”、“标的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国聚同辉已于2026年7月15日设立,现有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万元,
其中上海聚和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致远”)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2900
万元,上海聚芯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芯才”)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
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50000万元,聚和致远拟
同步新增认缴出资17000万元,并以0元为对价受让聚芯才100万元的出资额(认缴出资额100万
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增资及认缴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国聚同辉认缴
出资总额将增至70000万元,其中公司、聚和致远分别认缴50000万元、20000万元,分别占国
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的71.43%和28.57%。国聚同辉拟重点关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并持续寻
找其他意向出资者。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国聚同辉现有合伙人聚和致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先生控制
的企业;聚芯才系公司董事李浩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林椿楠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聚和致远、聚芯才均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入伙国聚同
辉并新增认缴出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
易,公司亦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国聚同辉已经完成设立登记。本次交易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
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签署修订后的合伙协议及办理
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文件并具体落实协议项下相关事宜。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国聚同辉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
,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
与、不构成控制的投资风险;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国聚同辉于2026年7月15日设立,现有合伙人为聚和致远和聚芯才,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50000万元,聚和致远
拟同步新增认缴出资17000万元,并以0元为对价受让聚芯才100万元的出资额(认缴出资额100
万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增资及认缴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国聚同辉认
缴出资总额将增至70000万元,其中公司、聚和致远分别认缴50000万元、20000万元,分别占
国聚同辉认缴出资总额的71.43%和28.57%。
国聚同辉投资方向重点关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并持续寻找其他意向投资者。公司通过
向已设立的产业投资平台新增出资,加强在半导体材料相关领域的产业布局,深化产融协同,
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借助产业投资平台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孵化,降低
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海东先生、李浩先生、敖毅伟先生、李宁先生、
姚剑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国聚同辉并新增认缴出资50
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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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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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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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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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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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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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27680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
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
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
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
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
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四)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五)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2)
(八)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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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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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
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聚和材
料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
(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
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
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勇,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
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
验,近三年签署过盛景微、华厦眼科、安正时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敏,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
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过康尼机电、华设集团、安正时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欣雨,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
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玉枝,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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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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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银粉,为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银价大幅波动给公
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
拟通过白银期货、期权合约进行对冲操作,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降低风险,提
高公司竞争力。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
金等)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交易类型
交易类型主要包括白银期货、期权合约、场外衍生品(期货、互换和期权)、远期外汇合
约、白银租赁。
2、交易工具
使用期货、期权、衍生品、远期合约、白银租赁等方式。
3、交易场所
境内外期货交易所。公司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期货公司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和其他金
融衍生品等交易业务。
4、交易对手
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公司、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白银期货、期权对冲交
易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
防范法律风险。
(五)交易期限
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
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股东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
及文件。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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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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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33元/股调整为17.92元/股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由18.33元/股调整为17.9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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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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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
一、已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向金融机
构(包括银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供应链融资等。
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二、本次调整银行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银行体
系授信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增加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增加后的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法人
账户透支、衍生交易、供应链融资等。本次授信额度的提升体现公司在银行体系的资信水平进
一步提升,增强了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成长提供资金支持
。
除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变更外,授信相关事项如额度有效期、授权事宜、授信品种等内容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一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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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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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8.158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
24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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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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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2.76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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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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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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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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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6年6月29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耀民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2%。
陈耀民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7800000股,占其2026年6月29日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2%。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股东陈耀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0股,占其
持股总比例为0%,占公司总股本的0%。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陈耀民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
公司的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陈耀民先生于2026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的文件
,其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股份7800000股已解除质押。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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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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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111383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111383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和材料”)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股,
并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为1119107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8160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772%,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23750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22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个月(含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1113838股(含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99%,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名,分别为刘海东、
冈本珍范(OKAMOTOKUNINORI)、敖毅伟、朱立波、张晓梅、蒋欣欣和劳志平。该部分限售股的
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6月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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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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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公允反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
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2026年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71,818,454.63元。
二、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
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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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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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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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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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9月9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韩投伙伴(上海)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韩投伙伴”)和SKEnpulse株式会社(以下简称“SKE
”)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与韩投伙伴共同设
立SPC以自有或者自筹资金680亿韩元(折合约3.5亿人民币,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交割时汇率
为准)现金收购SKE空白掩模(BlankMask)相关业务部门。SKE拟将空白掩模(BlankMask)相
关业务部门重新分立至新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与韩投伙伴(以下合称“受
让方”)将主要通过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完成对目标业务的收购。其中,公司直接或间接出
资比例不低于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
m.cn)的《关于签署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协议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025年12月1日,SKE已按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条件与方式,通过分立方式进
行设立目标公司LuminaMask株式会社。
公司已与韩投伙伴共同设立嘉兴韩投长时云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长时基金”),其中公司持股93.75%,韩投伙伴控制的嘉兴韩投赋兴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6.25%;公司与长时基金已共同设立无锡聚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其中长时基
金持股50%,公司持股50%,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外,公司与韩投伙伴友好协商,共同确认将
无锡聚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聚光芯材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SPC,用于
后续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完成对目标业务的收购。2026年1月29日,聚光芯材微电子(上海
)有限公司与韩国SKE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交割时间确定2026年3月31日
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日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
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协议暨开展新业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
本次交易已就境外直接投资(ODI)事项分别完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
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备案及登记程序。此外,经双方沟通确认,截至目前,自审计基准日
起,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资产、债务等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未出现《股份转让协
议》项下之重大违约或违反承诺的情形,且双方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所作之声明、陈述和
保证持续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
n)的《关于签署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协议暨开展新业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
(二)已履行的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协议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尚需获
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
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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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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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倡议中提出
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
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
、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公司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2025年度,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2026年
,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提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公司制
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长期投资价值的
系列举措;并于2026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自2015年成立以来,公司持续投入研发以深化在先进材料领域(尤其是光伏导电浆料)的
专业能力。公司的技术能力涵盖无机与有机材料的合成、配方设计、制造工艺、分析以及应用
开发,并形成多元化的产品布局。此外,公司维持稳定而高效的营运管理体系,以支持业务的
持续推进及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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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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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
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
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
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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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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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419680796.8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704
3554.44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24203364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550334股后的股本231483309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0789.49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100000789.49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3.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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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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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公允反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
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7183191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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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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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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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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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月14日向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
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3)。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
次发行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于近日获中国证监会接收。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
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
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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