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01 青达环保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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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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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07│ 10.57│ 2.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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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0│ 9.24│ 1067.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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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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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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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 1.37亿│ 644.40万│ 1.01亿│ 74.12│ ---│ ---│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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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 3844.00万│ ---│ 2834.49万│ 73.74│ 40.49万│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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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2513.83万│ 10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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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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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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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顺合融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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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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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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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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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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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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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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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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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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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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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鲁明种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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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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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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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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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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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特惠佳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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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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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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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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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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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顺合融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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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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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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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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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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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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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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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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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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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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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鲁明种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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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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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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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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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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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特惠佳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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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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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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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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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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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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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达环保”)
近日与其他两家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客户签订总包合同,公司负责的范围是设备的设计、供
货和现场指导服务。总包合同下,公司的合同金额合计为2547.5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1亿
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后合同具有约束力,在业主收到履约保函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上述合同顺利履行,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将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
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存在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青达环保与其他两家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PETROVIETNAMLONGPHU1POWERPROJECT
MANAGEMENTBOARD签订了总包合同(以下简称“上述合同”)。
上述合同标的为2×600MW电厂的全套灰渣处理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建设,其中公司负责的
范围是设备的设计、供货和现场指导服务,总包合同下,公司的合同金额合计为2547.55万美
元,约合人民币1.81亿元(含税)。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上述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上述合同标的为2×600MW电厂的全套灰渣处理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建设,其中公司负责的
范围是设备的设计、供货和现场指导服务,总包合同下,公司的合同金额合计为2547.55万美
元,约合人民币1.81亿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PETROVIETNAMLONGPHU1POWERPROJECTMANAGEMENTBOARD(越南油气隆福1号
发电项目管理委员会)
2、企业类型:项目管理委员会
3、注册地址:越南朔庄省永州县隆福A社隆福电力中心。
4、主营业务:代表业主越南油气集团全面负责隆福一号热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和
运营。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不适用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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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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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5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5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规定,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达环保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
-033)。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达环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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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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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了《青达环保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9.48-0.24=9.24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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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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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5.5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3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2307.10万股的1.88%。
(3)授予价格(调整前):9.70元/股。
(4)激励人数(调整前):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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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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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
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3,071,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27,075,620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9.70-0.22=9.48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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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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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满足公司
及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40亿元整(最终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
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下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
、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信期限自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涉及自身的综合授信事项提供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0亿元的担保,其中包括公司接受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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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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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此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
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2023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94家,审计收费总额488
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
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
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63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
)、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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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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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2973236.64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896348.54元。经公司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12307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53704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7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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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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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达环保”)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120MW渔光互补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青岛兴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兴盛达”)
持有的120MW渔光互补项目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新能星洲(胶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能星洲胶州”)。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岛兴盛达股权,青岛兴盛达
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青岛兴盛达与公司仅为业主方与总承包方关系,公司通过为青
岛兴盛达提供渔光互补项目EPC服务预计对公司2025年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积极影响,盈利水
平与公司日常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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