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99 利元亨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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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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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21│ 38.85│ 7.59亿│
├───────────┼───────────┼───────────┼───────────┤
│可转债 │ 2022-10-24│ 100.00│ 9.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13│ 118.73│ 3613.6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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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 3000.00│ ---│ 3.26│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曼恩斯特 │ 1500.00│ ---│ ---│ 888.5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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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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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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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 ---│ ---│ 5.46亿│ 102.96│ 1.40亿│ ---│
│生产项目 │ │ │ │ │ │ │
├─────────┼──────┼─────┼─────┼─────┼─────┼──────┤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 ---│ 3544.05万│ 1.34亿│ 104.23│ ---│ ---│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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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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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 ---│ 1.01亿│ 3.46亿│ 50.14│ ---│ ---│
│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 ---│ 2.50亿│ 1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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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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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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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及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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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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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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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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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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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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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及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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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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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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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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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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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
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周俊雄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陈振容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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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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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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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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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股份后的股本总额的30%,即50,194,527股(含本数),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总金额不超过161,822.27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
也将有所提升,但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
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后的股本总额的30%计算,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为50,194,527(含本数);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61,822.27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
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12月初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发
行完成时间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总股本168,7
28,51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未考虑限制性股票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
变动的情形;
(6)假定不考虑限制性股票归属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不考虑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稀释
每股收益的影响;
(7)假设公司2026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且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8)根据《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50.6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3,504.72万元;
(9)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5年度持平、增长10%和减少10%三种情形(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
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0)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上述测算中,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计算。公司对2026年度净利润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假设分析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并
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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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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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盈利
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已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建立对投资者科学
、持续和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第二条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应根据当期的经
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
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订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本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调整机制、实施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
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
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事项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二)利润分配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
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次股东会应同时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
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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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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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
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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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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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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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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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
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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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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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担保事项中,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为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被担保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
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
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新设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
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
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并购贷款、保理业务、保函、项目资金
借款、票据池质押融资等,授信期限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押担
保以及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等。
同时,为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业务履约能力,公司拟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以及新设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担保事项中提供不超过20亿元
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与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意向机构进行授信
与担保事宜的沟通谈判,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申请融资授信及担保等事宜,授权董事长或
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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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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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长效要求,推动公司经营模式的持续优化与升级,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公司
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全方位提振资本市场信心,筑牢资本市场稳定根基,深度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利元
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
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4月3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自《行动方案》发布后,公司根据“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高效推进各项举措落地实施,紧抓新能源行业复苏与智能制造升级机
遇,2025年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市值重回百亿规模,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资
本市场形象、提升行业影响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结合公司2025年行动方案执行成效及战略发展规划,紧扣资本市场监管新趋势、智能制造
领域发展新机遇与新能源产业升级新需求,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旨在进一步巩固经营提质成果、加速新质生产力培育、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投资者
回报水平,全方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资本市场认可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根本利益,推动
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6
年度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着力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新能源核心领域需求释放加快,公司核心大客户产能大幅提升,扩产需求旺盛。
根据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锂电池产量为2297GWh,同比增长48.5%,其中数码及
消费锂电产量为166GWh,动力锂电产量为1495GWh。公司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坚持“优质
客户+优质订单”导向,全力配合客户加快项目出机验收进度,持续落地控本降费提效系列措
施,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2025年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并保持稳步向好态势。一是经营业
绩质效双升,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734.94万元,同比增长23.98%,实现归母净利润515
0.61万元,新签订单较2024年增长超1倍,其中消费锂电设备订单占比超50%,成为业绩增长核
心支撑;二是聚量控本成效凸显,公司将规模思维与成本管控深度融合,以聚量为核心抓手,
把“聚量控本”理念嵌入项目全生命周期,从技术交流阶段即统筹规模效应落地,通过优化方
案、集合采买、模块装配等举措,实现全流程成本精细化管控,2025年毛利率27.19%,较2024
年提升19.41个百分点,全年期间费用总额较上年减少26.54%,期间费用率下降17.77个百分点
;三是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正,公司2025年经营现金净流入52568.23万元,较上年增长664.92
%,这得益于公司保持与客户的紧密沟通,重点客户的长周期回款取得积极进展,同时公司持
续优化供应商付款方式、严控运营成本、稳定银行授信额度等方式,实现资金合理调配与高效
使用。四是产品战略布局初见成效,公司为头部客户提供的全固态电池整线已实现客户阶段性
目标,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精密机加已完成客户试样,成功斩获批量AI眼镜电池关键设备订
单及AI算力服务器智能产线新订单,签约行业头部企业批量电池装配线订单,涵盖超声波焊接
机、连接片激光焊接机等核心设备,一系列新工艺、新产品得到海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产品
矩阵与应用场景持续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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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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