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96 *ST清越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2-19│ 9.16│ 7.3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 ---│ ---│ 68.02│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 ---│ 554.16万│ 9951.08万│ 66.34│ ---│ ---│
│线技改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 1.00亿│ 3.00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
│超募资金-用于回购 │ ---│ 899.31万│ 1299.20万│ 100.00│ ---│ ---│
│股份 │ │ │ │ │ │ │
├─────────┼──────┼─────┼─────┼─────┼─────┼──────┤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 ---│ 624.80万│ 5504.17万│ 55.04│ ---│ ---│
│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 │ │ │ │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50亿│ 100.00│ ---│ ---│
├─────────┼──────┼─────┼─────┼─────┼─────┼──────┤
│超募资金-尚未明确 │ ---│ ---│ ---│ ---│ ---│ ---│
│用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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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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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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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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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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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它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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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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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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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它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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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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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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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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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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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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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它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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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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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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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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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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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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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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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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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00.00万 2.00 5.28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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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00.00万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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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31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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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28 │质押占总股本(%) │2.00 │
├────────┼──────────────┴────────┴──────────────┤
│股东名称 │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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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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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2-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9日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900.0万股给义乌研究院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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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清越光│义乌清越光│ 8000.00万│人民币 │2025-05-26│2026-05-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电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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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义乌清越光│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2-07│2026-02-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电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州清越光│义乌清越光│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6-17│2027-06-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电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州清越光│昆山梦显电│ 1100.00万│人民币 │2025-04-01│2028-04-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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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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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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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峰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离职后,张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峰先生所负责的工
作已完成交接,公司与张峰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对其接触或知悉的公司商业
和技术秘密保护做出了明确约定,张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
心竞争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工作的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峰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离职后,张峰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张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峰先生:男,198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8
年就读于济南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至2014年任昆山维信诺显示技
术有限公司制造一部经理;2014年至2022年历任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制造一部经理、工程
技术中心副主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兼工程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
理。现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技术部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峰先生通过昆山合志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合
志升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合志启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
接持有公司86.84万股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张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和专利的研发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其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
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持续经营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三)保密情况
公司与张峰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对其接触或知悉的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
保护做出了明确约定,张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带
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工作的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未发现张峰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相关约定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公司未
来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不断吸引优秀技
术人员加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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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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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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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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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
小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小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小波先生的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财务总监后,张小波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张小波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在聘任新财务
总监之前,由公司总经理陈钢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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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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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
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6
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
《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
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
,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方推进上述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已因可能触及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续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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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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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
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026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裕弟先生、穆欣炬先生、张小波先生、吴磊先生: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清越科技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一、清越科技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1年12月21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2年8月22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将报
告期更新为2019年至2021年;2022年9月9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2022年11
月11日,清越科技披露《关于同意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2年12月27日
,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年12月28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万元。
经查,2021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
10654935.32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清越
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清越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
虚假记载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
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0
98.54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导致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59
99.83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
补缴44419917.22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高裕弟时任清越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年
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高裕弟全面负责清越科技
经营管理,知悉、参与虚假销售芯片事项,未对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虚假销售显示模组和未及时对补缴税款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审慎关注和有
效监督。
穆欣炬时任清越科技副总经理、清越科技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虚假销售芯片;决策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和少
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等事项;其分管的销售部负责显示模组销售业务,未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
事项保持合理关注。
张小波时任清越科技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
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张小波知悉、参与
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虚假销售芯片等事项;知悉少计存货跌价准备事项;作为财务总监,
未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未及时对补缴税款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吴磊时任清越科技监事会主席、总监(管理销售部),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
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吴磊组织
、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事项,知悉虚假销售芯片、少计存货跌价准备事项;作为清越科
技总监管理销售部,未能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
上述违法事实,有清越科技相关公告、财务和业务资料、银行流水、合同文件、询问笔录
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
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88万元罚款;
二、对高裕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
三、对穆欣炬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四、对张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五、对吴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高裕弟作为清越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
,情节较为严重;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张小波作为财务总
监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吴磊组织、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
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高裕弟采取8年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对穆欣炬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小波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吴磊
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
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也不得在其
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
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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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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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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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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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
司责任,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
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
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并持续评估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6年4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
项行动方案总结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方案执行
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致力于为物联网终端显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主要从
事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在有机光电子器件和技术领域的长期耕耘和
深厚积累,公司以PMOLED技术起步,逐步形成了以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三
大业务为主的产品架构与业务格局,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医疗健康、车载工控、消费电
子、穿戴显示、商超零售、近眼显示XR(扩展现实,包含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
)等领域,全球在册客户数量累计达2万余家。
PMOLED业务领域,持续巩固全球领先地位,产销量已连续多年稳居市场
前二。公司PMOLED技术发端于清华大学有机光电子实验室OLED项目组,经过长期的技术研
发和产业化实践,逐步掌握了“显示触控一体化高性能OLED显示屏技术”、“高性能高可靠性
OLED产品技术”、“超薄窄边框高分辨率PMOLED彩色显示技术”、“PMOLED智能制造技术”等
关键技术,已发展成为细分领域内的全球领军企业。相较于传统显示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生产
的PMOLED产品因具备优秀的显示特性,在众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并获得国内外头部客户的一
致认可,曾获由SEMI、SID和SID北京分会联合主办的2016中国显示大会暨亚洲信息显示会议(
2016ChinaDisplayConference/ASID)颁发的“GoldenDisplayAward2016杰出产品奖-全球最薄
PMOLED触控显示屏”,2017年经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荣获江苏名牌产品称号。2020
年至2021年,凭借PMOLED产品的性能优势、良好的客户口碑以及全球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公司
先后获评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根据CINNORes
earch的统计数据,2019年至2021年,公司PMOLED显示模组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
,2022年至2024年位居全球第二。
电子纸业务领域,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使命,核心驱动技术与自动化水平行业领先。公司电
子纸业务聚焦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等新时代发展要求,所生产的电子纸模组具备超低功耗、类
纸质视觉护眼等特性,在众多应用领域已逐步替代传统纸张,助力信息社会数字化发展。公司
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价签终端,并积极开拓新应用场景,已在教育、办公、物流、消费电子等
领域均实现大批量出货。
为深入开发产品形态,公司不断研发新型驱动方案和背板驱动技术,同时改进和优化生产
工艺,实现了具备超高分辨率的长条形以及弧形、挖孔等异形电子纸模组显示和应用。为提高
电子纸模组生产的智能化水平,公司开发出电子纸显示模组封边胶全自动智能AOI(自动化光
学检测)及修复装备,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很大程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品质。公司持续开展
电子纸驱动波形智能调参技术研发,改进自动化调试控制装备结构,为实现多产品并行调参提
供了软硬件支持,提高了生产调试效率,在业内保持领先地位。
硅基OLED业务领域,抓牢空间计算时代机遇,关键技术紧跟头部梯队。
随着5G、AI(人工智能)、空间计算等技术深入融合,XR设备被确立为下一代通用计算平
台。硅基OLED凭借高像素密度、超高分辨率、快速响应、轻薄便携等核心优势,成为XR设备显
示硬件的最佳解决方案,被誉为撬动元宇宙生态的“视觉引擎”。面对XR市场爆发式增长的机
遇,公司于2020年战略性布局建设8英寸晶圆硅基OLED微显示器量产线,抢占产业发展先机。
经过研发团队持续攻关,公司已系统掌握硅基OLED微显示技术、OLED驱动设计技术、有机半导
体发光单元材料选择及器件设计等多项核心技术,形成了从器件结构设计到量产工艺的全链条
自主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经费,通过膜层及材料优化、强微腔器件开
发,实现产品亮度、寿命、色域等核心指标性能的提升,整体技术水平紧跟行业头部梯队。
2026年,公司将继续践行“创新塑造未来”的企业愿景,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中国OLED
产业”的历史使命,聚焦PMOLED、硅基OLED、电子纸等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争取通过市场渗透
、优化毛利、降本增效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业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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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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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度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
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2839.54万元。
二、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
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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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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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
失总额为6370.33万元。
二、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
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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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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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4.3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20389.35万元,未弥补亏损为-20389.35万元,实收股本
为4500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931.71万元,同比下降11.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9884.3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42.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06.9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32.74%。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电子纸业务承压,营收与毛利下滑
2025年度,全球电子纸市场进入结构性调整周期,叠加行业参与者增多、终端市场价格竞
争持续加剧。公司的电子纸模组业务作为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受此影响显著,全年营业收入较
2024年同期下降11.16%。为稳固市场份额,公司采取更具竞争力的定价策略,导致整体毛利空
间承压,盈利能力削弱。
2、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受电子纸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行、部分产品迭代加速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现有
库存产成品及原材料在报告期内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该部分非现金支出直接冲减当期利
润,成为导致公司亏损幅度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3、硅基OLED业务板块尚处于起步阶段
2025年度,公司硅基OLED业务整体尚处于研发投入大、营收贡献小的阶段,尚未形成大批
量的出货,整体产能利用率不高,也是间接导致公司2025年度亏损幅度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托在有机光电子领域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布局,持续推动PMOLED、电子纸、硅基OL
ED等显示技术的迭代与应用拓展,积极把握智能化、绿色化、沉浸化产业发展机遇。公司将持
续深耕细分领域,以技术创新构筑差异化竞争力,同时坚持市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探索
多样化应用场景。
此外,公司的降本增效策略已初显成效,经营性现金流已连续两年为正数,一定程度上缓
解了业绩下滑压力,为行业复苏后的可持续经营奠定基础,公司会持续深化运营管理,以更加
精细化的管理和坚持国产化战略持续推动降本增效,努力提升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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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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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
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
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每人人民币2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岗位津贴;未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
事,不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
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并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
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
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
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完成后支付,绩效评价应以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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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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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末公司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负数,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德皓
审字[2026]00002094),经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8
4.34万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389.35万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
842.70万元。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
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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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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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VIP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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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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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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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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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高裕
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裕弟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
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总经理后,高裕弟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
员,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二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钢
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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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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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7286.91万元,同比下降10.69%;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数,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9139.6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2190.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36.1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996.11万元。
2、财务状况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63647.85万元,同比下降10.2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31
59.95万元,同比下降9.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2.08元,同比下降9.17%。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受全球电子纸市场结构性调整与终端价格竞争加剧影响,公司电子纸业务营业
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毛利水平承压;同时,库存产品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等措施,实现了期间费用的节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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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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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证券账户、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
载,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冻结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项,第五条第四项、第五项等有关规定,冻结
清越科技3个证券账户内的证券,证券被冻结后,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者转指定,不得设定抵押
、质押等权利,不得进行非交易过户,但不限制该账户卖出证券;冻结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及其
孳息。冻结清越科技7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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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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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
2000万元至72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11000万元至-7400万元。
(3)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
至-8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338.08万元;利润总额:-9447.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6949.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40.
08万元;每股收益-0.1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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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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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VIP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毕晨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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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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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
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
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
、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
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投资期限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
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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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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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
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
述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40
.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
万元。2022年12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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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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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和
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和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58672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7.91%。
2025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清越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撤回股份回购提议及自愿承担未
来上市公司一定范围民事赔偿额的公告》。基于公告内事由,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和高本次质押
股份9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28%,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质押完成后,其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28%,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昆山和高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背景
基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的情况,为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先生于2025年12月12日出具《关于撤回股份回购提议并自愿承担未来上市
公司一定范围民事赔偿额的承诺》(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为担保本承诺事项的履行,高
裕弟先生同意将其通过昆山和高所持的公司9000000股股票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
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研究院”“质权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清越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撤回股份回购提议及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范围民事赔偿额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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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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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越科技”)及子公司(
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下同)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
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
司拟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6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在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
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
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审议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
议新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相关交易方
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
件为准。
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
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
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
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
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调剂发生
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
保额度。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
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
文件。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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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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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银行授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
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
存款质押贷款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并授权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及品种
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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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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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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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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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上市公司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先生基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的情况,
为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决定撤回股份回购提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撤回股份回
购提议并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范围民事赔偿额的承诺》。
3、《关于撤回股份回购提议并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范围民事赔偿额的承诺》项下
所作承诺金额系其自愿替上市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代表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赔偿限额
,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向投资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以生效民事判决确定金额为准,存在不确定
性。
近期,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
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
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公司存在因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而被投资
者提起民事诉讼、进而产生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
2025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先生出具的《关于撤回股份回购提议
并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范围民事赔偿额的承诺》。因公司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为
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先生决定撤回股份回购提议(回购提议的详
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并自愿承担未来上
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范围的民事赔偿额,相关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1、代承担金额:若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涉及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
的赔偿要求,且被人民法院判决确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高裕弟先生自愿在人民法院生效民
事判决确定的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替代公司向前述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权利人
(以下简称“投资人”)承担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金额。高裕弟先生替上市公司承担的上
述赔偿金额,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再向上市公司追偿。
2、承担时点:前述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内,即高裕弟先生将在上市
公司收到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公司履行期限之内,将对应金额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或经上
市公司确认的其他账户。
3、资金来源:高裕弟先生确保用于前述替代公司向投资人承担的民事赔偿金额均系本人
合法自筹资金。
4、履约保障:为担保本承诺事项的履行,高裕弟先生同意将其通过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所持的公司9000000股股票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质权人”)。若高裕弟先生未按照本承诺第1点、第2点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至
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或其确认的其他账户,则质权人将依法处置该等股份,处置所获资金将直接
用于上市公司向投资人承担民事赔偿。高裕弟先生同意,配合质权人在本承诺函出具的20个工
作日内依法提交相应股份的质押登记的办理手续。
5、除上述具体措施外,高裕弟先生后续将尽最大可能配合并支持上市公司履行未来可能
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6、上述承诺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若出现承诺事项情形,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高裕
弟先生履行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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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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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先生《关于提议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股份的函》。高裕弟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提议回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11月4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
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
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
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
转让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本回购方案
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
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高裕弟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高裕弟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
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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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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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
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
进行充分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末,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
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审计收费总
额约为16899.45万元,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
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海洋,201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拟2025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8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晓芳,202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拟2025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数0家,三板公司数0家。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潘永祥,1997年12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拟2
025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6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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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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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VIP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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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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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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