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88 艾迪药业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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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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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07│ 13.99│ 7.6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1│ 7.00│ 547.9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 13510.33│ ---│ 51.13│ ---│ 1089.83│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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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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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ACC008III/IV期临床│ 9020.00万│ 372.33万│ 8302.62万│ 92.05│ ---│ ---│
│项目 │ │ │ │ │ │ │
├─────────┼──────┼─────┼─────┼─────┼─────┼──────┤
│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 1.55亿│ 3597.02万│ 9156.11万│ 59.27│ ---│ ---│
│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 │ │ │ │ │ │
├─────────┼──────┼─────┼─────┼─────┼─────┼──────┤
│支付发行费用及超募│ 3154.20万│ ---│ 3154.20万│ 100.00│ ---│ ---│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 ---│ ---│ 3332.93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艾邦德(艾诺韦林片│ ---│ 152.59万│ 7807.71万│ 77.69│ ---│ ---│
│)III期临床及上市 │ │ │ │ │ │ │
│后研究项目 │ │ │ │ │ │ │
├─────────┼──────┼─────┼─────┼─────┼─────┼──────┤
│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 ---│ 3597.02万│ 9156.11万│ 59.27│ ---│ ---│
│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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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高端仿制药研发 │ ---│ 368.21万│ 1830.21万│ 49.47│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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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 2.03亿│ 753.55万│ 1.75亿│ 86.05│ 177.91万│ ---│
│套设施项目 │ │ │ │ │ │ │
├─────────┼──────┼─────┼─────┼─────┼─────┼──────┤
│乌司他丁新适应症研│ ---│ 10.00万│ 1063.01万│ 100.00│ ---│ ---│
│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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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50亿│ ---│ 1.50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
│ACC007III/IV期临床│ 5610.00万│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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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006BCCII期临床 │ 3340.00万│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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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006肺鳞癌化疗联│ 7010.00万│ ---│ ---│ ---│ ---│ ---│
│用II期临床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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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006PD-1联用II期│ 5260.00万│ ---│ ---│ ---│ ---│ ---│
│临床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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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010I/II期临床项│ 5340.00万│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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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 3700.00万│ ---│ ---│ ---│ ---│ ---│
│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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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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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交易金额(元)│1.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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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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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9.6337%│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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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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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13005.9540万元的价格收购│
│ │控股子公司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药业"、"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南京│
│ │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国信")、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
│ │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兴创投")及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大药业22.2324%股权,本│
│ │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南大药业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51.1256%增加至73.3580%。 │
│ │ 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参考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盛评估咨询│
│ │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做出的。根据中盛评报字【2026】第00│
│ │01号《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所涉及│
│ │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南│
│ │大药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8500.00万元。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大药业少数股东华泰国信、道兴创投及姚繁狄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南│
│ │大药业22.2324%股权。公司拟以13005.9540万元的价格,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华泰国信、│
│ │道兴创投及姚繁狄持有的南大药业合计22.2324%股权。其中,拟收购华泰国信持有的南大药│
│ │业19.6337%的股权、道兴创投持有的南大药业0.0987%的股权、姚繁狄持有的南大药业2.500│
│ │0%的股权。 │
│ │ 1、转让方1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
│ │民币11485.714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肆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
│ │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9.6337%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179.2万元,实收资本1179│
│ │.2万元); │
│ │ 2、转让方2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
│ │57.739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柒仟叁佰玖拾伍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 │
│ │司0.0987%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93万元,实收资本5.93万元); │
│ │ 3、转让方3姚繁狄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1462.500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 │
│ │陆拾贰万伍仟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500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 │
│ │注册资本150.15万元,实收资本150.15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南大药业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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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交易金额(元)│57.7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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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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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0.0987%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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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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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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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13005.9540万元的价格收购│
│ │控股子公司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药业"、"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南京│
│ │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国信")、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
│ │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兴创投")及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大药业22.2324%股权,本│
│ │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南大药业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51.1256%增加至73.3580%。 │
│ │ 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参考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盛评估咨询│
│ │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做出的。根据中盛评报字【2026】第00│
│ │01号《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所涉及│
│ │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南│
│ │大药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8500.00万元。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大药业少数股东华泰国信、道兴创投及姚繁狄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南│
│ │大药业22.2324%股权。公司拟以13005.9540万元的价格,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华泰国信、│
│ │道兴创投及姚繁狄持有的南大药业合计22.2324%股权。其中,拟收购华泰国信持有的南大药│
│ │业19.6337%的股权、道兴创投持有的南大药业0.0987%的股权、姚繁狄持有的南大药业2.500│
│ │0%的股权。 │
│ │ 1、转让方1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
│ │民币11485.714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肆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
│ │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9.6337%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179.2万元,实收资本1179│
│ │.2万元); │
│ │ 2、转让方2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
│ │57.739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柒仟叁佰玖拾伍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 │
│ │司0.0987%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93万元,实收资本5.93万元); │
│ │ 3、转让方3姚繁狄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1462.500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 │
│ │陆拾贰万伍仟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500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 │
│ │注册资本150.15万元,实收资本150.15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南大药业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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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交易金额(元)│1462.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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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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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500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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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姚繁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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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13005.9540万元的价格收购│
│ │控股子公司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药业"、"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南京│
│ │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国信")、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
│ │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兴创投")及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大药业22.2324%股权,本│
│ │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南大药业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51.1256%增加至73.3580%。 │
│ │ 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参考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盛评估咨询│
│ │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做出的。根据中盛评报字【2026】第00│
│ │01号《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所涉及│
│ │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南│
│ │大药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8500.00万元。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大药业少数股东华泰国信、道兴创投及姚繁狄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南│
│ │大药业22.2324%股权。公司拟以13005.9540万元的价格,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华泰国信、│
│ │道兴创投及姚繁狄持有的南大药业合计22.2324%股权。其中,拟收购华泰国信持有的南大药│
│ │业19.6337%的股权、道兴创投持有的南大药业0.0987%的股权、姚繁狄持有的南大药业2.500│
│ │0%的股权。 │
│ │ 1、转让方1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
│ │民币11485.714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肆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
│ │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9.6337%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179.2万元,实收资本1179│
│ │.2万元); │
│ │ 2、转让方2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
│ │57.739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柒仟叁佰玖拾伍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 │
│ │司0.0987%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93万元,实收资本5.93万元); │
│ │ 3、转让方3姚繁狄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1462.500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 │
│ │陆拾贰万伍仟元整)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500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 │
│ │注册资本150.15万元,实收资本150.15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南大药业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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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6 │交易金额(元)│6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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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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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新│标的类型 │股权 │
│ │增注册资本650.00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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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拟与北京安普生化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普”)共同以现金方式合计向参股公司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
│ │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普医学”)增资1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350.00万元认 │
│ │缴新增注册资本350.00万元,北京安普拟增资6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00万元。双│
│ │方为按原持股比例进行的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与北京安普分别持有艾普医学的股│
│ │权比例保持不变。 │
└──────┴────────────────────────────────────────┘
┌──────┬────────────────┬──────┬────────────────┐
│公告日期 │2025-10-16 │交易金额(元)│3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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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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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新│标的类型 │股权 │
│ │增注册资本350.00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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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拟与北京安普生化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普”)共同以现金方式合计向参股公司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
│ │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普医学”)增资1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350.00万元认 │
│ │缴新增注册资本350.00万元,北京安普拟增资6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00万元。双│
│ │方为按原持股比例进行的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与北京安普分别持有艾普医学的股│
│ │权比例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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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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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傅和亮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1、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公司”)本次2026年度向 │
│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 │
│ │人之一傅和亮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傅和亮先生│
│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
│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6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
│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
│ │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20│
│ │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傅和亮先生在 │
│ │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傅│
│ │和亮先生拟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认购公│
│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和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傅和亮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傅和亮先生 │
│ │ 傅和亮先生,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香港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 │
│ │学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傅和亮先生1993年创建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 │至2014年担任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主任,2014年加入艾迪药业任董事长,2016年起任艾迪│
│ │药业总裁,2019年2月至2023年8月任艾迪药业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23年8月至今 │
│ │任艾迪药业董事长。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和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其直接│
│ │持有公司2750925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5%,并通过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 │22.46%的表决权股份。傅和亮先生的配偶JindiWu女士通过維美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以及A│
│ │EGLETECHLIMITED合计控制公司22.31%的表决权股份,傅和亮、JindiWu夫妇合计控制公司45│
│ │.43%的表决权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傅和祥为傅和亮之弟,直接持有公司3.13│
│ │%股份,巫东昇为JindiWu之弟,直接持有公司0.64%股份,傅和祥、巫东昇为公司实际控制 │
│ │人之一致行动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傅和亮先生发行的普通股(│
│ │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6230000股(含本数),│
│ │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
│ │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
│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 │的发行数量将相应作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
│ │ 傅和亮先生拟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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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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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傅和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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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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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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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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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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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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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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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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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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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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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石家庄龙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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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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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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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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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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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傅和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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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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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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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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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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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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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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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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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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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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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石家庄龙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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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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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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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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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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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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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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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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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拟与北京安普生化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普”)共同以现金方式合计向参股公司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
│ │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普医学”)增资1,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350.00万元认│
│ │缴新增注册资本350.00万元,北京安普拟增资6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00万元。双│
│ │方为按原持股比例进行的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与北京安普分别持有艾普医学的股│
│ │权比例保持不变。 │
│ │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傅和亮、史亚伦回避表决。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参与HIV医学检验服务领域及 │
│ │投资相关优质标的公司,可为HIV感染者提供全病程健康管理一揽子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提 │
│ │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加公司创新药物的市场拓展能力,强化公司在抗HIV领域的市场优势 │
│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
│ │ 相关风险提示:若艾普医学后续无法达到预期成长性或预期效益,将导致本次投资存在│
│ │受损的风险;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艾普医学可能会遭遇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动、市场│
│ │需求波动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以及无法达成投资预期的潜在风险│
│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抗HIV领域战略规划,发挥公司在抗HIV领域的品牌、资源及渠道优势│
│ │,强化公司与北京安普在HIV医学检验服务领域的互补性及协同性,双方拟共同以现金方式 │
│ │合计向参股公司艾普医学增资1,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3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 │350.00万元,北京安普拟增资6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00万元。双方为同比例增资│
│ │,本次增资后,公司与北京安普分别持有艾普医学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
│ │ 本次增资款拟专项用于赛立安生物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立安”)股权│
│ │转让交易事宜,北京安普将其持有的赛立安25%股权转让给艾普医学,股权转让交易相关款 │
│ │项总计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 │
│ │ 艾普医学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史亚伦为艾普医学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董事,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艾普医学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 │产重组。 │
│ │ 自此次交易往前追溯12个月(已剔除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且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
│ │交易金额),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艾普医学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金│
│ │额累计为0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
│ │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增资标的情况说明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艾普医学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史亚伦为艾普医学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董事,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艾普医学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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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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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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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8号百家汇社区20栋5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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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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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需要,拟续聘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
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6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
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2023-2025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
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2025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
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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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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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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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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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为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提升药物可及性,助力社会创新研究,公司支持全国及地方性公益机构、协会社团及医疗机构
等开展公益项目,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捐赠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艾滋病,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ImmunodeficiencyVirus,HIV)感染引起的高病死
率恶性传染病,尚无有效的治愈方法,“鸡尾酒疗法”(HAART)的应用将艾滋病由致死性疾
病转变为一种需要终生用药的慢性疾病。当前我国部分患者经济条件欠佳,对先进药物可及性
、安全性等方面的需求未被满足;此外,创新研究与诊疗水平的提高,可提升患者临床获益。
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改善患者的治疗和生存状况,提升患者生活质量及用药基础保障水
平,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捐赠或开展公益活动,如通过第三方组织(
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及地方性等公益机构、协会社团及医疗机构,关联方除外)无偿捐赠现金或
药品,或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
二、授权对外捐赠额度及期限
本次授权的2026年度拟捐赠额度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即单笔捐赠金额或连续
12个月内累计捐赠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50%,且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公司市值的10%,额度内具体金额将由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若实际执行超出上述董事会授权额度的,将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捐赠额度的授权
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捐赠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相关捐赠计划的实施及
捐赠协议签署、捐赠款物支付等与捐赠相关具体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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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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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8号百家汇创新社区20栋5楼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顾高洪、秦宏列
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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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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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15点00分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8号百家
汇创新社区20栋5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
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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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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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公司”)本次2026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
人之一傅和亮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傅和亮先生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2026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傅和亮先生在内的不超
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傅和亮先生拟
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和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傅和亮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傅和亮先生
傅和亮先生,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香港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
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傅和亮先生1993年创建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至20
14年担任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主任,2014年加入艾迪药业任董事长,2016年起任艾迪药业总
裁,2019年2月至2023年8月任艾迪药业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23年8月至今任艾迪药
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和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其直接持
有公司2750925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5%,并通过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22.4
6%的表决权股份。傅和亮先生的配偶JindiWu女士通过維美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以及AEGLETE
CHLIMITED合计控制公司22.31%的表决权股份,傅和亮、JindiWu夫妇合计控制公司45.43%的表
决权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傅和祥为傅和亮之弟,直接持有公司3.13%股份,巫
东昇为JindiWu之弟,直接持有公司0.64%股份,傅和祥、巫东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
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傅和亮先生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6230000股(含本数),数
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
量将相应作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傅和亮先生拟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认
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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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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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
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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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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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披露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了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以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不再满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条件等诸多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资本市场因素,为更好地匹配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公司拟开展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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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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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中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
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
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2025年、2026年利润作出保证。
2、本公告中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审核、何时获准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3、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
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为分析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考虑本次发行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公司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30日实
施完成。该假设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
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42078280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
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股利分配、股票
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4、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420782808股,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26230000股,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为新股发行,具体发行股数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未来回购注销、解锁以及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
事宜;
6、公司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120.43万元和-14844.54万元,根据公司2025年度业绩快报,2025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73.3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2092.72万元;
7、假设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测算:
(1)情形一: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973.37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92.72万元,2026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均为3000.00万元;(2)情形二:假设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为-1973.3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92.72万元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亏损减少80%;8、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募集资
金到账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5
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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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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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于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
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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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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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现公司就本次发行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
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包括其关联方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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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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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
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拟自2026年3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1500万元(含)。
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未预见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
施的风险。
2026年2月28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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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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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72066.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49%;营业利润4774.60万
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利润总额2430.42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73.37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幅度同比下降86.02%;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2.72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幅度同
比下降85.9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1626.19万元,较期初增加2.5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6
447.80万元,较期初减少1.67%。
2025年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73.37万元,较上年度相比,亏损
幅度同比下降86.02%,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因抗HIV创新药收入的增加、合并南大药业的经营数据等原因,导致主营业
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了约25500.00万元;
(2)报告期内因公司加大新药推广力度、合并南大药业的经营数据等原因,本期销售费
用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了约9200.00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因市场开拓与预期变化趋于平稳,本期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
少了约4800.00万元。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幅度为72.49%;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将
扭亏为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幅度分别为86.02%、85.90%、85.29%,主要原因系本节(
一)部分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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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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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当地税务部门通知,需补缴税
款共计约1995.20万元,本次补缴税款不涉及滞纳金,不涉及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扬州市税务部门的通知,公司需补缴税款共计约1995.20万元。公司将按照要求于15
日内将上述税款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不涉及滞纳金,不涉及行政处罚,上述税款计入
2025年度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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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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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1、预计公
司2025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约72101.19万元,较上年度相比,将增加约30320.72万元,同比增加
约72.57%;其中,抗HIV创新药收入预计为28531.45万元,同比预计增加90.34%;控股子公司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药业”)的收入预计为29983.93万元,报表合并
口径同比预计增加227.38%(注:公司自2024年9月开始合并南大药业经营数据,南大药业对比
口径中2024年为9至12月数据,2025年为全年数据);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约-1600.00万元到-2400.00万元,较上年度相比,将减少亏损约12520.43万元至11
720.43万元,亏损幅度同比下降约88.67%至83.00%;
3、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720.00万元
到-2520.00万元,较上年度相比,将减少亏损约13124.54万元至12324.54万元,亏损幅度同比
下降约88.41%至83.02%。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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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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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向
傅和亮先生发行不超过14534883股(含本数)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
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定增事
项”。
二、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拟开展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同
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资本市场因素,为更好地匹配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考虑,公司董
事会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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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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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
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基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趋势、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因素,在平衡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
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公司的股利分配应当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股利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
等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
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至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
前款所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时:
1、公司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50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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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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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中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2025年、2026年利润作出保
证。
2、本公告中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审核、何时获准注册及发行时间等
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3、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
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考虑本次发行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公司本次发行于2026年4月30日实
施完成。该假设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
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42078280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
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股利分配、股票
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4、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420782808股,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4964600股,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全部为新股发行,具体发行股数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未来回购注销、解锁以及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
事宜;
6、公司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120.43万元和-14844.54万元,公司2025年1-9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84.05万元和-
1861.23万元;
7、假设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测算:
(1)情形一: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为0.00万元,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为3000.00万元
;
(2)情形二:假设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1-9月一致,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
亏损减少80%;
8、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5
年度、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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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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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
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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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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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
告。
基于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
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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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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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13005.9540万元的价格
收购控股子公司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药业”、“目标公司”)少数股
东南京华泰国信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国信”)、南京道兴创业投
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兴创投”)及姚繁狄合计持有的南大药业22.2324%股
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南大药业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51.1256%增加至73.3580%。
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参考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盛评估咨询有
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做出的。
根据中盛评报字【2026】第0001号《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南大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所涉及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南大药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8500.00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与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且需获
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
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大药业少数股东华泰国信、道兴创投及姚繁狄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南大
药业22.2324%股权。公司拟以13005.9540万元的价格,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华泰国信、道兴
创投及姚繁狄持有的南大药业合计22.2324%股权。
其中,拟收购华泰国信持有的南大药业19.6337%的股权、道兴创投持有的南大药业0.0987
%的股权、姚繁狄持有的南大药业2.5000%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进一步收购南大药业股权,一方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对南大药业的控制权,保证
公司“人源蛋白原料—制剂一体化”战略的稳步实施,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
南大药业近年来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稳中有升,进一步提高对南大药业的持股比例有助于增厚
公司业绩,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控
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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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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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拟与北京安普生化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普”)共同以现金方式合计向参股公司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
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普医学”)增资1,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350.00万元认缴
新增注册资本350.00万元,北京安普拟增资6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00万元。双方为
按原持股比例进行的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与北京安普分别持有艾普医学的股权比例
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傅和亮、史亚伦回避表决。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参与HIV医学检验服务领域及投
资相关优质标的公司,可为HIV感染者提供全病程健康管理一揽子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
司品牌影响力,增加公司创新药物的市场拓展能力,强化公司在抗HIV领域的市场优势,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相关风险提示:若艾普医学后续无法达到预期成长性或预期效益,将导致本次投资存在受
损的风险;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艾普医学可能会遭遇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动、市场需求
波动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以及无法达成投资预期的潜在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抗HIV领域战略规划,发挥公司在抗HIV领域的品牌、资源及渠道优势,
强化公司与北京安普在HIV医学检验服务领域的互补性及协同性,双方拟共同以现金方式合计
向参股公司艾普医学增资1,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3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50.00
万元,北京安普拟增资6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00万元。双方为同比例增资,本次增
资后,公司与北京安普分别持有艾普医学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款拟专项用于赛立安生物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立安”)股权转
让交易事宜,北京安普将其持有的赛立安25%股权转让给艾普医学,股权转让交易相关款项总
计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
艾普医学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史亚伦为艾普医学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董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艾普医学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自此次交易往前追溯12个月(已剔除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且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
易金额),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艾普医学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金额累
计为0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情况说明
(二)关联关系说明
艾普医学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史亚伦为艾普医学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董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艾普医学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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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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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同时,《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成员由七名增至九名,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以及一名职工
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三人保持不变,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唐洁璟女士(
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唐洁璟女士简历:
唐洁璟,女,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居留权。唐洁璟于2013年任职于怡安翰威特上海分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咨询顾问工作;2015
-2017年任职于朗诗集团,担任人力资源经理职位,2021年至今在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先后任职人力资源总监、投资高级经理岗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洁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股,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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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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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10月15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52.00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5人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规定,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已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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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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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8号百家汇社区20栋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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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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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拟续聘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情况汇报如下:(三)
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程晓曼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嵇金丹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南微医学(688029)等,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
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江南水务(60119
9)、中设股份(00288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程晓曼、签字注册会计师嵇金丹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
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公证天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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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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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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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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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29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52.00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价格:13.01元/份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以2025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13.01元/份的价格向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52.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7日,公司通过办公OA系统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5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
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
号:2025-035)。
3、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38)。
5、2025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艾迪药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896.00万份股票期权。
7、2025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
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期权
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52.00万份股票期
权。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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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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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提名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董
事会成员由七名增至九名,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三人保持不变
。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本次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
总监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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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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