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80 赛恩斯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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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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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1-16│ 19.18│ 3.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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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1│ 13.42│ 670.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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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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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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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 18300.00│ ---│ 100.00│ ---│ 5879.5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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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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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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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 1.05亿│ 1852.47万│ 3451.67万│ 68.25│ 3925.61万│ 2024-06-30│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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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9亿│ 4477.34万│ 8954.6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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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结余 │ 5969.8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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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7085.00万│ 5723.07万│ 6430.94万│ 90.77│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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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433.19万│ 2007.09万│ 7412.20万│ 99.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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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 5000.00万│ 5000.00万│ 86.44│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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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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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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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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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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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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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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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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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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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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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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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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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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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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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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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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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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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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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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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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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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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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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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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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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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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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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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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全资子公司的企业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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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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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签署情况: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拟与吉林紫金铜业│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紫金铜业”)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以下简│
│ │称“合作协议”)。 │
│ │ 关联交易认定:公司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紫金矿业│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故紫金矿业控制的吉林紫金铜│
│ │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
│ │项目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以项目实际实施及运营情况为准。 │
│ │ 风险提示:合作协议约定的后续运营及经营情况受污酸原料波动、铼酸铵实际产量、市│
│ │场价格等因素影响。铼金属属于细分市场,容易受到供需关系影响,导致价格波动较大,同│
│ │时铼回收为我司专利技术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应用,该项目属于公司收益共享项目,存在一│
│ │定的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 │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经公司内部测算,因签订合作协议在服务期限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
│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会在服务期限年度│
│ │内对因签订合作协议而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与披露。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近日,公司拟与吉林紫金铜业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公司将利用自│
│ │有资金在吉林紫金铜业厂区内投资建设并运营铼酸铵生产线,其设计产能约2吨/年,投资总│
│ │额约520万元。吉林紫金铜业为铼酸铵生产线的建设运营提供场地(厂房内部),以及铜冶 │
│ │炼生产过程产生的污酸(铼酸铵生产线原料)、生产辅料(水电气汽等)。该铼酸铵生产线│
│ │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均属于公司资产,公司拥有自主处置权。双方就铼酸铵产品销售额与吉林│
│ │紫金铜业进行协议分成,运营期间公司向吉林紫金铜业支付场地费用,金额为10万元/年。 │
│ │公司拥有该铼酸铵生产线运营期10年,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该合作协议│
│ │的签订是公司污酸资源化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对收益共享商业模式的探索,旨在充分利用各方│
│ │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为公司后续其他技术产业化落地提供示范效应。│
│ │ 公司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 │故紫金矿业控制的吉林紫金铜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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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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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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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东城污水 │ 2100.00万│人民币 │2017-10-25│2025-10-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股份有限公│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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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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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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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项目名称: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以下简称“高纯
硫化钠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预计投入2.1亿元(以后期项目实际投入为准),其中赛恩斯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按照65%的股权比例进行出资。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已对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但仍不
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风险,具体详见后文“六、主要风险分析”,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新业务的类型
硫化钠是一种工业原料,广泛应用于纺织、皮革、造纸、印染、医药、农药、特种工程塑
料聚苯硫醚等产品生产,其中高纯硫化钠在聚苯硫醚生产中扮演着核心原料的角色,其纯度直
接影响聚苯硫醚的分子量、热稳定性及最终应用性能。
(二)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报告大厅《2025-2030年全球及中国硫化钠行业市场现状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
告》显示,2025年全球硫化钠市场规模将达到约13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9%,中国作为
全球最大的硫化钠生产国和消费国,市场份额占据了全球的一半以上。近年来,中国制药、造
纸、制革、硫化染料,尤其是新的特种工程塑料行业聚苯硫醚等工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硫化钠
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三)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目前,高纯硫化钠项目仍在建设前期阶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启动控股子
公司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瑞化学”)的设立以及项目建设工作,公司将委派
董事、总经理直接负责生产、销售与日常管理工作,加快项目落地以及实现项目稳定投产。开
展新业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四)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
公司龙瑞化学建设高纯硫化钠项目暨开展新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新业务审批情况
本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需履
行备案程序。本项目所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会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废渣与噪声等,会对环境
产生污染,需履行备案手续和环评手续。
(一)开展新业务主体概况:
1、公司名称: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主营业务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危险
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
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
;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水环境污染防
治服务(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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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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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拟,以下简称“山东龙立化学”)
、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拟,以下简称“铜陵龙瑞化学”)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否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
金额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拟向银行申请增
加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新增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1亿元(含本
数)担保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17亿元(含本数),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
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本次拟新增的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安徽、山东建设新项目的投资需求,公司拟在原有2025年度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15亿元(含本数)的基础上,新增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总授信额度
不超过17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交易、进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贸易融资等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并购贷产品等)(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
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上述新增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以及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实
际资金需求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时间及最终授
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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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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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项目名称: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
效浮选药剂项目”)
投资金额及来源: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拟投资设
立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龙立化学”),以此为主体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
总投资预计6亿元(具体以实际投入为准),其中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及衍
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6,742.2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以
下简称“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由山东龙立化学以自筹资金投入。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已对本次超募资金拟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但仍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市场竞争及产业化风险、管理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未达
预期的风险、安全生产与环保风险、技术迭代风险、政策风险、财务风险等,具体详见“七、
主要风险分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河管委会”)签署《投资协
议》,拟投资建设高效浮选药剂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742.27万元用于山东龙立
化学的设立以及上述项目投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2,370.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469.39万元
;扣除总发行费用5,544.91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总额14,924.4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
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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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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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赛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市、西藏龙湘环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
过3亿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及子公司发展和资金需求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拟向各大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
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交易、进出口业
务项下的各种贸易融资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并购贷产品等)(具
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5
亿元(含本数),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
含本数)。
二、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1、实控人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融资授信顺利实施,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
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先生及其配偶2025年度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
体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
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高伟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接
受关联方担保的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
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2、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子
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等业务提供总额,同时接受下属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资产抵押、保证担保等担
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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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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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4月1日,公司披露《赛恩
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四)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3年4月8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4年4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八)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九)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已离职而不符合
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87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第二个
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在职的116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492282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已离职或退休而不
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5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预留授予在职的11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66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1652
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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